关于实施庄浪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公示
关于实施庄浪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公示
现将庄浪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资金、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庄浪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资金来源: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元。
3.建设性质:新建。
二、实施对象
甘肃 (略) 、甘 (略) 和甘肃农业大学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开展秸秆燃料化利用。在甘肃 (略) 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示范基地1个;在通化镇通边村、薛沟村、韩湾村、朱店镇河北村、岳堡镇大湾村和永宁镇苏山村配套推广生物质烤火炉600户;在岳堡镇大湾村生物质水暖炉20户;在大庄镇庄浪县鹿鸣凤养殖专业合作社建成6000平方米生物质锅炉供暖设备1处;在南湖镇日光温室蔬菜生产基地推广生物质热风炉10台。
二是开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在甘肃 (略) 建设秸秆基料化生产线1条。
三是秸秆饲料化利用。在甘 (略) 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处。
四是秸秆收储运体系。在南湖镇、韩店镇、通化镇、阳川镇建成秸秆收储点各1个。
五是秸秆还田利用建设。与甘肃农业大学合作,在杨河乡建立秸秆带状覆盖绿色增产技术中心示范田50亩。
四、实施期限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五、绩效目标
建成后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每年可生产生物质燃料3.*吨,折合2.*吨标煤,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0吨,减排二氧化碳0.*吨,减少粉尘排放250吨,有利于减少因田间焚烧秸秆或者使用燃煤造成的污染。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每年每吨秸秆平均增加收益60元,按能源化利用量3.*吨和饲料化7000吨、基料化6000吨计算,企业每年可收益*元。同时,通过秸秆还田,减少化肥用量,亩均年节支增收300元。通过项目实施,健全县域内秸秆“收储运、产加销”体系,构建形成以秸秆能源化利用为主的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盘活闲置荒废资源、稳定农业生态平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七、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月21日
八、监督电话
电话:0933-*
邮箱:*@*26.com
地址:庄浪县水利大厦8楼。
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5日
现将庄浪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资金、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庄浪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资金来源: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元。
3.建设性质:新建。
二、实施对象
甘肃 (略) 、甘 (略) 和甘肃农业大学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开展秸秆燃料化利用。在甘肃 (略) 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示范基地1个;在通化镇通边村、薛沟村、韩湾村、朱店镇河北村、岳堡镇大湾村和永宁镇苏山村配套推广生物质烤火炉600户;在岳堡镇大湾村生物质水暖炉20户;在大庄镇庄浪县鹿鸣凤养殖专业合作社建成6000平方米生物质锅炉供暖设备1处;在南湖镇日光温室蔬菜生产基地推广生物质热风炉10台。
二是开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在甘肃 (略) 建设秸秆基料化生产线1条。
三是秸秆饲料化利用。在甘 (略) 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处。
四是秸秆收储运体系。在南湖镇、韩店镇、通化镇、阳川镇建成秸秆收储点各1个。
五是秸秆还田利用建设。与甘肃农业大学合作,在杨河乡建立秸秆带状覆盖绿色增产技术中心示范田50亩。
四、实施期限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五、绩效目标
建成后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每年可生产生物质燃料3.*吨,折合2.*吨标煤,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0吨,减排二氧化碳0.*吨,减少粉尘排放250吨,有利于减少因田间焚烧秸秆或者使用燃煤造成的污染。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每年每吨秸秆平均增加收益60元,按能源化利用量3.*吨和饲料化7000吨、基料化6000吨计算,企业每年可收益*元。同时,通过秸秆还田,减少化肥用量,亩均年节支增收300元。通过项目实施,健全县域内秸秆“收储运、产加销”体系,构建形成以秸秆能源化利用为主的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盘活闲置荒废资源、稳定农业生态平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七、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月21日
八、监督电话
电话:0933-*
邮箱:*@*26.com
地址:庄浪县水利大厦8楼。
庄浪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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