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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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一、项目背景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贵州 (略) 委托贵州中黔合 (略) 对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本地块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黔中龙溪内*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龙溪大 (略) 交叉口,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E,北纬26.*°。
3、基本情况:本地块面积为*.3m2,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林地、建设用地(贵 (略) )和未利用地(草地),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地块规划为体育场馆建设用地,用地类型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三、人员访谈
2021年3月31日,调查单位分别对地块内企业、地块周围居民、当地村委会进行访谈。根据访谈结果,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地块及地块周围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略) 内石材加工产生的废机油,存放点为废物间。
四、调查方案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信息,本次地块调查阶段为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等。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根据调查方案,于2021年4月1日在调查地块进行现场取样,共采集并筛选9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送实验室分析。
五、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值、铜、镍、铅、镉、砷、汞、铬(六价)、VOC、SVOC、石油烃等,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地块内土壤样品与对照点各检测结果,地块内、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调查地块土壤符合开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调查,可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六、专家意见
《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土壤状况调查报告》于2021年6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七、意见反馈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调查报告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贵州中黔合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贵州中黔合 (略)
通讯地址: (略) 云岩 (略) 109号众厦大楼22-5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八、意见反馈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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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贵州 (略) 委托贵州中黔合 (略) 对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本地块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黔中龙溪内*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龙溪大 (略) 交叉口,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E,北纬26.*°。
3、基本情况:本地块面积为*.3m2,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林地、建设用地(贵 (略) )和未利用地(草地),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地块规划为体育场馆建设用地,用地类型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三、人员访谈
2021年3月31日,调查单位分别对地块内企业、地块周围居民、当地村委会进行访谈。根据访谈结果,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地块及地块周围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略) 内石材加工产生的废机油,存放点为废物间。
四、调查方案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信息,本次地块调查阶段为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等。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调查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根据调查方案,于2021年4月1日在调查地块进行现场取样,共采集并筛选9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送实验室分析。
五、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值、铜、镍、铅、镉、砷、汞、铬(六价)、VOC、SVOC、石油烃等,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地块内土壤样品与对照点各检测结果,地块内、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调查地块土壤符合开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调查,可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六、专家意见
《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土壤状况调查报告》于2021年6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七、意见反馈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对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调查报告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贵州中黔合 (略)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贵州中黔合 (略)
通讯地址: (略) 云岩 (略) 109号众厦大楼22-5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八、意见反馈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龙里县恒丰体育城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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