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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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水利局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10日, (略) 水利局根据《 (略) 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宁墩河南极曹口村桥至宁墩镇段,东津河黄狮坝至宁墩镇段、宁墩镇至孚石坝段,综合治理河长17.88km。其中东津河治理长度6.12km,宁墩河治理长度11.7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镇防洪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堰坝修复工程等。工程治理任务主要是防洪。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 (略) 水利局委托安徽 (略) 编制《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2月17日以文(宁环审批[2022]9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7312.*元,实际总投资7312.*元,实际环保投资120.*元,所占比例为1.65%。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 (略) 水利局已建成的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南极集镇上游右岸(桩号3+862.3~4+387.67)原设计为格宾石笼护脚,因岸坡为砂性土质,防冲刷能力弱,故增加格宾石笼护坡,护坡厚0.5m;

2.南极集镇河段永红桥下游右岸187米(桩号4+552~4+739)未纳入本次治理范围,该段河岸为自然岸坡,无防护措施,受前期洪水侵袭,部分出现水毁或岸坡失稳,影响村庄今年度汛安全。根据当地群众要求,采用埋石砼挡墙型式对此段河岸进行护砌治理;

3.葛川坝基础为岩石层,下游河床岩石层整体性也较好,取消了下游海漫工程。

4.东岸坝下游河床部分岩石裸露,整体性较好,取消了坝下钢筋混凝土消力池工程。

5.龟山村段原设计为格宾石笼护脚,因岸坡为砂性土质,且该段位于河道顶冲段,防冲刷能力弱,故增加格宾石笼护坡。

6.宁墩集镇段宁墩大桥右岸上下游原加固方案调整。宁墩大桥上下游河段右岸现状为干砌石挡墙,挡墙风化程度严重,原设计方案为格宾石笼护脚。受前期山区洪水侵袭,部分老挡墙已水毁坍塌,且原挡墙基础埋深浅,稳定性差,格宾石笼护脚施工易对老挡墙产生扰动造成坍塌,施工难度较大。因此,调整该段护堤工程设计方案,取消格宾石笼护脚,拆除破损老挡墙并新建埋石砼挡墙。

7.宁墩集镇段左岸彩色沥 (略) 面调整为彩色透 (略) 面,根据宁墩镇党委、政府要求,为保持集镇整体美观故进行调整。

8.中福坝下游右岸原设计为埋石砼挡墙,基础开挖时出现软土地基,不能满足安全承载要求,故调整为格宾护脚、护坡,同时对基础采用打桩、回填块石处理。

9.黄狮坝维修加固工程原埋石砼海漫设计高程较高,现在消力池下游增设连接段对原海漫设计高程进行了降低,与现有河床保持水平。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1.污水。土石方施工过程中,部分土料随地表径流进入近岸水体,使岸边水体悬浮物浓度增高;在挖取河滩土方时,使取料区域水体泥沙含量剧增,水体污浊度明显提高,并扰动底泥中吸附的其它污染物质,顺水流方向形成一定距离的污染带。此类水质污染主要是造成江水悬浮物含量增加,经过一段距离或时间其中大部分会自然沉降,未对水体产生严重影响。施工导流排水主要为临时围堰的排水,施工导流将对底泥产生剧烈搅动,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增加,单导流排水其他水质与河道水体相近,经一段时间沉淀后可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通过选用低噪机械设备,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车辆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以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尽可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3.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土方挖掘扬尘、建筑材料搬运搅拌扬尘、车辆运输行驶引起的扬尘。主要采取 (略) 、堆场每天洒水抑尘,物料运输采用遮盖运输,避免运输期间的跑漏现象。 (略) 定期养护、清扫, (略) 面清洁等措施。

4.生态环境。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用部分土地,扰动地表,改变原有地貌以及由此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影响。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避开雨季进行大规模开挖土石方工程;不在施工范围外进行施工活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场进行清理和恢复,播撒草种及种植树木进行绿化;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并做好削缓边坡的处理避免形成地质环境问题;施工完成后对生产设施及办公生活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做到无生活垃圾等遗留;对场地进行平整,完善疏通雨水排水系统,对坑洼等凹凸地填平压实,为场地绿化创造条件;对东津河自然水流形态予以保护,消除河道弃渣,保证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不阻隔自然水流;对建筑占地、道路、裸露空闲地及堆场等进行场地平整清理,并做好绿化恢复。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土、弃渣、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弃渣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危险废物由各施工工区用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集中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四、验收结论

(略) 水利局已建成的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后,使得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和缓解;

2.强化工程维护,持续改善环境。

(略) 水利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2 验收意见.doc

附件8 验收组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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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水利局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10日, (略) 水利局根据《 (略) 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宁墩河南极曹口村桥至宁墩镇段,东津河黄狮坝至宁墩镇段、宁墩镇至孚石坝段,综合治理河长17.88km。其中东津河治理长度6.12km,宁墩河治理长度11.7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镇防洪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堰坝修复工程等。工程治理任务主要是防洪。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 (略) 水利局委托安徽 (略) 编制《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2月17日以文(宁环审批[2022]9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7312.*元,实际总投资7312.*元,实际环保投资120.*元,所占比例为1.65%。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 (略) 水利局已建成的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南极集镇上游右岸(桩号3+862.3~4+387.67)原设计为格宾石笼护脚,因岸坡为砂性土质,防冲刷能力弱,故增加格宾石笼护坡,护坡厚0.5m;

2.南极集镇河段永红桥下游右岸187米(桩号4+552~4+739)未纳入本次治理范围,该段河岸为自然岸坡,无防护措施,受前期洪水侵袭,部分出现水毁或岸坡失稳,影响村庄今年度汛安全。根据当地群众要求,采用埋石砼挡墙型式对此段河岸进行护砌治理;

3.葛川坝基础为岩石层,下游河床岩石层整体性也较好,取消了下游海漫工程。

4.东岸坝下游河床部分岩石裸露,整体性较好,取消了坝下钢筋混凝土消力池工程。

5.龟山村段原设计为格宾石笼护脚,因岸坡为砂性土质,且该段位于河道顶冲段,防冲刷能力弱,故增加格宾石笼护坡。

6.宁墩集镇段宁墩大桥右岸上下游原加固方案调整。宁墩大桥上下游河段右岸现状为干砌石挡墙,挡墙风化程度严重,原设计方案为格宾石笼护脚。受前期山区洪水侵袭,部分老挡墙已水毁坍塌,且原挡墙基础埋深浅,稳定性差,格宾石笼护脚施工易对老挡墙产生扰动造成坍塌,施工难度较大。因此,调整该段护堤工程设计方案,取消格宾石笼护脚,拆除破损老挡墙并新建埋石砼挡墙。

7.宁墩集镇段左岸彩色沥 (略) 面调整为彩色透 (略) 面,根据宁墩镇党委、政府要求,为保持集镇整体美观故进行调整。

8.中福坝下游右岸原设计为埋石砼挡墙,基础开挖时出现软土地基,不能满足安全承载要求,故调整为格宾护脚、护坡,同时对基础采用打桩、回填块石处理。

9.黄狮坝维修加固工程原埋石砼海漫设计高程较高,现在消力池下游增设连接段对原海漫设计高程进行了降低,与现有河床保持水平。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1.污水。土石方施工过程中,部分土料随地表径流进入近岸水体,使岸边水体悬浮物浓度增高;在挖取河滩土方时,使取料区域水体泥沙含量剧增,水体污浊度明显提高,并扰动底泥中吸附的其它污染物质,顺水流方向形成一定距离的污染带。此类水质污染主要是造成江水悬浮物含量增加,经过一段距离或时间其中大部分会自然沉降,未对水体产生严重影响。施工导流排水主要为临时围堰的排水,施工导流将对底泥产生剧烈搅动,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增加,单导流排水其他水质与河道水体相近,经一段时间沉淀后可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通过选用低噪机械设备,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车辆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以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尽可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3.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土方挖掘扬尘、建筑材料搬运搅拌扬尘、车辆运输行驶引起的扬尘。主要采取 (略) 、堆场每天洒水抑尘,物料运输采用遮盖运输,避免运输期间的跑漏现象。 (略) 定期养护、清扫, (略) 面清洁等措施。

4.生态环境。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用部分土地,扰动地表,改变原有地貌以及由此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影响。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避开雨季进行大规模开挖土石方工程;不在施工范围外进行施工活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场进行清理和恢复,播撒草种及种植树木进行绿化;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并做好削缓边坡的处理避免形成地质环境问题;施工完成后对生产设施及办公生活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做到无生活垃圾等遗留;对场地进行平整,完善疏通雨水排水系统,对坑洼等凹凸地填平压实,为场地绿化创造条件;对东津河自然水流形态予以保护,消除河道弃渣,保证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不阻隔自然水流;对建筑占地、道路、裸露空闲地及堆场等进行场地平整清理,并做好绿化恢复。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土、弃渣、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弃渣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危险废物由各施工工区用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集中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四、验收结论

(略) 水利局已建成的东津河南极至宁墩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后,使得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和缓解;

2.强化工程维护,持续改善环境。

(略) 水利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2 验收意见.doc

附件8 验收组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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