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潍坊正轩稀土催化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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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潍坊正轩稀土催化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潍坊正轩 (略) 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潍坊正轩 (略)

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

潍环审字[2022]B71号

2022.10.14

见附件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潍坊正轩 (略) 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潍坊正轩 (略)

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项目

潍环审字[2022]B71号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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