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审〔2022〕33号
关于洛阳历史文化保护 (略)
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阳历史文化保护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5G7XX5B)委托机械工业第 (略) 编制完成的《洛阳历史文化保护 (略) 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洛龙环保分局、西工环保分局和老城环保分局初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洛龙区、西工区、 老城区、瀍河区,国家历史文化公园隋唐洛阳城范围内,西起王城大道、 (略) 、北依瀍涧大道、 (略) 。包括10个子项,分别是玄武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宫 (略) 场遗址标识与环境整治工程、永泰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三期)、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宜人坊.大遗址相容使用示范项目、里坊生态遗址公园项目、正平坊遗址保护利用工程、隋唐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地下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运营期,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应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要求。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 (略) 政排水设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略) 的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和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相应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声源主要为游客、人员等社会生活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住建、国土和规划、安监、城管、文物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洛龙环保分局、西工环保分局和老城环保分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16日
抄送: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和移动源污染监督科、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洛龙环保分局、西工环保分局和老城环保分局
洛环审〔2022〕33号
关于洛阳历史文化保护 (略)
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阳历史文化保护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5G7XX5B)委托机械工业第 (略) 编制完成的《洛阳历史文化保护 (略) 隋唐洛阳城大遗址保护展示利用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洛龙环保分局、西工环保分局和老城环保分局初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洛龙区、西工区、 老城区、瀍河区,国家历史文化公园隋唐洛阳城范围内,西起王城大道、 (略) 、北依瀍涧大道、 (略) 。包括10个子项,分别是玄武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宫 (略) 场遗址标识与环境整治工程、永泰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二期)、九洲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三期)、天街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工程、宜人坊.大遗址相容使用示范项目、里坊生态遗址公园项目、正平坊遗址保护利用工程、隋唐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地下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运营期,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应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要求。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 (略) 政排水设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略) 的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和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相应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声源主要为游客、人员等社会生活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住建、国土和规划、安监、城管、文物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洛龙环保分局、西工环保分局和老城环保分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2022年10月16日
抄送: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和移动源污染监督科、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洛龙环保分局、西工环保分局和老城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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