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黄山友 (略) 《黄山友 (略) 年产5000吨TGIC 电子级化学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1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 (略) 3号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山友 (略) 年产 5000 吨 TGIC 电子级化学品扩建项目 | (略) 歙县循环经济 (略) | 黄山友 (略) | 安徽 (略)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土地进行扩建,新建 1 栋合成车间和 1 栋干燥包装车间,并配套建设 1 座*类库、动力中心等公辅设施,新建 4 条 TGIC 生产线,主要包括合成预处理釜、合成釜、环化釜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 5000 吨 TGIC 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 (略) ;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高处抛撒,应当及时封闭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 (3)外脚手架设置悬挂清洁、无破损的密 (略) 封闭,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 (4)启动III级(黄色)预警或者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5)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地表水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1)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及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另外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工作,防止其成为二次面源污染源。 (2)施工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进入园 (略) 。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 施工噪声是居住区特别敏感的噪声源之一,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既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不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进出项目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将使项目所在地车流量增大,导致项目附近交通噪声增高,但这种噪声具有间歇性和可逆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根据同类项目的调查分析,15t 载重汽车行驶时距车体 7.5m 处的噪声级约在 83-88dB(A)范围内,交通噪声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距敏感 (略) 段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施工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使物料运输尽量避开休息时间经过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明显降低施工交通噪声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弃物。为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回收部分和不可回收部分分开,无机垃圾与有机垃圾分开,及时清运。 (2)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等)可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按时清运;施工场地内,也应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4)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危废暂存废气、污水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 投料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与合成釜、环化釜等工序放料管尾气经冷凝系统处理后不凝气共同经 1 套“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排气筒(DA003)达标排出。 包装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与结晶釜、*醇回收等工序放料管尾气经冷凝系统处理后不凝气共同经 1 套“三级水喷淋”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排气筒(DA004)达标排出。 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污染物(NH 3 、H 2 S 和非*烷总烃),采用全封闭定点微负压收集,经“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根 25 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危废库使用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等),采用全封闭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中表 3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满足《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 号)城市建成区排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 项目储罐一方面采用液封加以处理,控制蒸发出来的物质不扩散至外界环境;二是采用降温措施,降低储罐液体因蒸发损耗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可视化”原则,配套完整的污 (略) 、雨 (略) 和 (略) 。 (略) 按可视化原则进行设计。 项目建设后,各类废水排放量合计为 41.6m 3 /d,分别为工艺废水 2.94m 3 /d、冷却循环系统排水 17.28m 3 /d、碱液喷淋塔排水 2.4m 3 /d、水喷淋塔排水 3.6m 3 /d、地坪及设备清洗废水9m 3 /d、真空泵置换排水 2m 3 /d、生活污水 3.2m 3 /d、恶臭喷淋塔排水 1.2m 3 /d。 根据现场勘查,现有已建 1 座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 20t/d,主要工艺为三效蒸发器)和 1 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60m 3 /d,工艺为“生化调节池+厌氧沉淀池+厌氧反应器+厌氧池+好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扩建后全厂进入废水预处理设施的废水量15.5t/d,但由于现有三效蒸发器蒸发过程中 COD 浓缩导致蒸发量下降的情况,故本次针对废水预处理设施在三效蒸发器前新增 1 套“水解釜+湿法氧化器+混凝釜”对废水中高分子链有机物打断,保证蒸发器处理能力的稳定运行;扩建后全厂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水量为71.04t/d,超过已建污水处理站的规模,故依托现有已建污水处理站并新增 1 套“厌氧池+好氧池”后将污水处理站规模扩建至 80m 3 /d,现有“厌氧池+好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增加的“厌氧池+好氧池”对厌氧反应器出水根据池容进行分流处理,分流比例为 6:4,故本次依托改建后的废水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废水的处理处置需求。 根据各类废水的性质,拟建项目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工艺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水喷淋塔排水、地坪及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置换废水、恶臭喷淋塔排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工艺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和真空泵置换废水首先经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园区接管标准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 4 中三级标准,然后接入歙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练江。 根据项目年产 5000 吨电子级 TGIC 产品核算,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2.5m 3 /t 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吨产品基准排水量小于 6.0m 3 的要求。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 COD:0.62t/a、氨氮:0.062t/a。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挤出机、灌装机和注塑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昼、夜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内袋、废活性炭、物化污泥、投料除尘灰、生化污泥、废包装外袋、废空气滤芯、包装粉尘、生活垃圾。 本项目的危险固废如化学品包装内袋、废活性炭、物化污泥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如废包装外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生化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固废均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故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5、地下水 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渗措施有效,综合调节池不会发生泄漏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水的情景发生,对区域地下水质不产生影响。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漏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泄漏1年停止后,污染物随着运移稀释,浓度逐渐降低,但扩散范围逐渐增大,综合调节池会扩散至厂区东北部边界外。 为防止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必须严格实施各项地下水防渗措施,提高防渗标准,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及污染物入渗强度;同时结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措施,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发现;启动应急响应,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及时切断污染源,并将监测井转化为抽水井,实施水力截获,将污染物控制在较小范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 6、环境风险 项目具有潜在的危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风险,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评价认为,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黄山友 (略) 《黄山友 (略) 年产5000吨TGIC 电子级化学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1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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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屯 (略) 3号 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山友 (略) 年产 5000 吨 TGIC 电子级化学品扩建项目 | (略) 歙县循环经济 (略) | 黄山友 (略) | 安徽 (略)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土地进行扩建,新建 1 栋合成车间和 1 栋干燥包装车间,并配套建设 1 座*类库、动力中心等公辅设施,新建 4 条 TGIC 生产线,主要包括合成预处理釜、合成釜、环化釜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 5000 吨 TGIC 的生产能力。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等。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 (略) ;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高处抛撒,应当及时封闭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 (3)外脚手架设置悬挂清洁、无破损的密 (略) 封闭,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 (4)启动III级(黄色)预警或者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5)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地表水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 (1)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及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另外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工作,防止其成为二次面源污染源。 (2)施工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进入园 (略) 。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 施工噪声是居住区特别敏感的噪声源之一,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既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影响。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不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进出项目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将使项目所在地车流量增大,导致项目附近交通噪声增高,但这种噪声具有间歇性和可逆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根据同类项目的调查分析,15t 载重汽车行驶时距车体 7.5m 处的噪声级约在 83-88dB(A)范围内,交通噪声将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距敏感 (略) 段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同时施工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使物料运输尽量避开休息时间经过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明显降低施工交通噪声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弃物。为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回收部分和不可回收部分分开,无机垃圾与有机垃圾分开,及时清运。 (2)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等)可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按时清运;施工场地内,也应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4)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危废暂存废气、污水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 投料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与合成釜、环化釜等工序放料管尾气经冷凝系统处理后不凝气共同经 1 套“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排气筒(DA003)达标排出。 包装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与结晶釜、*醇回收等工序放料管尾气经冷凝系统处理后不凝气共同经 1 套“三级水喷淋”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排气筒(DA004)达标排出。 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污染物(NH 3 、H 2 S 和非*烷总烃),采用全封闭定点微负压收集,经“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根 25 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危废库使用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等),采用全封闭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中表 3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满足《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 号)城市建成区排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 项目储罐一方面采用液封加以处理,控制蒸发出来的物质不扩散至外界环境;二是采用降温措施,降低储罐液体因蒸发损耗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可视化”原则,配套完整的污 (略) 、雨 (略) 和 (略) 。 (略) 按可视化原则进行设计。 项目建设后,各类废水排放量合计为 41.6m 3 /d,分别为工艺废水 2.94m 3 /d、冷却循环系统排水 17.28m 3 /d、碱液喷淋塔排水 2.4m 3 /d、水喷淋塔排水 3.6m 3 /d、地坪及设备清洗废水9m 3 /d、真空泵置换排水 2m 3 /d、生活污水 3.2m 3 /d、恶臭喷淋塔排水 1.2m 3 /d。 根据现场勘查,现有已建 1 座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 20t/d,主要工艺为三效蒸发器)和 1 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60m 3 /d,工艺为“生化调节池+厌氧沉淀池+厌氧反应器+厌氧池+好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扩建后全厂进入废水预处理设施的废水量15.5t/d,但由于现有三效蒸发器蒸发过程中 COD 浓缩导致蒸发量下降的情况,故本次针对废水预处理设施在三效蒸发器前新增 1 套“水解釜+湿法氧化器+混凝釜”对废水中高分子链有机物打断,保证蒸发器处理能力的稳定运行;扩建后全厂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水量为71.04t/d,超过已建污水处理站的规模,故依托现有已建污水处理站并新增 1 套“厌氧池+好氧池”后将污水处理站规模扩建至 80m 3 /d,现有“厌氧池+好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增加的“厌氧池+好氧池”对厌氧反应器出水根据池容进行分流处理,分流比例为 6:4,故本次依托改建后的废水预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废水的处理处置需求。 根据各类废水的性质,拟建项目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工艺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水喷淋塔排水、地坪及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置换废水、恶臭喷淋塔排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工艺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和真空泵置换废水首先经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共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园区接管标准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 4 中三级标准,然后接入歙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练江。 根据项目年产 5000 吨电子级 TGIC 产品核算,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2.5m 3 /t 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吨产品基准排水量小于 6.0m 3 的要求。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 COD:0.62t/a、氨氮:0.062t/a。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挤出机、灌装机和注塑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昼、夜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化学品包装内袋、废活性炭、物化污泥、投料除尘灰、生化污泥、废包装外袋、废空气滤芯、包装粉尘、生活垃圾。 本项目的危险固废如化学品包装内袋、废活性炭、物化污泥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如废包装外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生化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固废均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外排,故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5、地下水 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渗措施有效,综合调节池不会发生泄漏导致污水渗入地下水的情景发生,对区域地下水质不产生影响。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漏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泄漏1年停止后,污染物随着运移稀释,浓度逐渐降低,但扩散范围逐渐增大,综合调节池会扩散至厂区东北部边界外。 为防止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必须严格实施各项地下水防渗措施,提高防渗标准,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及污染物入渗强度;同时结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措施,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发现;启动应急响应,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及时切断污染源,并将监测井转化为抽水井,实施水力截获,将污染物控制在较小范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 6、环境风险 项目具有潜在的危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风险,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评价角度,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评价认为,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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