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 (略) 62号
邮 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五金产业 (略) 11号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云南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海五金产业 (略) 11号,位于通海五金产业园里山片区,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利用云南滇 (略) 现有空置厂房,购置安装注塑机、搅拌机、冷水器、冷凝器、冷水塔、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共13台(套),形成年产果蔬塑料胶筐*只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元,占总投资的7.42%。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场地打扫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 (略) 、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厂房外办公楼的卫生间。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锯、电焊机、切割机、无齿锯、手工钻等。采取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尾气。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过“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准》(*)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工序脱模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系统强制排污废水(主要含钙、镁离子)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通海五金产业园 (略) ;雨水经厂房雨水管及雨水沟渠,外排至园 (略) 。
3、声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搅拌机、冷水塔、破碎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控制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废弃UV管、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塑料筐破碎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8日在“玉 (略) 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5日在“玉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同时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4日在《环球时报》上对该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5日在里山社区张贴公告栏进行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2022年9月26日,建设单位在“玉溪高古楼”网站对(报批稿)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2022年9月28日-10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受理建设项目报告书并进行了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反馈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 (略) 62号
邮 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五金产业 (略) 11号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云南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海五金产业 (略) 11号,位于通海五金产业园里山片区,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利用云南滇 (略) 现有空置厂房,购置安装注塑机、搅拌机、冷水器、冷凝器、冷水塔、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共13台(套),形成年产果蔬塑料胶筐*只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元,占总投资的7.42%。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场地打扫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 (略) 、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厂房外办公楼的卫生间。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锯、电焊机、切割机、无齿锯、手工钻等。采取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尾气。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过“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准》(*)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厂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工序脱模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系统强制排污废水(主要含钙、镁离子)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通海五金产业园 (略) ;雨水经厂房雨水管及雨水沟渠,外排至园 (略) 。
3、声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搅拌机、冷水塔、破碎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控制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废弃UV管、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塑料筐破碎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8日在“玉 (略) 站”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5日在“玉 (略) 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同时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4日在《环球时报》上对该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5日在里山社区张贴公告栏进行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团体和群众的反馈意见。2022年9月26日,建设单位在“玉溪高古楼”网站对(报批稿)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2022年9月28日-10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受理建设项目报告书并进行了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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