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结果的公告
关于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结果的公告
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省河湖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字〔2021〕23号)要求, (略) 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向阳山水库、黑鱼泡、大力加湖、王三五河、格节河(格节河水库)、铃铛麦河、英格吐河、音达木河、*家岗河、阿凌达河和四丰山水库等11条河湖开展健康评价工作,现已评价完成,通过了第三方评估, (略) 级河湖长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1.河湖名称:向阳山水库,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2.河湖名称:黑鱼泡,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3. 河湖名称:大力加湖,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4. 河湖名称:王三五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5. 河湖名称:格节河(格节河水库),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6. 河湖名称:铃铛麦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7. 河湖名称:英格吐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8. 河湖名称:音达木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9. 河湖名称:*家岗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10. 河湖名称:阿凌达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11. 河湖名称:四丰山水库,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联系电话:0454-*
*@*q.com
(略) 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省河湖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字〔2021〕23号)要求, (略) 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向阳山水库、黑鱼泡、大力加湖、王三五河、格节河(格节河水库)、铃铛麦河、英格吐河、音达木河、*家岗河、阿凌达河和四丰山水库等11条河湖开展健康评价工作,现已评价完成,通过了第三方评估, (略) 级河湖长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1.河湖名称:向阳山水库,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2.河湖名称:黑鱼泡,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3. 河湖名称:大力加湖,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4. 河湖名称:王三五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5. 河湖名称:格节河(格节河水库),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6. 河湖名称:铃铛麦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7. 河湖名称:英格吐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8. 河湖名称:音达木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9. 河湖名称:*家岗河,健康评价结果:亚健康
10. 河湖名称:阿凌达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11. 河湖名称:四丰山水库,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联系电话:0454-*
*@*q.com
(略) 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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