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吉恩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真空光管2万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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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吉恩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真空光管2万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工业 (略) 7号1幢2层205、206室、2幢1层108室,设计产能为年产真空光管*只,员工数为25人,实双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全年工作4800h。第一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真空光管0.*只,实际员工数与工作制度不变。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砂废水、喷砂后清洗废水、间接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园 (略) 排入苏州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抛光产生的颗粒物经经管道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酸洗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洗塔处理后,由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氩弧焊产生颗粒物经无尘车间的排风系统收集处理后在厂界外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超声波清洗机、真空炉、光饰机、湿式喷砂机、玻璃车床、全自动干燥箱、空压机等设备,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废液、废绝缘油、废抹布、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化学品废包装、废过滤材料、粉尘、碱洗废液、生活垃圾。

清洗废液、废酸液、废绝缘油、废抹布、化学品废包装、碱洗塔废液为危险固 (略) 吴江区 (略) 处置;废过滤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废玻璃砂、一般废包装、粉尘为一般固废委托昆山万事达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 (略) 上公示。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09月28日—2022年11月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吉 (略)

地址:苏州工业 (略) 7号1幢2层205、206室、2幢1层108室

联系人:袁鑫

电话:*

邮箱:*@*inrepusi.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tath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址为苏州工业 (略) 7号1幢2层205、206室、2幢1层108室,设计产能为年产真空光管*只,员工数为25人,实双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全年工作4800h。第一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真空光管0.*只,实际员工数与工作制度不变。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砂废水、喷砂后清洗废水、间接循环冷却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园 (略) 排入苏州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抛光产生的颗粒物经经管道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酸洗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洗塔处理后,由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氩弧焊产生颗粒物经无尘车间的排风系统收集处理后在厂界外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超声波清洗机、真空炉、光饰机、湿式喷砂机、玻璃车床、全自动干燥箱、空压机等设备,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废液、废绝缘油、废抹布、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化学品废包装、废过滤材料、粉尘、碱洗废液、生活垃圾。

清洗废液、废酸液、废绝缘油、废抹布、化学品废包装、碱洗塔废液为危险固 (略) 吴江区 (略) 处置;废过滤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废玻璃砂、一般废包装、粉尘为一般固废委托昆山万事达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 (略) 上公示。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2年09月28日—2022年11月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吉 (略)

地址:苏州工业 (略) 7号1幢2层205、206室、2幢1层108室

联系人:袁鑫

电话:*

邮箱:*@*inrepusi.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吉 (略) 年产真空光管*只新建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t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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