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河失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略) 润华气体 (略)
基本情况:润华公司拟投资*元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改扩建,建设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现有润华2#CO2气井采矿能力至15×104t/a,并在现有润华2#CO2气井东北35米新开一座设计CO2开采能力15×104t/a的润华3#采矿井,建成后全厂设计CO2开采能力30×104t/a,并为润华3#采矿井配套新建两条采矿厂至选矿厂4.0km输气管道;②在现有选矿厂厂界东西两侧扩增用地*m2,拆除现有办公楼、辅助用房1、辅助用房2并新建主体3F办公楼1座,1F门卫1座,并对现有2处充装区进行移位合并,建成后全厂主体构筑物见表4.1-1;③选矿厂现有2套设计能力15×104t/a提纯装置,目前受制冷机组设计选型限制,1#提纯装置实际最大提纯能力12×104t/a,本次技改通过对现有1#提纯装置新增制冷装置设备,提高单位时间液化效率,使其1#提纯装置提纯能力增至15×104t/a CO2,同时本次拟满负荷运行2套提纯装置,提升全厂生产能力至年产高纯度液体CO229.46×104t/a。
公示情况:9月28日至10月1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改扩建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区 (略) 。本项目采矿区、选矿区废水分别接管至河失污水处理厂。采矿区气田水经新建隔油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后满足接管要求;选矿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一起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后满足接管要求, (略) 河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跃进中沟,不会对河失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设备产生冲击,造成不良影响,且河失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接管本项目废水,因此本项目各类废水接管至河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增加对当地水环境的污染负荷。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分子筛吸附再生废气和提纯脱烃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进入冷凝(喷淋水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负压房未捕集废气等,通过加强各车间的送排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建设后可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经预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小各类风机、机泵、压缩机等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废脱硫剂、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废分子筛、废脱硫剂、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河失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略) 润华气体 (略)
基本情况:润华公司拟投资*元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改扩建,建设河失气田矿采处理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现有润华2#CO2气井采矿能力至15×104t/a,并在现有润华2#CO2气井东北35米新开一座设计CO2开采能力15×104t/a的润华3#采矿井,建成后全厂设计CO2开采能力30×104t/a,并为润华3#采矿井配套新建两条采矿厂至选矿厂4.0km输气管道;②在现有选矿厂厂界东西两侧扩增用地*m2,拆除现有办公楼、辅助用房1、辅助用房2并新建主体3F办公楼1座,1F门卫1座,并对现有2处充装区进行移位合并,建成后全厂主体构筑物见表4.1-1;③选矿厂现有2套设计能力15×104t/a提纯装置,目前受制冷机组设计选型限制,1#提纯装置实际最大提纯能力12×104t/a,本次技改通过对现有1#提纯装置新增制冷装置设备,提高单位时间液化效率,使其1#提纯装置提纯能力增至15×104t/a CO2,同时本次拟满负荷运行2套提纯装置,提升全厂生产能力至年产高纯度液体CO229.46×104t/a。
公示情况:9月28日至10月1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改扩建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区 (略) 。本项目采矿区、选矿区废水分别接管至河失污水处理厂。采矿区气田水经新建隔油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后满足接管要求;选矿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一起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后满足接管要求, (略) 河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跃进中沟,不会对河失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设备产生冲击,造成不良影响,且河失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接管本项目废水,因此本项目各类废水接管至河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增加对当地水环境的污染负荷。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分子筛吸附再生废气和提纯脱烃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进入冷凝(喷淋水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负压房未捕集废气等,通过加强各车间的送排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建设后可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经预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小各类风机、机泵、压缩机等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废脱硫剂、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废分子筛、废脱硫剂、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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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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