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04-18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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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04-1819:09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推进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构建县域农村富民产业体系,壮大县域经济,确保贷款“放得出、用的好、有效益、收得回”,根据《 (略) 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7〕214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重要讲话、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林铎书记视察陇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产业扶贫为重点,以产业项目为抓手,以脱贫致富为目标,将特色富民产业培育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有效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引领作用,通过完善企业与农户(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推动富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增强脱贫攻坚后劲,进一步加快全县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主体自愿。本次申请贷款的主体是县域内从事特色富民产业经营活动并依法注册成立的诚信企业(合作社)(也是偿还专项贷款本息的主体)。贷款主体根据各自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数额,并自愿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二)产业优先。贷款资金用于支持中医药、草牧、马铃薯、果菜(菌)、劳务输出及双创、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产业发展,突出全产业链建设。对于与“三变”改革联结紧密、与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关联度高、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

  (三)部门监管。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监管贷款使用的责任单位,负责本行业范围内贷款企业的筛选推荐和资金使用监管,协助承贷银行做好贷前资格审查、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四)防控风险。县财政设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贷款不良率红线为3%,红线内不良贷款,可申请由风险补偿金代偿;超过红线部分的不良贷款,由行业主管部门全力协助承贷银行依法追偿。

  (五)款物相等。产业扶贫贷款的性质是商业贷款,需由贷款主体提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自有资产或自有资金作为抵押,其中房产抵押率不高于60%、不动产抵押率不高于50%、设施权证抵押率不高于40%。对于提供抵押物确有困难但所从事的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可申请 (略) 进行担保贷款。

  三、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特色产业专项贷款工程,支持农村“三变”改革,使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农业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农民生产收入稳定增长,县域经济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到2020年底,在各乡镇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每个乡镇至少*亩,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现特色产业全覆盖,特色产业收入占到当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全县与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同时,推动形成一批多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陇西特色产业体系,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中医药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实现“双百五十”目标,即到2020年,全县标准化核心种植基地达到*亩,培育发展10家中药饮片名牌企业、培育壮大10家中成药(精深)加工企业,研发10类中药材保健(膳食)产品、创建10个名牌产品,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产值达到100亿元, (略) 场销售额突破300亿元。农民人居中医药产业收入达到300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30%,对全县GDP贡献率达到35%以上。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技中心和 (略) 指导,支持 (略) 、甘肃 (略) 、甘肃 (略) 、甘肃天 (略) 、 (略) 等县内有种子种苗经营资质、研发带动能力和种业联盟企业,按照“1+5+200”(即每个企业带动5家中药材合作社,每家合作社建设200亩优质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带动模式,带动农户在全县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争取贷款资金1亿元以上。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开发委、工信局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局指导,支持 (略) 、甘肃天 (略) 、甘肃普 (略) 等骨干制药企业新建中药配方生产线,从党参、黄芪、黄芩、柴胡、甘草等县内栽培的大宗药材入手,逐年拓展品种;支持甘肃天 (略) 、甘肃森源 (略) 、甘肃陇原 (略) 通过引进项目和联合研发,大力发展药食同源类食品、保健品、药膳产品等;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进行中药材饮片规范化生产,研究制定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建立标准化药源基地,按照“1+5+500”(即1家企业带动5个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500亩)的带动模式,在全县不同区域建立标准化药源基地*亩。争取贷款资金10亿元。

  (二)草牧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全县牧草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饲草加工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新增饲草种植面积*亩,全县达到*亩以上;新建或改造提升草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点)7个,年加工配送能力达到*吨;新建青贮池*立方米,年青贮微贮饲料能力达到*吨,带动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头、肉羊饲养量达到*只。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畜牧中心指导,重点支持县境内从事草产业的百绿、陇穗等草产品企业发展壮大,新建或改造提升草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点)7个,带动农户在全县适宜区域新建草产业种植基地*亩,新建青贮池*立方米,争取贷款资金1亿元。(畜牧养殖产业通过精准扶贫和易地搬迁产业配套项目解决)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工信局、畜牧中心指导,重点扶持中天羊业、陇原情、北山农牧等特色肉制品加工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开发系列产品,改变以初级产品外销为主的局面,提高肉制品加工增值水平和技术含量,加快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步伐,年加工猪、牛、羊、驴等肉制品2.*吨。同时,加大对奶制品企业扶持,以罗记乳业、天力元乳业为重点,协助提升生产工艺、开发系列产品、加强品牌建设,到2020年,全县生鲜乳及乳制品产量达到2000吨。争取贷款资金*元。

  (三)马铃薯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进一步提升马铃薯良种生产能力, (略) 场销售体系,加快产业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鲜薯生产向良种销售转变,由副食消费向主食消费转变,不断提高马铃薯产业效益。到2020年,全县原原种生产能力达到*粒以上,建立脱毒种薯生产基地16.*亩(其中原种生产面积达到1.*亩,原种生产能力达到2.*吨以上,一级种薯生产面积达到*亩,一级种薯生产能力达到22.*吨以上),马铃薯主食年生产能力达到*吨。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商务局指导,重点支持甘肃裕新农牧 (略) 、陇西 (略) 、陇西县碧水源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陇西县弘泰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种薯生产企业等马铃薯原原种繁育企业建立年产马铃薯原原种*粒马铃薯良种快繁体系,带动农户在全县建立脱毒种薯生产基地16.*亩,争取贷款资金2.8亿元。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工信局指导, (略) 清吉 (略) 构建马铃薯深加工体系和主食化研发体系,提升马铃薯主食加工能力和水平,年生产马铃薯面条、馒头、方便粉丝、无矾粉皮、饼干、糕点等系列新产品*吨。争取贷款资金*元。

  (四)果菜(菌)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进一步提升全县食用菌菌棒生产供应能力、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建立加工体系,增加种植效益;完善高原夏菜冷链物流体系,加快苗木繁育基地和经济林果基地建设。到2020年,新增栽培棒供应能力*棒以上,全县新建食用菌生产大棚1500座;新增冷链贮藏能力*吨;建成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亩,新增以核桃为主的优质林果*亩。

  2.支持重点

  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林业局、商务局指导,重点支持食用菌制种、蔬菜种植基地、林果基地 (略) 场建设。一是支持祥瑞、中沃、生福等食用菌制棒企业(合作社)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年产栽培棒*棒的菌种生产车间,争取贷款资金*元。二是支持有食用菌发展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在全县新建食用菌标准化出菇棚1000座以上,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占地5000亩的高原夏菜生产基地,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年交易*吨以上优质高原夏菜的高原夏菜冷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元。五是建成苗木繁育基地*亩、林果种植基地*亩,争取贷款资金1.5亿元。

  (五)劳务(双创)产业

  1.奋斗目标

  以劳务输转行业协会为纽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劳务经济人队*、各类民办劳务中介机构、驻外劳务机构为补充的“五位一体” (略) 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进一步扩展。到2020年,全县高标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4个,年培训能力达到*人次以上,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增加到3.*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5亿元以上。

  2.支持重点

  由人社局牵头,重点支持双创园建设。一是支持 (略) 在双创园建设占地*平方米联合创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二是支持 (略) 在双创园建设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孵化园,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支持陇西润源生态 (略) 在双创园建设陇西城郊生态农业基地暨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支持陇西锦 (略) 在双创园建设锦隆?万汇双创孵化园,争取贷款资金*元。

  (六)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1.奋斗目标

  不断开拓乡村文化、健康旅游新空间,农耕文化旅游村、旅游镇建设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实现全域发展。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30%。到2020年,力争把陇西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争创“中国 (略) ”,提升“陇西郡望?李氏故里”旅游品牌,把陇西建成全省区域旅游中心。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润景 (略) 牵头,文广局指导,重点支持乡村文化旅游建设。一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陇西文化旅游创意园,争取贷款资金2亿元。二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昊瀚文化发展中心,争取贷款资金1.5亿元。三是支持甘肃点击查看>>*文化 (略) 建设“百花谷”乡村旅游基地,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支持陇西渭 (略) 建设陇西李氏花园,争取贷款资金*元。五是支持陇 (略) 建设文化体育中心,争取贷款资金1.2亿元。六是支持陇西县 (略) 建设农牧山庄,争取贷款资金*元。七是支持甘肃黄土密码 (略) 开发乡村旅游,争取贷款资金*元。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指导,重点支持休闲农业发展。一是支持甘肃印象生态(集团) (略) 建设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 (略) 牵头,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田园一体化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基地,争取贷款资金*元。

  (七)现代物流产业

  1.奋斗目标

  加强仓储、包装、流通加工、物流配送、信息系统交换等物流相关产业的发展,延伸物流产业链,建立覆盖全县的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完善。在重点乡镇和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推进产业链整体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提升和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占经济总量比重提高到60%以上。

  2.支持重点

  (1)由城投公司牵头,商务局指导,重点支持 (略) 场销售体系建设。一是支持陇西 (略) 建设陇西桥南家具建材城二期项目,争取贷款资金*元。二是支持 (略) 建设陇西泰华国际汽车城项目,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支持甘肃中药材 (略) 建设现代仓储物流体系,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农产品物流加工服务园区,争取贷款资金*元。五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商务局、畜牧中心指导,一是在云田和权家湾2镇交界适宜处建设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1亿元。二是在西北山地区建立马铃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在西南山地区建立中药材优质种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元。

  (八)铝冶炼及加工产业

  1.奋斗目标

  加快形成以铝精深加工为重点,电解铝集约化生产为基础,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为支撑,上下游配套、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化格局,着力壮大铝产业规模,把陇西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铝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县电解铝产能达到*吨,铝冶炼及铝加工产能达到*吨,力争铝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60亿元。

  2.支持重点

  由城投公司牵头,工信局指导,重点支持以西北铝为龙头的县内各类铝冶炼及加工企业增产能、降能耗、延链条、转方式。一是支持西北铝加工厂提升铝合金产品生产产能。二是支持陇 (略) 生产航空航天领域铝粉、镁粉、铝合金粉产品。三是支持甘 (略) 进一步扩大电解铝生产规模。四是 (略) 和 (略) 加工铝棒和型材,促进铝精深加工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

  四、贷款要素

  (一)实施主体 。特色产业专项 (略) 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组织推动、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县财政局和县农牧局为县级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服务机构,负责与承贷银行衔接相关工作。担保公司为陇 (略) 、甘肃省融资 (略) 和甘肃省农业 (略) 。

  (二)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申贷主体具体情况,最终以承贷银行审批意见为准。抵押贷款单户贷款额度依据承贷银行相关信贷政策确定,担保贷款单户贷款 (略) 注册资本的10%。

  (三)承办银行。兰州银行陇西支行。

  (四)贷款用途 。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全部用于中医药、草牧、马铃薯、果菜(菌)、劳务输出及双创、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产业发展。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借贷旧账,不得闲置。

  (五)贷款对象。县域内符合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用途,满足承贷银 (略) 担保条件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

  (六)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期限3-5年,按月结息,按计划还款。贷款主体承担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具体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根据申贷主体借款用途、经营情况合理确定,最终以承贷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允许提前还款。

  (七)贷款利率。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变动,则贷款利率于次年1月1日进行调整。

  (八)担保措施。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要求申贷主体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最终以承贷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五、业务流程

  (一)政策宣传。由县特色产业专项贷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或通过其他方式向企业家广泛宣传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政策,并由承贷银行讲解信贷政策、担保公司讲解担保政策。

  (二)贷款申请。按照“企业(合作社)自愿申请→各行业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承贷行审批、发放”的程序进行。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贷款申请。其中开发委、工信局负责中医药及其加工类;商务局负责现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建设及电子商务)类;文广局负责文化旅游类;人社局负责现代服务、双创园建设类;农牧局负责中药材、马铃薯、菌菜种植类;林业局负责林果产业类;畜牧中心负责牧草种植及畜禽养殖类。

  2.评审推荐。由行业主管部门与承贷银行、担保公司联合组成产业贷款评审组,按照贷款项目类别分类对申贷主体进行资格预审。各产业贷款评审组主要审核以下七个方面,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贷款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征信是否良好;

  (2)申贷主体还款计划是否科学可行,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是否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是否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3)贷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规划,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4)申请担保贷款的申贷主体是否参与到全县农村“三变”改革(重点查看申贷主体与乡镇、合作社签订的农村“三变”改革协议和建设基地的土地流转证明否真实有效。申贷主体直接流转土地的,需有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建设基地的,需有双方合作协议,且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5)申贷主体是否有较好的带动作用,与被带动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科学可行(需提供相关证明协议),特别是要能够带动被帮带的贫困户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6)申贷主体是否能够提供与贷款金额相匹配且合法、有效、合规的担保抵押物(需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承贷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审批发放。调查完成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说明原因予以退回;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据承贷银行要求完善资料,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造册,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牧局统一汇总,分送承贷银行、担保公司、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承贷银行审批发放贷款依据。

  (三)贷后管理。承贷银行于每月月底前将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审批发放情况反馈至县农牧局,由县农牧局分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推荐申报,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对所推荐贷款主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并保证其按期偿还贷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全县特色产业贷款工作顺利推进,县上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陇办发〔2017〕120号),由县财政局和县农牧局具体负责全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工作的统筹协调、汇总上报、档案整理以及贷款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同时下设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9个产业贷款评审组对各产业申贷主体贷款资格组织进行评审。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健全完善部门(行业)工作机制,为专项贷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靠实工作责任。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作坚持在县特色产业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贷款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特别是各产业贷款评审小组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围绕我县中医药、草牧、马铃薯、果菜(菌)、劳务输出及双创、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产业发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将发展前景较好、带动效应明显的产业经营主体推荐上去,争取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确保贷款资金助力我县农户(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县域经济稳步发展。

  (三)完善联结机制。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企业招商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动员鼓励县内各类企业(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县农村“三变”改革,与乡镇签订农村“三变”改革合作协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参与全县农村“三变”改革的企业(合作社)予以支持,要明确各级资源、资产、资金的产权归属和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合同(协议)执行,保证各方利益。要扶持企业(合作社)尽可能延长产业链,因地制宜确定能够带动农户增收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种植环节的贷款企业(合作社)必须在村级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并与村内合作社签订带动发展协议,实行订单种植,保证农户种的好、有收益。要确保通过企业(合作社)带动 (略) 场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 (略) 场联结到一起,实现农户稳定增收。

  (四)严格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落实专项贷款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负责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管、协助回收贷款本息的第一责任人,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贷款资金走向,研究解决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中的各种问题,严禁出现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发放人情贷款以及违规使用贷款等行为。承贷银行要指定专人加强与县专项贷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并将贷款审批发放和还本付息情况及时、准确的统计上报县农牧局汇总。对于未经县委、县政府审定而承贷银行私自审批发放的,一切风险由承贷银行自行承担。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成效纳入乡镇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围,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重点办和扶贫办要建立完善产业扶贫指标监测体系和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年终统一考核,定期对各乡镇资金使用成效通报全县,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表彰,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出台相应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各贷款企业(合作社)的监管,保证贷款资金使用成效。


附件: 1.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评审小组

2.陇西县农村“三变”改革合作协议书(范本)

3.陇西县特色产业(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 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发展合作协议书(范本)

4.陇西县订单种植协议书(范本)










附件1


              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9个产业贷款评审小组,组长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其组成和职责如下:

  1.中医药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中医药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开发委、扶贫办、农牧局、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2.草牧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草牧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畜牧中心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3.马铃薯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马铃薯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站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农技中心、相关乡镇、兰州银行、 (略)

  4.菌菜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菌菜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农技中心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5.经济林果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经济林果菜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6. 劳务输出及双创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经劳务产业链及双创园建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7. 文化旅游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文化旅游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农牧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8. 现代物流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建设及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9.铝冶炼及加工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铝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附件2


              陇西县农村“三变”改革合作协议书(范本)

  *方(经营主体):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乡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村集体):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规范“三变”改革入股操作,切实保障入股主体和经营主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经*、*、*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及合作方式

  (一)项目名称:

  (二)合作方式:经*、*、*三方充分协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方以以下方式获得项目实施股权:

  ①

  ②

  ③

  2.*方以以下方式获得项目监管权:

  ①

  ②

  ③

  3.*方以以下方式获得项目参与股权:

  ①

  ②

  ③

  (三)股权结构:经点击查看>>三方协商决定,*方占股%,*方占股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

  其他约定:

  ①

  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权利与义务

  1.*方:

  ①全面发展项目的实施和落实,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②负责项目实施和管护等必要的费用支出。

  ③对生产的达到收购标准的产品实行保底收购,保底价按产品等级确定为 。单价达不到保底价的,差额部份由*方补足。如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按市场价收购。

  其他保底方式为:

  其他约定:

  2.*方:

  ①在*方的指导下,协调、配合*方、*方搞好规范化种植、中耕除草、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和项目管理。

  ②项目进入收获期后,按*方要求协调组织对农产品进行采收,产品质 (略) 场收购标准。

  ③协调组织将产品运送到指定收购地点。

  其他约定:

  ①

  ②

  3.*方:

  ①负责组织和发动群众(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好项目实施。

  ②参与项目的后续管理,防止项目受到损失。

  ③协调处理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其他约定:

  ①

  ②

  四、分红约定

  种植项目以一个生产季节为一次结算周期,养殖项目以1年为一个结算周期,*方在结算后15天之内(最迟不得超过30天),将*方应得的分红款拨付到*方指定帐户,或进行现金支付。

  其他约定:

  ①

  ②

  五、补充约定

  1.合作项目为种植项目的,在项目产生效益前,由*、*、*三方协商,在项目实施地块内套种经济作物,利润分成方式另行约定。如*方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自行进行林下种植的,收益全部归*方贫困户所有。

  2.项目产生效益后,如*方中包含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产生的收益在脱贫前以及脱贫后3年内,全部归*方中的贫困户所有。

  3.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林地用途。

  4.在本合同期内若国家征占用该土地,土地的补偿费用归*方所有,附着物、配套设施等的补偿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股权结构比例进行分配。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由三方共同协商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变更。

  2.*方擅自改变*方入股承包地(草地、林地、四荒地等)用途的,*方、*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合同到期后,*、*、*三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方入股的土地使用权、林权、四荒地、草地、水域、房屋等资产由*方收回,形成的产业由*、*、*三方共同协调处置。

  七、违约责任

  1.点击查看>>三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该季全部经济损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三方共同协商处理。

  3.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经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 (略) 起诉。

  4.在纠纷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三方各持一份,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方(乡镇):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方(村集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附件3


  陇西县特色产业(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发展合作协议书(范本)



  *方(公司、合作社):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方(合作社、农户):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方以土地、劳动力、现金等投资入股与*方共同建设种植农业蔬果生产、加工项目、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方以向*方以土地、劳动力、现金等投资入股,*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种植、管理、经营、销售,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方按本合同约定向*方支付入股分红。

  二、合作期限

  *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方入股基本情况

  *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折价元;现金元;劳动力人 ,折价 元;总入股 元。占经营总投资股数的 %。

  四、*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方按项目建设投产*年内按人民币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对*方进行保底,共亩,计 万元(大写: 圆整),劳动力按每天 元进行保底支付。

  2.*方不参与*方经营管理, (略) 种植的品种、数量、员工人事招聘管理、投产软硬件、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运营等。*方有权知晓数据,但无权参与。

  3.*方保证以每年销售利润 %给予*方分红。

  4.合同到期后,*方可给予*方优先续签的权利,*方不需要续签的,*方归退*方原始投入资金。

  五、*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资金并要求*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方承担种植基地建设初期的所需费用。

  2.*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方负责组织筹集生产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六、*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土地及现金。

  2.*方有权监督*方生产、管理动态、销售数据的情况。

  3.*方有权知晓*方一切生产活动的数据,包括品种种植分析、数量、人事用工招聘雇用信息、生产原材料成本数据、生产数据、销售数据等。但不参与*方实施行径。

  4.*方必须维护*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保护*方的正常工作秩序。*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方损失,*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5. *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退出入股的土地,退股如对*方造成经营损失的,*方应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七、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项仍归入股人所有,*方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主体作为抵押,如*方已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必须征得*方同意。

  2.*方有权对整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生产方案。

  3.*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如发生洪涝水灾、干旱、地震、虫灾等不可抗因素,*方应向*方提供估算损失数据,**双方共同承担。非*方人为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方单方承担责任,*方不承担损失。

  4.合同到期后,如*方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5.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行为,**双方共同与国家相关部门协商,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略) 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方所在村集体、乡镇及县农牧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附件4


                  陇西县订单种植协议书(范本)



  *方(收购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方(种植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收购合同。

  第一条:*方负责对 的种植,*方负责对种植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方应按照*方的收购要求,向*方承诺 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向*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农产品。*方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得私自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方种植的农产品,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方负责包销。收购价 (略) 场价 元,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方应搞好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方科学种植,防止农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方需要统一向*方提供种子等农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

  第六条:*方由于不按*方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技术标准种植;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略) 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合作社所在乡镇和县农牧局各备案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①

  ②



  *方(盖章):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陇有关单位:

  《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推进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构建县域农村富民产业体系,壮大县域经济,确保贷款“放得出、用的好、有效益、收得回”,根据《 (略) 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7〕214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重要讲话、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林铎书记视察陇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产业扶贫为重点,以产业项目为抓手,以脱贫致富为目标,将特色富民产业培育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有效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引领作用,通过完善企业与农户(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推动富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增强脱贫攻坚后劲,进一步加快全县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主体自愿。本次申请贷款的主体是县域内从事特色富民产业经营活动并依法注册成立的诚信企业(合作社)(也是偿还专项贷款本息的主体)。贷款主体根据各自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数额,并自愿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二)产业优先。贷款资金用于支持中医药、草牧、马铃薯、果菜(菌)、劳务输出及双创、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产业发展,突出全产业链建设。对于与“三变”改革联结紧密、与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关联度高、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

  (三)部门监管。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监管贷款使用的责任单位,负责本行业范围内贷款企业的筛选推荐和资金使用监管,协助承贷银行做好贷前资格审查、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四)防控风险。县财政设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贷款不良率红线为3%,红线内不良贷款,可申请由风险补偿金代偿;超过红线部分的不良贷款,由行业主管部门全力协助承贷银行依法追偿。

  (五)款物相等。产业扶贫贷款的性质是商业贷款,需由贷款主体提供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自有资产或自有资金作为抵押,其中房产抵押率不高于60%、不动产抵押率不高于50%、设施权证抵押率不高于40%。对于提供抵押物确有困难但所从事的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可申请 (略) 进行担保贷款。

  三、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特色产业专项贷款工程,支持农村“三变”改革,使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农业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农民生产收入稳定增长,县域经济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到2020年底,在各乡镇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每个乡镇至少*亩,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实现特色产业全覆盖,特色产业收入占到当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全县与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同时,推动形成一批多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陇西特色产业体系,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中医药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实现“双百五十”目标,即到2020年,全县标准化核心种植基地达到*亩,培育发展10家中药饮片名牌企业、培育壮大10家中成药(精深)加工企业,研发10类中药材保健(膳食)产品、创建10个名牌产品,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产值达到100亿元, (略) 场销售额突破300亿元。农民人居中医药产业收入达到300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30%,对全县GDP贡献率达到35%以上。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技中心和 (略) 指导,支持 (略) 、甘肃 (略) 、甘肃 (略) 、甘肃天 (略) 、 (略) 等县内有种子种苗经营资质、研发带动能力和种业联盟企业,按照“1+5+200”(即每个企业带动5家中药材合作社,每家合作社建设200亩优质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带动模式,带动农户在全县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争取贷款资金1亿元以上。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开发委、工信局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局指导,支持 (略) 、甘肃天 (略) 、甘肃普 (略) 等骨干制药企业新建中药配方生产线,从党参、黄芪、黄芩、柴胡、甘草等县内栽培的大宗药材入手,逐年拓展品种;支持甘肃天 (略) 、甘肃森源 (略) 、甘肃陇原 (略) 通过引进项目和联合研发,大力发展药食同源类食品、保健品、药膳产品等;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进行中药材饮片规范化生产,研究制定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建立标准化药源基地,按照“1+5+500”(即1家企业带动5个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500亩)的带动模式,在全县不同区域建立标准化药源基地*亩。争取贷款资金10亿元。

  (二)草牧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全县牧草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饲草加工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新增饲草种植面积*亩,全县达到*亩以上;新建或改造提升草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点)7个,年加工配送能力达到*吨;新建青贮池*立方米,年青贮微贮饲料能力达到*吨,带动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头、肉羊饲养量达到*只。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畜牧中心指导,重点支持县境内从事草产业的百绿、陇穗等草产品企业发展壮大,新建或改造提升草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点)7个,带动农户在全县适宜区域新建草产业种植基地*亩,新建青贮池*立方米,争取贷款资金1亿元。(畜牧养殖产业通过精准扶贫和易地搬迁产业配套项目解决)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工信局、畜牧中心指导,重点扶持中天羊业、陇原情、北山农牧等特色肉制品加工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开发系列产品,改变以初级产品外销为主的局面,提高肉制品加工增值水平和技术含量,加快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步伐,年加工猪、牛、羊、驴等肉制品2.*吨。同时,加大对奶制品企业扶持,以罗记乳业、天力元乳业为重点,协助提升生产工艺、开发系列产品、加强品牌建设,到2020年,全县生鲜乳及乳制品产量达到2000吨。争取贷款资金*元。

  (三)马铃薯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进一步提升马铃薯良种生产能力, (略) 场销售体系,加快产业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鲜薯生产向良种销售转变,由副食消费向主食消费转变,不断提高马铃薯产业效益。到2020年,全县原原种生产能力达到*粒以上,建立脱毒种薯生产基地16.*亩(其中原种生产面积达到1.*亩,原种生产能力达到2.*吨以上,一级种薯生产面积达到*亩,一级种薯生产能力达到22.*吨以上),马铃薯主食年生产能力达到*吨。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商务局指导,重点支持甘肃裕新农牧 (略) 、陇西 (略) 、陇西县碧水源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陇西县弘泰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种薯生产企业等马铃薯原原种繁育企业建立年产马铃薯原原种*粒马铃薯良种快繁体系,带动农户在全县建立脱毒种薯生产基地16.*亩,争取贷款资金2.8亿元。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工信局指导, (略) 清吉 (略) 构建马铃薯深加工体系和主食化研发体系,提升马铃薯主食加工能力和水平,年生产马铃薯面条、馒头、方便粉丝、无矾粉皮、饼干、糕点等系列新产品*吨。争取贷款资金*元。

  (四)果菜(菌)产业

  1.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贷款支持,进一步提升全县食用菌菌棒生产供应能力、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建立加工体系,增加种植效益;完善高原夏菜冷链物流体系,加快苗木繁育基地和经济林果基地建设。到2020年,新增栽培棒供应能力*棒以上,全县新建食用菌生产大棚1500座;新增冷链贮藏能力*吨;建成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亩,新增以核桃为主的优质林果*亩。

  2.支持重点

  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林业局、商务局指导,重点支持食用菌制种、蔬菜种植基地、林果基地 (略) 场建设。一是支持祥瑞、中沃、生福等食用菌制棒企业(合作社)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年产栽培棒*棒的菌种生产车间,争取贷款资金*元。二是支持有食用菌发展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在全县新建食用菌标准化出菇棚1000座以上,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占地5000亩的高原夏菜生产基地,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年交易*吨以上优质高原夏菜的高原夏菜冷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元。五是建成苗木繁育基地*亩、林果种植基地*亩,争取贷款资金1.5亿元。

  (五)劳务(双创)产业

  1.奋斗目标

  以劳务输转行业协会为纽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劳务经济人队*、各类民办劳务中介机构、驻外劳务机构为补充的“五位一体” (略) 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进一步扩展。到2020年,全县高标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到4个,年培训能力达到*人次以上,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增加到3.*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5亿元以上。

  2.支持重点

  由人社局牵头,重点支持双创园建设。一是支持 (略) 在双创园建设占地*平方米联合创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二是支持 (略) 在双创园建设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孵化园,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支持陇西润源生态 (略) 在双创园建设陇西城郊生态农业基地暨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支持陇西锦 (略) 在双创园建设锦隆?万汇双创孵化园,争取贷款资金*元。

  (六)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1.奋斗目标

  不断开拓乡村文化、健康旅游新空间,农耕文化旅游村、旅游镇建设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实现全域发展。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30%。到2020年,力争把陇西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争创“中国 (略) ”,提升“陇西郡望?李氏故里”旅游品牌,把陇西建成全省区域旅游中心。

  2.支持重点

  (1)由陇西县润景 (略) 牵头,文广局指导,重点支持乡村文化旅游建设。一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陇西文化旅游创意园,争取贷款资金2亿元。二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昊瀚文化发展中心,争取贷款资金1.5亿元。三是支持甘肃点击查看>>*文化 (略) 建设“百花谷”乡村旅游基地,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支持陇西渭 (略) 建设陇西李氏花园,争取贷款资金*元。五是支持陇 (略) 建设文化体育中心,争取贷款资金1.2亿元。六是支持陇西县 (略) 建设农牧山庄,争取贷款资金*元。七是支持甘肃黄土密码 (略) 开发乡村旅游,争取贷款资金*元。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指导,重点支持休闲农业发展。一是支持甘肃印象生态(集团) (略) 建设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 (略) 牵头,在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建成田园一体化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基地,争取贷款资金*元。

  (七)现代物流产业

  1.奋斗目标

  加强仓储、包装、流通加工、物流配送、信息系统交换等物流相关产业的发展,延伸物流产业链,建立覆盖全县的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完善。在重点乡镇和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推进产业链整体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提升和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占经济总量比重提高到60%以上。

  2.支持重点

  (1)由城投公司牵头,商务局指导,重点支持 (略) 场销售体系建设。一是支持陇西 (略) 建设陇西桥南家具建材城二期项目,争取贷款资金*元。二是支持 (略) 建设陇西泰华国际汽车城项目,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支持甘肃中药材 (略) 建设现代仓储物流体系,争取贷款资金*元。四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农产品物流加工服务园区,争取贷款资金*元。五是支持甘肃 (略) 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争取贷款资金*元。

  (2)由陇西县渭北 (略) 牵头,农牧局、商务局、畜牧中心指导,一是在云田和权家湾2镇交界适宜处建设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1亿元。二是在西北山地区建立马铃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元。三是在西南山地区建立中药材优质种 (略) 场,争取贷款资金*元。

  (八)铝冶炼及加工产业

  1.奋斗目标

  加快形成以铝精深加工为重点,电解铝集约化生产为基础,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为支撑,上下游配套、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化格局,着力壮大铝产业规模,把陇西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铝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县电解铝产能达到*吨,铝冶炼及铝加工产能达到*吨,力争铝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60亿元。

  2.支持重点

  由城投公司牵头,工信局指导,重点支持以西北铝为龙头的县内各类铝冶炼及加工企业增产能、降能耗、延链条、转方式。一是支持西北铝加工厂提升铝合金产品生产产能。二是支持陇 (略) 生产航空航天领域铝粉、镁粉、铝合金粉产品。三是支持甘 (略) 进一步扩大电解铝生产规模。四是 (略) 和 (略) 加工铝棒和型材,促进铝精深加工能力建设,延伸产业链条。

  四、贷款要素

  (一)实施主体 。特色产业专项 (略) 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组织推动、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县财政局和县农牧局为县级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服务机构,负责与承贷银行衔接相关工作。担保公司为陇 (略) 、甘肃省融资 (略) 和甘肃省农业 (略) 。

  (二)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申贷主体具体情况,最终以承贷银行审批意见为准。抵押贷款单户贷款额度依据承贷银行相关信贷政策确定,担保贷款单户贷款 (略) 注册资本的10%。

  (三)承办银行。兰州银行陇西支行。

  (四)贷款用途 。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全部用于中医药、草牧、马铃薯、果菜(菌)、劳务输出及双创、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产业发展。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借贷旧账,不得闲置。

  (五)贷款对象。县域内符合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用途,满足承贷银 (略) 担保条件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

  (六)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期限3-5年,按月结息,按计划还款。贷款主体承担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具体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根据申贷主体借款用途、经营情况合理确定,最终以承贷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允许提前还款。

  (七)贷款利率。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变动,则贷款利率于次年1月1日进行调整。

  (八)担保措施。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要求申贷主体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最终以承贷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五、业务流程

  (一)政策宣传。由县特色产业专项贷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或通过其他方式向企业家广泛宣传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政策,并由承贷银行讲解信贷政策、担保公司讲解担保政策。

  (二)贷款申请。按照“企业(合作社)自愿申请→各行业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承贷行审批、发放”的程序进行。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贷款申请。其中开发委、工信局负责中医药及其加工类;商务局负责现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建设及电子商务)类;文广局负责文化旅游类;人社局负责现代服务、双创园建设类;农牧局负责中药材、马铃薯、菌菜种植类;林业局负责林果产业类;畜牧中心负责牧草种植及畜禽养殖类。

  2.评审推荐。由行业主管部门与承贷银行、担保公司联合组成产业贷款评审组,按照贷款项目类别分类对申贷主体进行资格预审。各产业贷款评审组主要审核以下七个方面,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贷款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征信是否良好;

  (2)申贷主体还款计划是否科学可行,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是否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是否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3)贷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规划,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4)申请担保贷款的申贷主体是否参与到全县农村“三变”改革(重点查看申贷主体与乡镇、合作社签订的农村“三变”改革协议和建设基地的土地流转证明否真实有效。申贷主体直接流转土地的,需有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建设基地的,需有双方合作协议,且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5)申贷主体是否有较好的带动作用,与被带动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科学可行(需提供相关证明协议),特别是要能够带动被帮带的贫困户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6)申贷主体是否能够提供与贷款金额相匹配且合法、有效、合规的担保抵押物(需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承贷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审批发放。调查完成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说明原因予以退回;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据承贷银行要求完善资料,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造册,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牧局统一汇总,分送承贷银行、担保公司、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承贷银行审批发放贷款依据。

  (三)贷后管理。承贷银行于每月月底前将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审批发放情况反馈至县农牧局,由县农牧局分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推荐申报,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对所推荐贷款主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并保证其按期偿还贷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全县特色产业贷款工作顺利推进,县上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陇办发〔2017〕120号),由县财政局和县农牧局具体负责全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工作的统筹协调、汇总上报、档案整理以及贷款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同时下设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9个产业贷款评审组对各产业申贷主体贷款资格组织进行评审。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健全完善部门(行业)工作机制,为专项贷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靠实工作责任。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作坚持在县特色产业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贷款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特别是各产业贷款评审小组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围绕我县中医药、草牧、马铃薯、果菜(菌)、劳务输出及双创、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产业发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将发展前景较好、带动效应明显的产业经营主体推荐上去,争取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确保贷款资金助力我县农户(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县域经济稳步发展。

  (三)完善联结机制。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企业招商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动员鼓励县内各类企业(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县农村“三变”改革,与乡镇签订农村“三变”改革合作协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参与全县农村“三变”改革的企业(合作社)予以支持,要明确各级资源、资产、资金的产权归属和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合同(协议)执行,保证各方利益。要扶持企业(合作社)尽可能延长产业链,因地制宜确定能够带动农户增收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种植环节的贷款企业(合作社)必须在村级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并与村内合作社签订带动发展协议,实行订单种植,保证农户种的好、有收益。要确保通过企业(合作社)带动 (略) 场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 (略) 场联结到一起,实现农户稳定增收。

  (四)严格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落实专项贷款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负责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管、协助回收贷款本息的第一责任人,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贷款资金走向,研究解决专项贷款工作开展中的各种问题,严禁出现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发放人情贷款以及违规使用贷款等行为。承贷银行要指定专人加强与县专项贷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并将贷款审批发放和还本付息情况及时、准确的统计上报县农牧局汇总。对于未经县委、县政府审定而承贷银行私自审批发放的,一切风险由承贷银行自行承担。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成效纳入乡镇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围,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重点办和扶贫办要建立完善产业扶贫指标监测体系和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年终统一考核,定期对各乡镇资金使用成效通报全县,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表彰,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出台相应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各贷款企业(合作社)的监管,保证贷款资金使用成效。


附件: 1.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评审小组

2.陇西县农村“三变”改革合作协议书(范本)

3.陇西县特色产业(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 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发展合作协议书(范本)

4.陇西县订单种植协议书(范本)










附件1


              陇西县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铝冶炼及加工等9个产业贷款评审小组,组长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其组成和职责如下:

  1.中医药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中医药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开发委、扶贫办、农牧局、中医药产业发展局、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2.草牧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草牧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畜牧中心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3.马铃薯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马铃薯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站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农技中心、相关乡镇、兰州银行、 (略)

  4.菌菜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菌菜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农技中心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5.经济林果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经济林果菜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扶贫办、商务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6. 劳务输出及双创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经劳务产业链及双创园建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7. 文化旅游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文化旅游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农牧局、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8. 现代物流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建设及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9.铝冶炼及加工产业贷款评审组:具体负责铝产业链申贷主体资格评审。

  牵头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兰州银行、担保公司



















附件2


              陇西县农村“三变”改革合作协议书(范本)

  *方(经营主体):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乡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村集体):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规范“三变”改革入股操作,切实保障入股主体和经营主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经*、*、*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及合作方式

  (一)项目名称:

  (二)合作方式:经*、*、*三方充分协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方以以下方式获得项目实施股权:

  ①

  ②

  ③

  2.*方以以下方式获得项目监管权:

  ①

  ②

  ③

  3.*方以以下方式获得项目参与股权:

  ①

  ②

  ③

  (三)股权结构:经点击查看>>三方协商决定,*方占股%,*方占股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

  其他约定:

  ①

  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权利与义务

  1.*方:

  ①全面发展项目的实施和落实,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②负责项目实施和管护等必要的费用支出。

  ③对生产的达到收购标准的产品实行保底收购,保底价按产品等级确定为 。单价达不到保底价的,差额部份由*方补足。如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按市场价收购。

  其他保底方式为:

  其他约定:

  2.*方:

  ①在*方的指导下,协调、配合*方、*方搞好规范化种植、中耕除草、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和项目管理。

  ②项目进入收获期后,按*方要求协调组织对农产品进行采收,产品质 (略) 场收购标准。

  ③协调组织将产品运送到指定收购地点。

  其他约定:

  ①

  ②

  3.*方:

  ①负责组织和发动群众(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好项目实施。

  ②参与项目的后续管理,防止项目受到损失。

  ③协调处理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其他约定:

  ①

  ②

  四、分红约定

  种植项目以一个生产季节为一次结算周期,养殖项目以1年为一个结算周期,*方在结算后15天之内(最迟不得超过30天),将*方应得的分红款拨付到*方指定帐户,或进行现金支付。

  其他约定:

  ①

  ②

  五、补充约定

  1.合作项目为种植项目的,在项目产生效益前,由*、*、*三方协商,在项目实施地块内套种经济作物,利润分成方式另行约定。如*方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自行进行林下种植的,收益全部归*方贫困户所有。

  2.项目产生效益后,如*方中包含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产生的收益在脱贫前以及脱贫后3年内,全部归*方中的贫困户所有。

  3.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林地用途。

  4.在本合同期内若国家征占用该土地,土地的补偿费用归*方所有,附着物、配套设施等的补偿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股权结构比例进行分配。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由三方共同协商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变更。

  2.*方擅自改变*方入股承包地(草地、林地、四荒地等)用途的,*方、*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合同到期后,*、*、*三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方入股的土地使用权、林权、四荒地、草地、水域、房屋等资产由*方收回,形成的产业由*、*、*三方共同协调处置。

  七、违约责任

  1.点击查看>>三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该季全部经济损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三方共同协商处理。

  3.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经协商、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 (略) 起诉。

  4.在纠纷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三方各持一份,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方(乡镇):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方(村集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附件3


  陇西县特色产业(中医药、草牧、马铃薯、菌菜、经济林果、劳务输出及双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发展合作协议书(范本)



  *方(公司、合作社):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方(合作社、农户):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方以土地、劳动力、现金等投资入股与*方共同建设种植农业蔬果生产、加工项目、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方以向*方以土地、劳动力、现金等投资入股,*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种植、管理、经营、销售,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方按本合同约定向*方支付入股分红。

  二、合作期限

  *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方入股基本情况

  *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折价元;现金元;劳动力人 ,折价 元;总入股 元。占经营总投资股数的 %。

  四、*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方按项目建设投产*年内按人民币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对*方进行保底,共亩,计 万元(大写: 圆整),劳动力按每天 元进行保底支付。

  2.*方不参与*方经营管理, (略) 种植的品种、数量、员工人事招聘管理、投产软硬件、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运营等。*方有权知晓数据,但无权参与。

  3.*方保证以每年销售利润 %给予*方分红。

  4.合同到期后,*方可给予*方优先续签的权利,*方不需要续签的,*方归退*方原始投入资金。

  五、*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要求*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资金并要求*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方承担种植基地建设初期的所需费用。

  2.*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方负责组织筹集生产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六、*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土地及现金。

  2.*方有权监督*方生产、管理动态、销售数据的情况。

  3.*方有权知晓*方一切生产活动的数据,包括品种种植分析、数量、人事用工招聘雇用信息、生产原材料成本数据、生产数据、销售数据等。但不参与*方实施行径。

  4.*方必须维护*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保护*方的正常工作秩序。*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方损失,*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5. *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退出入股的土地,退股如对*方造成经营损失的,*方应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七、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项仍归入股人所有,*方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主体作为抵押,如*方已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必须征得*方同意。

  2.*方有权对整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生产方案。

  3.*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如发生洪涝水灾、干旱、地震、虫灾等不可抗因素,*方应向*方提供估算损失数据,**双方共同承担。非*方人为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方单方承担责任,*方不承担损失。

  4.合同到期后,如*方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5.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行为,**双方共同与国家相关部门协商,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略) 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方所在村集体、乡镇及县农牧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附件4


                  陇西县订单种植协议书(范本)



  *方(收购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方(种植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收购合同。

  第一条:*方负责对 的种植,*方负责对种植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方应按照*方的收购要求,向*方承诺 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向*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农产品。*方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得私自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方种植的农产品,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方负责包销。收购价 (略) 场价 元,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方应搞好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方科学种植,防止农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方需要统一向*方提供种子等农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

  第六条:*方由于不按*方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技术标准种植;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略) 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合作社所在乡镇和县农牧局各备案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①

  ②



  *方(盖章):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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