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下半年对蒙城县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随机抽查情况的警示函
关于2022年下半年对蒙城县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随机抽查情况的警示函
关于2022年下半年对蒙城县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随机抽查情况的警示函
蒙城生态环境分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略) 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 (略) 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安排,8月8日至8月12日,我局对蒙城县乡镇级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本次共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2处,存在问题19处,其中,对上半年检查发现的11处县级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均未整改完成;检查重点建设项目5家,存在问题3家;检查乡镇污水处理厂5家,存在问题5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
(一)县级饮用水源地
1.蒙城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水源地)
板桥镇8号、9号、10号、11号和七里白8号、15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应急物资调查和风险评估篇章;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
2.梁土山备用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应急物资调查和风险评估篇章;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
3.蒙城县第三自来水厂(地表水水源地)
该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蒙城境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应急物资调查和风险评估。
4.蒙城县吕望水厂(地表水水源地)
该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
(二)乡镇级饮用水源地
1.蒙城县乐土 (略)
该水厂4号水源井西侧界标有一半缺失,1-5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2.蒙城县篱笆 (略)
该水厂1-6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3.蒙城县楚村 (略)
该水厂有1-3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4.蒙城县小涧 (略)
该水厂4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南侧界标缺失,1-4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5.蒙城县板桥 (略)
该水厂3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东西两侧界标缺失,1-3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蒙城县 (略)
存在问题:1.排 (略) 涉及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劳保物,但仅建立了废矿物油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劳保物未建立管理台账。2.未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方案、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未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应急培训档案不全。3.储油罐围堰墙体部分防渗环氧树脂脱落。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否则,立案处罚。
(二)蒙城县润 (略)
存在问题:1.板材锯床切割机位置布袋式除尘器集气管道断裂。2.拼版工序配套安装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与uv光氧催化装置连接管道断开,拼版工序车间内放有开盖未封闭的粘合胶水。3.危废暂存间地面未采取防渗措施,内部储存有用于生产的粘合胶水等杂物。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否则,立案处罚。
(三)安徽 (略)
存在问题:1.未建立危险废物助剂包装桶管理台账;未建立一般固废纤维尘、不合格边角料管理台账,未建立布袋除尘器运行维护台账。2.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废矿物油包装桶危废标签填写不规范,未记录产生时间。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否则,立案处罚。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一)篱笆镇污水处理厂(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2.该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000吨,当前日均进水量240吨左右。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
处理意见:对该污水处理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提升进水水量。
(二)楚村镇污水处理厂(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检查时未能提供2022年4月份以来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略) ,未张贴方向标识对水流走向进行指示。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三)乐土镇污水处理厂(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未能提供2022年4月份以来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略) ,未张贴方向标识对水流走向进行指示。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四)板桥集镇污水处理站(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未能提供2022年7月份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试剂标签为手写标签。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五)小涧镇污水处理站(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未提供2022年7月份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试剂标签为手写标签,出水口总氮自动监测设备十通阀废液排液管接口处有渗漏。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乡镇级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9月3 (略) 局。市局将安排人员开展后督查,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 (略) 通报,并纳入蒙城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余利影、张玉清
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2日
抄送:蒙城县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央生态环境保 (略)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2年下半年对蒙城县乡镇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随机抽查情况的警示函
蒙城生态环境分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略) 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 (略) 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安排,8月8日至8月12日,我局对蒙城县乡镇级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本次共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2处,存在问题19处,其中,对上半年检查发现的11处县级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均未整改完成;检查重点建设项目5家,存在问题3家;检查乡镇污水处理厂5家,存在问题5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地
(一)县级饮用水源地
1.蒙城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水源地)
板桥镇8号、9号、10号、11号和七里白8号、15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应急物资调查和风险评估篇章;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
2.梁土山备用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应急物资调查和风险评估篇章;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
3.蒙城县第三自来水厂(地表水水源地)
该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蒙城境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应急物资调查和风险评估。
4.蒙城县吕望水厂(地表水水源地)
该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绘制保护区矢量信息图。
(二)乡镇级饮用水源地
1.蒙城县乐土 (略)
该水厂4号水源井西侧界标有一半缺失,1-5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2.蒙城县篱笆 (略)
该水厂1-6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3.蒙城县楚村 (略)
该水厂有1-3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4.蒙城县小涧 (略)
该水厂4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南侧界标缺失,1-4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5.蒙城县板桥 (略)
该水厂3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东西两侧界标缺失,1-3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无化肥和农药管控措施。
二、重点建设项目
(一)蒙城县 (略)
存在问题:1.排 (略) 涉及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劳保物,但仅建立了废矿物油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劳保物未建立管理台账。2.未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方案、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未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应急培训档案不全。3.储油罐围堰墙体部分防渗环氧树脂脱落。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否则,立案处罚。
(二)蒙城县润 (略)
存在问题:1.板材锯床切割机位置布袋式除尘器集气管道断裂。2.拼版工序配套安装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与uv光氧催化装置连接管道断开,拼版工序车间内放有开盖未封闭的粘合胶水。3.危废暂存间地面未采取防渗措施,内部储存有用于生产的粘合胶水等杂物。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否则,立案处罚。
(三)安徽 (略)
存在问题:1.未建立危险废物助剂包装桶管理台账;未建立一般固废纤维尘、不合格边角料管理台账,未建立布袋除尘器运行维护台账。2.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3.废矿物油包装桶危废标签填写不规范,未记录产生时间。
处理意见:对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否则,立案处罚。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一)篱笆镇污水处理厂(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2.该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000吨,当前日均进水量240吨左右。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
处理意见:对该污水处理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提升进水水量。
(二)楚村镇污水处理厂(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检查时未能提供2022年4月份以来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略) ,未张贴方向标识对水流走向进行指示。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三)乐土镇污水处理厂(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未能提供2022年4月份以来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略) ,未张贴方向标识对水流走向进行指示。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四)板桥集镇污水处理站(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未能提供2022年7月份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试剂标签为手写标签。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五)小涧镇污水处理站( (略) 安徽分公司运营)
存在问题:1.未提供2022年7月份的排放口废水自行监测报告。2.出水口新增的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进水口新增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暂未进行验收。3.出水口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采取季度监测,未按照《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4.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试剂标签为手写标签,出水口总氮自动监测设备十通阀废液排液管接口处有渗漏。
处理意见:对该厂现场帮扶指导,责令该厂限期完成整改,否则,依法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请你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乡镇级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建设项目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9月3 (略) 局。市局将安排人员开展后督查,对处理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力 (略) 通报,并纳入蒙城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余利影、张玉清
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2日
抄送:蒙城县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央生态环境保 (略)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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