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海盐县跨境电商政策扶持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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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海盐县跨境电商政策扶持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盐园区发展若干政策》(盐政办〔2020〕9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0〕26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初审,海盐县财政扶持服务业专项资金联审会议通过,拟根据政策兑现2021年度海盐县跨境电商政策扶持资金*元,其中2021年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项目补助*元(详见附表1),2021年鼓励跨境电商发展项目补助*元(详见附表2)。

现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6日。

电话:057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址:海盐 (略) 130号

邮编:*

联系人:宣女士


海盐县商务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表1:

一、2021年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项目补助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审定可补助金额(万元)

绩效评价

备注

1

(略)

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

5

A


合计


5



附表2:

二、2021年鼓励跨境电商发展项目补助

序号

名称

2021年审定交易额(万美元)

可补金额(万元)

绩效评价

备注

1

浙江 (略)

85.20

5

/

服务业

合计

85.20

5





根据《关于促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盐园区发展若干政策》(盐政办〔2020〕9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0〕26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初审,海盐县财政扶持服务业专项资金联审会议通过,拟根据政策兑现2021年度海盐县跨境电商政策扶持资金*元,其中2021年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项目补助*元(详见附表1),2021年鼓励跨境电商发展项目补助*元(详见附表2)。

现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6日。

电话:057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址:海盐 (略) 130号

邮编:*

联系人:宣女士


海盐县商务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表1:

一、2021年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项目补助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审定可补助金额(万元)

绩效评价

备注

1

(略)

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

5

A


合计


5



附表2:

二、2021年鼓励跨境电商发展项目补助

序号

名称

2021年审定交易额(万美元)

可补金额(万元)

绩效评价

备注

1

浙江 (略)

85.20

5

/

服务业

合计

85.2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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