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关于2022年度新乡市研发平台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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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关于2022年度新乡市研发平台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 (略) 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受 (略) 委托,高新区负责辖区内“新乡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和“新乡市工 (略) 认定、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 (略) )、《新乡市市级工 (略) 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 (略) )的有关规定,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新乡市重点实验室、新乡市工 (略) 的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认定新乡市重点实验室3家、新乡市工 (略) 26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7日—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向 (略) 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电话:0373-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373- 点击查看>>

附件:1.2022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2.2022年度新乡市工 (略) 拟认定名单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2022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附件2.2022年度新乡市工 (略) 拟认定名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 (略) 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受 (略) 委托,高新区负责辖区内“新乡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和“新乡市工 (略) 认定、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 (略) )、《新乡市市级工 (略) 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 (略) )的有关规定,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新乡市重点实验室、新乡市工 (略) 的单位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认定新乡市重点实验室3家、新乡市工 (略) 26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7日—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向 (略) 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电话:0373-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0373- 点击查看>>

附件:1.2022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2.2022年度新乡市工 (略) 拟认定名单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2022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拟认定名单

附件2.2022年度新乡市工 (略) 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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