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QM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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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QM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西 (略) QM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西 (略) QM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 (略) 1号

建设单位

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津 (略)

项目概况

西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 (略) 1号,现拟投资107.*元在现有厂房中建设QM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26㎡,主要内容包括利用B03车间一层闲置区域,将原B02车间内QM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及环保设备进行搬迁并新增1台冷凝水试验箱和1台盐雾试验箱。QM实验室主要进行树脂性能检测实验、云母带性能检测实验、电磁线性能检测实验、套管性能检测实验,搬迁前后在原有功能、规模实验频次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盐雾实验和冷凝水实验。该项目建成后年检测能力为:树脂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云母带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电磁线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套管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盐雾实验6批次、冷凝水实验1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营运期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措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7"排放。废气中TRVOC、非*烷总烃、*苯及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苯*烯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盐雾废水,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4#废水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老化烘箱、电阻炉、冷凝水试验箱、盐雾试验箱、环保设备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电磁线、废云母带、废套管、废喷漆板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树脂和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17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西 (略) QM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西 (略) QM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 (略) 1号

建设单位

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津 (略)

项目概况

西 (略)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 (略) 1号,现拟投资107.*元在现有厂房中建设QM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126㎡,主要内容包括利用B03车间一层闲置区域,将原B02车间内QM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及环保设备进行搬迁并新增1台冷凝水试验箱和1台盐雾试验箱。QM实验室主要进行树脂性能检测实验、云母带性能检测实验、电磁线性能检测实验、套管性能检测实验,搬迁前后在原有功能、规模实验频次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盐雾实验和冷凝水实验。该项目建成后年检测能力为:树脂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云母带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电磁线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套管性能检测实验100批次、盐雾实验6批次、冷凝水实验1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营运期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措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7"排放。废气中TRVOC、非*烷总烃、*苯及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苯*烯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盐雾废水,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4#废水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老化烘箱、电阻炉、冷凝水试验箱、盐雾试验箱、环保设备风机等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电磁线、废云母带、废套管、废喷漆板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树脂和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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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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