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草街街道育才城健康路HC14-111-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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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草街街道育才城健康路HC14-111-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2022-10-17

信息索引号*252/2022-*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有效性: 发布日期:2022-10-17
标题: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

(略) 合川农村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资〔2020〕726号)规定,现有一宗国有资产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标的有房地证,租赁期限3年,租金不递增,按全年支付租金。标的无租赁占用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下表年租金金额协议招租。详情如下:

标的明细表

序号

座落位置

面积(亩)

租金(元/月)

租金(元/年)

1

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

15

9800

*


合计


9800

*

报名方式

一、标的系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该项目挂牌价为招租底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大证未分割;拟招租的面积系出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一次性付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八、标的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违章搭建,土地平场时不得破坏原始地形地貌,不得危及周边出行群众安全,承租方对土地整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未能续租,需自行将土地上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进行损毁。

九、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因以与周边群众产生纠纷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土地用途为商业兼二类居住,承租方用地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十一、租赁期内,若遇该标的建设利用、政府征收拆迁、征用等因素需拆除或利用,承租方须无条件腾退,出租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按3年租金总额的2%收取,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1%。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出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之日起7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五、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托管转租,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十六、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联交所联系方式:023-* 赵老师、何老师

地址: (略) 合川区江城丽景1幢2-2号

合川区国资委监督电话:023-* 梁老师

合川区国资委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1号政府东区办公楼467室

(略) 电话:* 谭老师

(略) 地址:合川区南办 (略) 99号13-14楼

信息索引号*252/2022-*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有效性: 发布日期:2022-10-17
标题: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

(略) 合川农村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资〔2020〕726号)规定,现有一宗国有资产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示,标的有房地证,租赁期限3年,租金不递增,按全年支付租金。标的无租赁占用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下表年租金金额协议招租。详情如下:

标的明细表

序号

座落位置

面积(亩)

租金(元/月)

租金(元/年)

1

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

15

9800

*


合计


9800

*

报名方式

一、标的系合川区草街街道育 (略) *-1号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该项目挂牌价为招租底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大证未分割;拟招租的面积系出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元)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一次性付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八、标的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违章搭建,土地平场时不得破坏原始地形地貌,不得危及周边出行群众安全,承租方对土地整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未能续租,需自行将土地上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进行损毁。

九、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因以与周边群众产生纠纷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土地用途为商业兼二类居住,承租方用地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十一、租赁期内,若遇该标的建设利用、政府征收拆迁、征用等因素需拆除或利用,承租方须无条件腾退,出租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按3年租金总额的2%收取,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1%。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出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之日起7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五、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转借、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托管转租,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十六、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联交所联系方式:023-* 赵老师、何老师

地址: (略) 合川区江城丽景1幢2-2号

合川区国资委监督电话:023-* 梁老师

合川区国资委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1号政府东区办公楼467室

(略) 电话:* 谭老师

(略) 地址:合川区南办 (略) 99号13-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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