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10月17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2022-10-17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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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10月17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2022-10-1717: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交叉口万腾大 (略) 民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泰 (略) 高强度紧固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略) 泰 (略)

河北 (略)

河北 (略)

(略) 大同镇南冯昌村

项目在原有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提升,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变。本项目利用原有车间不新增占地,购置安装滚丝机、渗碳炉、退火炉、烘干炉、锯床等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的工程内容见下表。

1)废气

①打头工序废气

打头过程中,工件与设备之间会有剧烈的摩擦作用,此过程中会产生短时间的高温,使用润滑油作为该过程中设备的润滑剂,在这种高温状态下,润滑油会部分气化,因此会有油雾废气产生,本项目油雾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推算使用过程油雾产生量为0.5t。评价要求打头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治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治理效率为18%,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08kg/h,排放浓度为0.541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打头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25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075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搓丝工序废气

搓丝过程中,工件与设备之间会有剧烈的摩擦作用,此过程中会产生短时间的高温,使用润滑油作为该过程中设备的润滑剂,在这种高温状态下,润滑油会部分气化,因此会有油雾废气产生,本项目油雾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推算使用过程油雾产生量为1.14t。“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对油雾(非*烷总烃)的治理效率91.8%(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项目工作时间4800h/a。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19kg/h,排放浓度为1.23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搓丝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57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171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抛丸工序废气

评价要求抛丸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P3)排放。集气罩收尘效率为95%,布袋除尘装置的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1.44×108m3/a)。则抛丸工序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0403t/a,排放浓度为7.224mg/m3,排放速率为0.217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抛丸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同厂房密闭有效降尘(降尘效率为70%),未被收集的粉尘量为5.2013t/a。通过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量为1.5604t/a。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渗碳工序废气

要求渗碳筛分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P4)排放。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时清理回用于渗碳工序,年补充石英砂0.1t。集气罩收尘效率为95%,布袋除尘装置的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则渗碳工序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269t/a,排放浓度为0.374mg/m3,排放速率为0.006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渗碳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同厂房密闭有效降尘(降尘效率为70%),未被收集的粉尘量为0.135t/a。通过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404t/a。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⑤退火工序废气

本项目退火后经退火油降温冷却,降温过程会产生油雾(以非*烷总烃计)。要求调退火炉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对油雾(非*烷总烃)的治理效率91.8%,非*烷总烃治理效率为18%(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项目退火工序工作时间4800h/a。经处理后油雾(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779t/a,非*烷总烃排放量0.*t/a,共计0.*t/a,排放浓度为1.082mg/m3,排放速率为0.0162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退火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和非*烷总烃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油雾(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475t/a,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0143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⑥打头钻尾工序废气

打要求钻尾打头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对油雾(非*烷总烃)的治理效率91.8%(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06kg/h,排放浓度为0.3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打头钻尾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18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4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⑦焊接颗粒物

焊烟经集气罩收集及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焊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99%,厂房密闭(效率为70%),车间焊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2t/a,0.0007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⑧拔丝工序无组织颗粒物

项目拔丝为冷拔,需添加少量拔丝粉,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拔丝粉盒上方加盖密封,可减少颗粒物外扬。本项目拔丝粉使用量为5ta,大部分粉尘粘附在工件上,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5t/a。厂房密闭(效率为70%),拔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0.0313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相关规定,评价等级定为三级B。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减振等措施,可降噪25dB(A)左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车间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金属料:在抛丸、拔丝、滚丝等过程中会产生下脚料及废金属件,根据企业提供的下脚料及废金属件产生情况,技改后新增下脚料及废金属件产生量约为原料量的1‰,废金属料产生量约为112t/a,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②废钢丸:在抛丸过程中会产生废钢丸。根据企业提供的废钢丸产生情况,技改后新增废钢丸产生量约为2.4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③抛丸除尘灰:袋式除尘器收集除尘灰103.08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④渗碳除尘灰:袋式除尘器收集除尘灰2.67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⑤焊渣:技改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渣,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技改项目焊渣产生量约为焊条的2%,产生焊渣0.1t/a。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油:技改项目打头、搓丝、打头钻尾工序会产生废润滑油,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技改项目产生废润滑油2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②废退火油:技改项目退火工序会产生废退火油,废退火油按照退火油使用量的5%计算,技改项目产生废退火油0.25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③废油桶:主要为润滑油、退火油、液压油使用后的包装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900-249-08)。空桶重量约占桶装原辅料重量的2%,则项目建成后废油桶产生约为0.3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④废油:主要为油烟净化器净化产生的废油,经计算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量为2.256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⑤废液压油:技改项目新增液压机5台,每年维护一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新增废液压油约0.01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⑥废活性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采用“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综合去除效率为91.8%(其中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按照90%计算,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按照18%计算),则活性炭吸附有机物的量为0.0513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39-49)。类比同类项目,按1kg活性炭吸附0.3kg有机废气计算,需要活性炭0.171t/a,根据物料守恒的原则,估算项目建成后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0.2223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技改项目对现有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变无组织为有组织,技改项目建成后除尘灰产生量1126.62t/a,建成前除尘灰产生量523.91t/a,故除尘灰新增产生量602.71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产生量0.1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从项目采用的固废利用及处置方式来分析,对产生的各类固废按其性质分类分区收集和暂存,并均能得到有效利用或妥善处置。在严格管理下,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固废暂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对一般固废堆放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和防漏处理,制定了“一般固废仓库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规定”,由专人维护。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因此,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交叉口万腾大 (略) 民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泰 (略) 高强度紧固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略) 泰 (略)

河北 (略)

河北 (略)

(略) 大同镇南冯昌村

项目在原有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提升,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变。本项目利用原有车间不新增占地,购置安装滚丝机、渗碳炉、退火炉、烘干炉、锯床等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的工程内容见下表。

1)废气

①打头工序废气

打头过程中,工件与设备之间会有剧烈的摩擦作用,此过程中会产生短时间的高温,使用润滑油作为该过程中设备的润滑剂,在这种高温状态下,润滑油会部分气化,因此会有油雾废气产生,本项目油雾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推算使用过程油雾产生量为0.5t。评价要求打头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治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治理效率为18%,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08kg/h,排放浓度为0.541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打头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25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075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搓丝工序废气

搓丝过程中,工件与设备之间会有剧烈的摩擦作用,此过程中会产生短时间的高温,使用润滑油作为该过程中设备的润滑剂,在这种高温状态下,润滑油会部分气化,因此会有油雾废气产生,本项目油雾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推算使用过程油雾产生量为1.14t。“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对油雾(非*烷总烃)的治理效率91.8%(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项目工作时间4800h/a。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19kg/h,排放浓度为1.233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搓丝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57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171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抛丸工序废气

评价要求抛丸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P3)排放。集气罩收尘效率为95%,布袋除尘装置的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1.44×108m3/a)。则抛丸工序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0403t/a,排放浓度为7.224mg/m3,排放速率为0.217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抛丸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同厂房密闭有效降尘(降尘效率为70%),未被收集的粉尘量为5.2013t/a。通过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量为1.5604t/a。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渗碳工序废气

要求渗碳筛分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P4)排放。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时清理回用于渗碳工序,年补充石英砂0.1t。集气罩收尘效率为95%,布袋除尘装置的除尘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则渗碳工序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269t/a,排放浓度为0.374mg/m3,排放速率为0.006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渗碳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同厂房密闭有效降尘(降尘效率为70%),未被收集的粉尘量为0.135t/a。通过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404t/a。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⑤退火工序废气

本项目退火后经退火油降温冷却,降温过程会产生油雾(以非*烷总烃计)。要求调退火炉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对油雾(非*烷总烃)的治理效率91.8%,非*烷总烃治理效率为18%(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项目退火工序工作时间4800h/a。经处理后油雾(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779t/a,非*烷总烃排放量0.*t/a,共计0.*t/a,排放浓度为1.082mg/m3,排放速率为0.0162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退火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和非*烷总烃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油雾(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475t/a,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0143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⑥打头钻尾工序废气

打要求钻尾打头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5%计,“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对油雾(非*烷总烃)的治理效率91.8%(风机风量为*m3/h,年工作时间4800h,废气量7.2×107m3/a)。经处理后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006kg/h,排放浓度为0.3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打头钻尾工序产生的未被收集的油雾(以非*烷总烃计)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房密闭(效率为70%)。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18t/a,则通过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4t/a,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⑦焊接颗粒物

焊烟经集气罩收集及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焊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99%,厂房密闭(效率为70%),车间焊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32t/a,0.0007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⑧拔丝工序无组织颗粒物

项目拔丝为冷拔,需添加少量拔丝粉,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拔丝粉盒上方加盖密封,可减少颗粒物外扬。本项目拔丝粉使用量为5ta,大部分粉尘粘附在工件上,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5t/a。厂房密闭(效率为70%),拔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0.0313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相关规定,评价等级定为三级B。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减振等措施,可降噪25dB(A)左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车间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金属料:在抛丸、拔丝、滚丝等过程中会产生下脚料及废金属件,根据企业提供的下脚料及废金属件产生情况,技改后新增下脚料及废金属件产生量约为原料量的1‰,废金属料产生量约为112t/a,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②废钢丸:在抛丸过程中会产生废钢丸。根据企业提供的废钢丸产生情况,技改后新增废钢丸产生量约为2.4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③抛丸除尘灰:袋式除尘器收集除尘灰103.08t/a,集中收集后外售。

④渗碳除尘灰:袋式除尘器收集除尘灰2.67t/a,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⑤焊渣:技改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渣,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技改项目焊渣产生量约为焊条的2%,产生焊渣0.1t/a。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油:技改项目打头、搓丝、打头钻尾工序会产生废润滑油,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技改项目产生废润滑油2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②废退火油:技改项目退火工序会产生废退火油,废退火油按照退火油使用量的5%计算,技改项目产生废退火油0.25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③废油桶:主要为润滑油、退火油、液压油使用后的包装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900-249-08)。空桶重量约占桶装原辅料重量的2%,则项目建成后废油桶产生约为0.3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④废油:主要为油烟净化器净化产生的废油,经计算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量为2.256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⑤废液压油:技改项目新增液压机5台,每年维护一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新增废液压油约0.01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⑥废活性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处理采用“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综合去除效率为91.8%(其中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按照90%计算,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按照18%计算),则活性炭吸附有机物的量为0.0513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39-49)。类比同类项目,按1kg活性炭吸附0.3kg有机废气计算,需要活性炭0.171t/a,根据物料守恒的原则,估算项目建成后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0.2223t/a。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技改项目对现有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改造,变无组织为有组织,技改项目建成后除尘灰产生量1126.62t/a,建成前除尘灰产生量523.91t/a,故除尘灰新增产生量602.71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废布袋,产生量0.1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从项目采用的固废利用及处置方式来分析,对产生的各类固废按其性质分类分区收集和暂存,并均能得到有效利用或妥善处置。在严格管理下,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固废暂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对一般固废堆放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和防漏处理,制定了“一般固废仓库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规定”,由专人维护。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因此,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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