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木塘家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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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木塘家具--拟批准公示

天津本 (略) 橱柜衣柜家具定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本 (略) 橱柜衣柜家具定制生产项目

天津本 (略)

(略) 津南区双港 (略) 1号

天津环 (略)

本项目由天津本 (略) 投资*元建设, (略) 津南区双港 (略) 1号。本项目购置数控开料机,封边机,数控钻、立铣机、精密锯、电子锯等设备,新建6条生产线,建成后可年生产木门1000套;衣柜、橱柜等家具板材*m2。项目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门贴皮、压板以及板材封边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G1)、板材开料以及打孔过程产生的粉尘(G2)以及车间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G3)。

有机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车间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板材开料以及打孔过程,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计,每个工位上方设置有集气管对粉尘进行收集,集气管直接与除尘设备相连,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车间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部分被有效补集送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约有20%未被有效补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经计算,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RVOC、非*烷总烃均满足《工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浓度限值,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可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和双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去向合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噪声L1,噪声源强为70~85dB(A)。在声源控制方面,通过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进行密闭设计,并采取厂房隔音、设备减振等治理措施,噪声源强能控制在70dB(A)以下。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带来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部门回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 (略) 城管委清运。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2022.10.18-

2022.10.2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本 (略) 橱柜衣柜家具定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本 (略) 橱柜衣柜家具定制生产项目

天津本 (略)

(略) 津南区双港 (略) 1号

天津环 (略)

本项目由天津本 (略) 投资*元建设, (略) 津南区双港 (略) 1号。本项目购置数控开料机,封边机,数控钻、立铣机、精密锯、电子锯等设备,新建6条生产线,建成后可年生产木门1000套;衣柜、橱柜等家具板材*m2。项目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前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门贴皮、压板以及板材封边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G1)、板材开料以及打孔过程产生的粉尘(G2)以及车间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G3)。

有机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车间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板材开料以及打孔过程,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计,每个工位上方设置有集气管对粉尘进行收集,集气管直接与除尘设备相连,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车间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大部分被有效补集送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约有20%未被有效补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经计算,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RVOC、非*烷总烃均满足《工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排放浓度限值,实现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可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和双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去向合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噪声L1,噪声源强为70~85dB(A)。在声源控制方面,通过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进行密闭设计,并采取厂房隔音、设备减振等治理措施,噪声源强能控制在70dB(A)以下。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带来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部门回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 (略) 城管委清运。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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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2022.10.2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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