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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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整改落实举措

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共向我党组反馈了5方面16个问题,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采取的措施:民政局新班子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抓好全局整体工作。

问题2、采取的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利用学习机会,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与包扶单位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7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达到业务、党建齐头并进。

问题3、采取的措施民政局党组将按期、按要求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并在活动当天设定主动交纳党费事项。

问题4、采取的措施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提升对分管科室监督责任。

问题5、采取的措施抓实党建引领,吸取前车之鉴,提升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局领导在党组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通过成立学习小组一起学习、撰写学习心得,转变虚假作风,实事求是。

问题6、采取的措施区低保中心要求街道、社区必需将低保人员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认真填写,形成单独的信息台账,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后,能够及时变更掌握实际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台账反映家庭实际情况,便于今后开展工作。

问题7、采取的措施 (略) 文件要求,做好低保年检工作,在低保中心缺少工作人员情况下,采取抽调街道专人轮动检查的方式,有效率的进行,确保低保年检达到目的,达到效果。

问题8、采取的措施巡查发现我区有1家无资质养老机构,经民政局多次与负责人约谈,先将老人安置,负责人都表态同意,在符合条件的场所办理备案手续重新开业。对无照养老机构取缔需加大执法力度,区政府组织民政、公安、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了3次协调解决会议,现正努力通过法律渠道予以取缔。

问题9、采取的措施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要求镇、街道严格执行低保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填写档案,保存好申请人的相关佐证材料,要有专人管理保存。确保低保档案信息与社会救助系统信息,完全一致并真实有效。具体工作人员已受到相关组织处理。部分街道民政助理更换频繁一事,局领导已与区级领导沟通,杜绝体系外人员担任,待街道人员配全后,按体系内调整,保证民政助理的积极性和连续性。

问题10、采取的措施超月领取津贴的5名死亡人员,领取高龄津贴共计700元整,现均已返还(附返款票据)。为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 都能如期享受到高龄津贴,同时防止已死亡人员家属冒领取高龄津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高龄申报审批程序、档案管理、资金划拨及发放、人员的增减变动统计、资金的管理、发放的监督各环节工作,为高龄津贴的发放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高龄津贴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2010]21号文件精神,要求当月审批次月发放,明确调减时限;要求各街道要在每月25号上报当月新增和次月调减人员的情况。二是健全三级档案,建立公示制度。对新增的人员,要求档案必须内页详实、不能弄虚作假。对新增人员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及时申报,不漏一人。各街道每季度组织人员对享受高龄补贴对象进行定期清理,通过逐户逐人登记,死亡的及时减员,到龄的及时增员。区民政局则对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发放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健全高龄津贴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高龄津贴发放管理责任,建立高龄津贴核查管理联动机制。各街道分管领导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的责任人,民政办为具体经办责任人,负责高龄津贴的动态管理、审核、督导工作,要求对全区90岁月以上的老人登记造册,以免遗漏。对造成对象不准、漏报、错发等问题的,严格实行追查问责,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责任人的责任。民政局加强督查力度,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去到各街道、社区进行督查,对出现重报、死亡瞒报冒领资金和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纪委。 (略) 殡仪馆提供的死亡名单进行有效对比,大大降低冒领津贴问题。

问题11、采取的措施根据[黑民函2017年]40号关于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因此自2017年4月起没有此项业务的发生。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选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财务工作,坚决按照财务各项法规和制度管理各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逐步实现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业务的发生,严格按照《齐财发2015年22号》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

问题12、采取的措施已经向局里汇报增加审批人员设置AB岗,但由于我局体制内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待扩编后立即落实AB岗。着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实行考核机制,实现窗口工作人员对所有业务进行办理,有效避免了因工作人员请假耽误群众办事。

问题13、采取的措施由于历史原因区编办没有设立婚姻登记机构,现任领导正在积极解决此问题。现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牌。通过认真学习“五零”、“四有”服务承诺,制度上墙,彻底解决了以上问题。婚姻登记处已纳入区政务大厅管理,全程监控,无死角。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问题14、采取的措施自巡视组检查后立即将“一次性告知单”进行整理,对移交走的事项进行移除。目前,民政局共有31项,将每一个事项进行优化,精简要件,优化办理时限,明确标注办理地址、咨询电话,达到一次性告知的目的。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走流程,把31个事项都变成即办件,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更方便了群众,真正做到了“一次跑”“跑一次”。

问题15、采取的措施通过各方面的学习、各项活动的开展,思想得到了提高和进步。在学习强国软件上,到8月末9名同志全部进入学习状态,全区排名第5位,取得了很大的学习成效。

问题16、采取的措施在此之前,工作人员只加了一个铁锋志愿服务的QQ群,不知道区委宣传部还有别的群,所以,网评员 (略) 信 (略) 评员队*工作群。六月初,已上报一 (略) 络技术过硬的同 (略) 评员工作队*、进入该工作群。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长期坚持,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接受监督,彻彻底底将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1、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突出容易反弹的问题。各科室明确职责,按照完成时限和要求,迅速形成整改“回头看”。

2、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按时向区委巡察组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各科室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部署,提出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迅速解决。

3、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中的16项问题,逐条整改,并建档立卷,及时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全局党员群众监督,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整改落实举措

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共向我党组反馈了5方面16个问题,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采取的措施:民政局新班子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抓好全局整体工作。

问题2、采取的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利用学习机会,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与包扶单位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7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达到业务、党建齐头并进。

问题3、采取的措施民政局党组将按期、按要求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并在活动当天设定主动交纳党费事项。

问题4、采取的措施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提升对分管科室监督责任。

问题5、采取的措施抓实党建引领,吸取前车之鉴,提升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局领导在党组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通过成立学习小组一起学习、撰写学习心得,转变虚假作风,实事求是。

问题6、采取的措施区低保中心要求街道、社区必需将低保人员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认真填写,形成单独的信息台账,家庭信息发生变化后,能够及时变更掌握实际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台账反映家庭实际情况,便于今后开展工作。

问题7、采取的措施 (略) 文件要求,做好低保年检工作,在低保中心缺少工作人员情况下,采取抽调街道专人轮动检查的方式,有效率的进行,确保低保年检达到目的,达到效果。

问题8、采取的措施巡查发现我区有1家无资质养老机构,经民政局多次与负责人约谈,先将老人安置,负责人都表态同意,在符合条件的场所办理备案手续重新开业。对无照养老机构取缔需加大执法力度,区政府组织民政、公安、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了3次协调解决会议,现正努力通过法律渠道予以取缔。

问题9、采取的措施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要求镇、街道严格执行低保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填写档案,保存好申请人的相关佐证材料,要有专人管理保存。确保低保档案信息与社会救助系统信息,完全一致并真实有效。具体工作人员已受到相关组织处理。部分街道民政助理更换频繁一事,局领导已与区级领导沟通,杜绝体系外人员担任,待街道人员配全后,按体系内调整,保证民政助理的积极性和连续性。

问题10、采取的措施超月领取津贴的5名死亡人员,领取高龄津贴共计700元整,现均已返还(附返款票据)。为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 都能如期享受到高龄津贴,同时防止已死亡人员家属冒领取高龄津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高龄申报审批程序、档案管理、资金划拨及发放、人员的增减变动统计、资金的管理、发放的监督各环节工作,为高龄津贴的发放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高龄津贴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2010]21号文件精神,要求当月审批次月发放,明确调减时限;要求各街道要在每月25号上报当月新增和次月调减人员的情况。二是健全三级档案,建立公示制度。对新增的人员,要求档案必须内页详实、不能弄虚作假。对新增人员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及时申报,不漏一人。各街道每季度组织人员对享受高龄补贴对象进行定期清理,通过逐户逐人登记,死亡的及时减员,到龄的及时增员。区民政局则对各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确保发放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健全高龄津贴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高龄津贴发放管理责任,建立高龄津贴核查管理联动机制。各街道分管领导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的责任人,民政办为具体经办责任人,负责高龄津贴的动态管理、审核、督导工作,要求对全区90岁月以上的老人登记造册,以免遗漏。对造成对象不准、漏报、错发等问题的,严格实行追查问责,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责任人的责任。民政局加强督查力度,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去到各街道、社区进行督查,对出现重报、死亡瞒报冒领资金和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纪委。 (略) 殡仪馆提供的死亡名单进行有效对比,大大降低冒领津贴问题。

问题11、采取的措施根据[黑民函2017年]40号关于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因此自2017年4月起没有此项业务的发生。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选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财务工作,坚决按照财务各项法规和制度管理各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逐步实现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业务的发生,严格按照《齐财发2015年22号》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

问题12、采取的措施已经向局里汇报增加审批人员设置AB岗,但由于我局体制内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待扩编后立即落实AB岗。着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实行考核机制,实现窗口工作人员对所有业务进行办理,有效避免了因工作人员请假耽误群众办事。

问题13、采取的措施由于历史原因区编办没有设立婚姻登记机构,现任领导正在积极解决此问题。现在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牌。通过认真学习“五零”、“四有”服务承诺,制度上墙,彻底解决了以上问题。婚姻登记处已纳入区政务大厅管理,全程监控,无死角。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问题14、采取的措施自巡视组检查后立即将“一次性告知单”进行整理,对移交走的事项进行移除。目前,民政局共有31项,将每一个事项进行优化,精简要件,优化办理时限,明确标注办理地址、咨询电话,达到一次性告知的目的。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走流程,把31个事项都变成即办件,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更方便了群众,真正做到了“一次跑”“跑一次”。

问题15、采取的措施通过各方面的学习、各项活动的开展,思想得到了提高和进步。在学习强国软件上,到8月末9名同志全部进入学习状态,全区排名第5位,取得了很大的学习成效。

问题16、采取的措施在此之前,工作人员只加了一个铁锋志愿服务的QQ群,不知道区委宣传部还有别的群,所以,网评员 (略) 信 (略) 评员队*工作群。六月初,已上报一 (略) 络技术过硬的同 (略) 评员工作队*、进入该工作群。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长期坚持,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接受监督,彻彻底底将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1、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突出容易反弹的问题。各科室明确职责,按照完成时限和要求,迅速形成整改“回头看”。

2、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按时向区委巡察组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各科室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部署,提出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迅速解决。

3、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中的16项问题,逐条整改,并建档立卷,及时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全局党员群众监督,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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