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就“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碌曲县江河韵 (略)
建设地点: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西仓镇团结村毛泽滩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8498.*元
建设规模:新建牛舍4833.28m2,主羊舍8111.32m2,辅助生产用房318.94m2,饲料间298.87m2,业务用房398.86m2,门房39.01m2,堆肥场1495.04m2,堆粪发酵池容积900m3。年存栏牦牛1520头,年出栏牦牛1200头,年存栏藏羊2880只,年出栏藏羊8000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废气主要为牛羊养殖区、牛羊粪堆放棚排放的恶臭气体、饲料粉碎拌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固废主要为牛羊粪、垫料、病死牛羊尸体及胎盘、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除尘器收尘灰及生活垃圾。
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养殖区及运动场的牛羊粪,采用干清粪方式及时进行清理,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生石灰)等;堆肥场及堆肥发酵池加强过程控制和清运管理,减少牛羊粪堆存,定期消毒,在堆肥场及堆肥发酵池等加入对粪污进行降解除臭的特定微生物菌;加强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饲养过程需科学管理、调配饲料等措施治理恶臭。通过对同类别企业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的调查,项目臭气污染排放以NH3和H2S浓度为有效源强计算,恶臭气体NH3、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新改扩建),臭气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项目粉尘主要来自于厂内饲料粉碎及混料,饲料加工在独立封闭厂房内进行,采用粉碎机及混合机进行湿润搅拌,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因此,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餐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由抽污车拉运至碌曲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牛羊粪、垫料、病死牛羊尸体及胎盘、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除尘器收尘灰及生活垃圾。牛羊粪采取人工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做到日产日清,处理后的牛羊粪及垫料送至堆肥场堆肥,渗滤液及部分粪污进入堆肥发酵池堆肥,最终用作燕麦基地作为有机肥使用,病死牛羊尸体及胎盘 (略) 送至碌曲县指定接收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碌曲县江河韵 (略)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西仓镇团结村毛泽滩
联系人:袁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欣 (略)
联系人:朱广欣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同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碌曲县江河韵 (略)
2022年10月18日
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就“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碌曲县畜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碌曲县江河韵 (略)
建设地点: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西仓镇团结村毛泽滩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8498.*元
建设规模:新建牛舍4833.28m2,主羊舍8111.32m2,辅助生产用房318.94m2,饲料间298.87m2,业务用房398.86m2,门房39.01m2,堆肥场1495.04m2,堆粪发酵池容积900m3。年存栏牦牛1520头,年出栏牦牛1200头,年存栏藏羊2880只,年出栏藏羊8000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废气主要为牛羊养殖区、牛羊粪堆放棚排放的恶臭气体、饲料粉碎拌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固废主要为牛羊粪、垫料、病死牛羊尸体及胎盘、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除尘器收尘灰及生活垃圾。
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养殖区及运动场的牛羊粪,采用干清粪方式及时进行清理,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生石灰)等;堆肥场及堆肥发酵池加强过程控制和清运管理,减少牛羊粪堆存,定期消毒,在堆肥场及堆肥发酵池等加入对粪污进行降解除臭的特定微生物菌;加强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饲养过程需科学管理、调配饲料等措施治理恶臭。通过对同类别企业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的调查,项目臭气污染排放以NH3和H2S浓度为有效源强计算,恶臭气体NH3、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新改扩建),臭气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项目粉尘主要来自于厂内饲料粉碎及混料,饲料加工在独立封闭厂房内进行,采用粉碎机及混合机进行湿润搅拌,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因此,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餐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由抽污车拉运至碌曲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牛羊粪、垫料、病死牛羊尸体及胎盘、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除尘器收尘灰及生活垃圾。牛羊粪采取人工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做到日产日清,处理后的牛羊粪及垫料送至堆肥场堆肥,渗滤液及部分粪污进入堆肥发酵池堆肥,最终用作燕麦基地作为有机肥使用,病死牛羊尸体及胎盘 (略) 送至碌曲县指定接收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其污染防治措施比较完善可行并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碌曲县江河韵 (略)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西仓镇团结村毛泽滩
联系人:袁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欣 (略)
联系人:朱广欣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同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碌曲县江河韵 (略)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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