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2018】吉林省清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22018】吉林省清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6日-9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 (略) 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吉林省 (略) 建设项目 | (略) 绿园区普阳街58号文教锅炉厂办公楼1栋1单元201室 | 吉林省 (略) | 吉林省希环环境 (略) | 本项 (略) 绿园区普阳街58号文教锅炉厂办公楼1栋1单元201室,主要检测内容涉及水和废水、大气和废气、土壤和固体废弃物、噪声、室内环境空气、加油站油气、公共场所检测、震动、食品检测、污泥、煤质检测及职业卫生等12大类700余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溶液配制废水、实验室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与生 (略) (略) ;废样品中液体样品监测合格,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 (略) (略) 。 (2)废气 ①实验室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硫酸、盐酸等在使用过程中(均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内的集气罩+水喷淋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与实验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样品、废反渗透膜以及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各种灭活细菌和微生物检测后废弃检材(主要为废生物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活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样品(包括液体、固体),其中液体样品有污染物含量较高的,返回给企业自行处理;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培养基、一次性实验器具、废实验试剂瓶、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实验手套、失效药品、废药品、废活性炭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6日-9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 (略) 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吉林省 (略) 建设项目 | (略) 绿园区普阳街58号文教锅炉厂办公楼1栋1单元201室 | 吉林省 (略) | 吉林省希环环境 (略) | 本项 (略) 绿园区普阳街58号文教锅炉厂办公楼1栋1单元201室,主要检测内容涉及水和废水、大气和废气、土壤和固体废弃物、噪声、室内环境空气、加油站油气、公共场所检测、震动、食品检测、污泥、煤质检测及职业卫生等12大类700余个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溶液配制废水、实验室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与生 (略) (略) ;废样品中液体样品监测合格,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 (略) (略) 。 (2)废气 ①实验室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硫酸、盐酸等在使用过程中(均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内的集气罩+水喷淋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与实验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样品、废反渗透膜以及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各种灭活细菌和微生物检测后废弃检材(主要为废生物培养基)经高压灭菌锅灭活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样品(包括液体、固体),其中液体样品有污染物含量较高的,返回给企业自行处理;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培养基、一次性实验器具、废实验试剂瓶、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废实验手套、失效药品、废药品、废活性炭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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