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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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略) 武江 (略) 77号

项目概要:

本项 (略) 武江 (略) 77号, (略) 疾控中心现有地块上新建一栋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同时将现有疾控中心的南楼和北楼的相关设备搬至综合实验大楼,原南楼和北楼作为办公室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866.20㎡,新建的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筑面积*.89㎡,地上建筑12层,地下建筑1层。

本项目配备∶本项目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HIV检测实验室,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微生物实验室和理化实验室(全部分布在实验大楼的二层到九层)。可完成“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采样和病原微生物、卫生毒物的检验;相关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实验室检验”等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结果。本项目针对流感病毒、新型冠状病毒、HIV病毒等常见传染病进行检测,但不保存传染病菌种,也不设发热门诊、不收治病人;不饲养实验动物,不做动物性实验。不涉及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农药中毒事件毒物分析,化学污染事件因素检测分析,核恐怖、放射污染事件因素检测分析,急性、亚急性、亚慢性与慢性毒性试验,刺激性与过敏性试验、致癌与致畸毒性试验等检测及实验项目,不涉及手术,不设置病床。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1-*

通讯地址: (略) 武江 (略) 7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智 (略)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邮箱*@*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实验楼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室废水)、消毒供应室废水、喷淋塔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办公、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


废气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污水站鼓风机、厨房风机、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等机械设备。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室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楼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室废水)、消毒供应室废水、喷淋塔废水进入自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办公生活废水(办公、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污水系统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有效防止臭气从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表面挥发的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减少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为地下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验室生物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引至楼顶外排;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噪声源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将实验室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本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所产生的实验废物均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验楼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室废水)、消毒供应室废水、喷淋塔废水进入自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办公生活废水(办公、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中严者,处理达标后排入北江。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污水系统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有效防止臭气从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表面挥发的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减少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为地下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验室生物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引至楼顶外排;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

建设单位拟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上述大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噪声源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东、西、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分类收运、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的办法,能有效地减少固体废物的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将实验室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本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所产生的实验废物均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潜在突发性事故风险主要来自废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和火灾,生物实验室致病微生物的传播及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风险等。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较小,经采取设置事故池等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员工应急培训,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有效的事故应急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缩短污染持续时间,减轻事故的环境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资建设的《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1 年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8年3月)等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展规划,选址可行。在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实施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 (略) 络链接见生 (略) 站:(http://**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05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稿-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

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略) 武江 (略) 77号

项目概要:

本项 (略) 武江 (略) 77号, (略) 疾控中心现有地块上新建一栋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同时将现有疾控中心的南楼和北楼的相关设备搬至综合实验大楼,原南楼和北楼作为办公室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866.20㎡,新建的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筑面积*.89㎡,地上建筑12层,地下建筑1层。

本项目配备∶本项目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HIV检测实验室,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微生物实验室和理化实验室(全部分布在实验大楼的二层到九层)。可完成“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采样和病原微生物、卫生毒物的检验;相关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实验室检验”等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结果。本项目针对流感病毒、新型冠状病毒、HIV病毒等常见传染病进行检测,但不保存传染病菌种,也不设发热门诊、不收治病人;不饲养实验动物,不做动物性实验。不涉及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农药中毒事件毒物分析,化学污染事件因素检测分析,核恐怖、放射污染事件因素检测分析,急性、亚急性、亚慢性与慢性毒性试验,刺激性与过敏性试验、致癌与致畸毒性试验等检测及实验项目,不涉及手术,不设置病床。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1-*

通讯地址: (略) 武江 (略) 7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智 (略)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邮箱*@*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实验楼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室废水)、消毒供应室废水、喷淋塔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办公、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


废气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污水站鼓风机、厨房风机、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等机械设备。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室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验楼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室废水)、消毒供应室废水、喷淋塔废水进入自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办公生活废水(办公、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污水系统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有效防止臭气从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表面挥发的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减少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为地下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验室生物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引至楼顶外排;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噪声源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将实验室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本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所产生的实验废物均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验楼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室废水)、消毒供应室废水、喷淋塔废水进入自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办公生活废水(办公、后勤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中严者,处理达标后排入北江。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污水系统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有效防止臭气从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表面挥发的大气中而造成二次传播污染,减少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为地下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验室生物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负压收集引至楼顶外排;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

建设单位拟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上述大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噪声源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东、西、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分类收运、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的办法,能有效地减少固体废物的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将实验室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本项目建成后,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所产生的实验废物均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潜在突发性事故风险主要来自废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和火灾,生物实验室致病微生物的传播及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风险等。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环境风险较小,经采取设置事故池等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员工应急培训,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有效的事故应急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缩短污染持续时间,减轻事故的环境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资建设的《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1 年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8年3月)等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发展规划,选址可行。在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实施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 (略) 络链接见生 (略) 站:(http://**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05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稿-粤北区域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附件二: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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