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后淡塘防洪排涝及配套景观工程附属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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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后淡塘防洪排涝及配套景观工程附属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后淡塘防洪排涝及配套景观工程附属码头工程

蕉城区七都镇东北侧海域

宁德 (略)

浙江大学

工程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共布置42m趸船一座、活动钢引桥一座、引桥墩、固定钢引桥两座、桥台以及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拟停靠最大设计代表船型为300吨级客船或32m游船,泊位年客运量为*人次。此外为了满足船舶进出港需求,需对2.18km的航道进行疏浚,疏浚量约14.*m3。项目总投资3899.*元,其中环保投资164.*元。

1、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上岸处置;施工船舶油污水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冲洗废水应经沉淀后回用冲洗和场地喷洒降尘用水。营运期游船、客轮生活污水以及含油污水到港后可由船载收集装置收集,交由海事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2、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保养产生的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和处置;桥墩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钻渣、岩渣及建筑材料下脚料堆存于施工场地的堆渣场内,并作为建筑垃圾定期清运。

3、港池及航道疏浚物、营运期维护性疏浚物均由泥驳船运输至疏浚物上岸处置点,并脱水固结处理后外运综合利用;疏浚物上岸干化固结处理过程中,应在机械脱水区(压滤车间)四周设置沟渠,防止压滤尾水漫流进入周边海域;经过脱水固结后产生的压滤尾水,通过槽罐车收集后外运处置,禁止外排。

4、减少悬浮泥沙对养殖的影响,对不可避让养殖区,应提前对影响范围内的养殖区进行临时清征;在上汽宁德基地用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外围设置防污帘,防止悬浮泥沙对红树林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和2022年4月28日在宁德企业环境信息 (略) (链接http://**)网站进 (略) 络公示;于2022年7月26日和9月28日在宁德企业环境信息 (略) (链接http://**)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于2022年5月6日和5月9日在海峡导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在七都镇、吉屿村、三乐村进行了现场粘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后淡塘防洪排涝及配套景观工程附属码头工程

蕉城区七都镇东北侧海域

宁德 (略)

浙江大学

工程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共布置42m趸船一座、活动钢引桥一座、引桥墩、固定钢引桥两座、桥台以及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拟停靠最大设计代表船型为300吨级客船或32m游船,泊位年客运量为*人次。此外为了满足船舶进出港需求,需对2.18km的航道进行疏浚,疏浚量约14.*m3。项目总投资3899.*元,其中环保投资164.*元。

1、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上岸处置;施工船舶油污水收集后交由海事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冲洗废水应经沉淀后回用冲洗和场地喷洒降尘用水。营运期游船、客轮生活污水以及含油污水到港后可由船载收集装置收集,交由海事部门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2、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保养产生的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和处置;桥墩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钻渣、岩渣及建筑材料下脚料堆存于施工场地的堆渣场内,并作为建筑垃圾定期清运。

3、港池及航道疏浚物、营运期维护性疏浚物均由泥驳船运输至疏浚物上岸处置点,并脱水固结处理后外运综合利用;疏浚物上岸干化固结处理过程中,应在机械脱水区(压滤车间)四周设置沟渠,防止压滤尾水漫流进入周边海域;经过脱水固结后产生的压滤尾水,通过槽罐车收集后外运处置,禁止外排。

4、减少悬浮泥沙对养殖的影响,对不可避让养殖区,应提前对影响范围内的养殖区进行临时清征;在上汽宁德基地用海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外围设置防污帘,防止悬浮泥沙对红树林水质及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和2022年4月28日在宁德企业环境信息 (略) (链接http://**)网站进 (略) 络公示;于2022年7月26日和9月28日在宁德企业环境信息 (略) (链接http://**)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于2022年5月6日和5月9日在海峡导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在七都镇、吉屿村、三乐村进行了现场粘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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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1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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