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丰河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2022年永丰河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一、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2022年永丰河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垦利区水利局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永丰河,位于垦利区南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对永丰河从荣乌高速上游橡胶坝(桩号3+780)至明润闸(桩号 30+780)共27.00km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和复堤加固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及信息化工程。
1.河道清淤疏浚和复堤加固工程
对永丰河荣乌高速上游橡胶坝(桩号3+780)至明润闸(桩号30+780)段进行清淤疏浚,共27.00km;对永丰河桩号24+500~24+770、27+270~28+530和28+530~30+650段及转弯衔接段进行复堤加固,共计3.87km,满足河道行洪排涝要求及两岸安全。
2.岸坡防护工程
对永丰河沿线岸墙滑移、岸坡坍塌段和部分土坡进行边坡防护,共7处,防护长度共5033m。其中,挡墙拆除改建30m,对连锁衬砌块防护700m,木桩防护4303m。同时,结合美丽示范河湖相关要求,对永丰河与前二十五村交汇口处(桩号19+730)进行生态提升改造和雨污水改造、对永丰河湿地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永丰河沿线水生态及水环境,打造水文化。
3.建筑物工程
本次工程共新建、维修、改建建筑物20座,包括新建水闸4座,维修水闸7座,拆除现状拦河闸1座,新建生态补水泵站1座,改造维修泵站2座,拆除新建生产桥1座,维修生产桥4座。
4.信息化工程
永丰河沿线增设信息化工程,包括建设水文设施、建筑物远程控制系统、视频监控及水质监测,强化智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管部门调度指挥系统及防汛减灾与应急管理系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垦利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程建刚
联系电话:*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化解措施、得出结论、编写分析报告、专家评审、送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工程建设的态度;
(2)您对该工程建设的了解程度;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工程建设带来的主要负面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本工程对自身的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减轻负面影响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认为本工程在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是否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2年10月9日
一、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2022年永丰河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垦利区水利局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永丰河,位于垦利区南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对永丰河从荣乌高速上游橡胶坝(桩号3+780)至明润闸(桩号 30+780)共27.00km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和复堤加固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及信息化工程。
1.河道清淤疏浚和复堤加固工程
对永丰河荣乌高速上游橡胶坝(桩号3+780)至明润闸(桩号30+780)段进行清淤疏浚,共27.00km;对永丰河桩号24+500~24+770、27+270~28+530和28+530~30+650段及转弯衔接段进行复堤加固,共计3.87km,满足河道行洪排涝要求及两岸安全。
2.岸坡防护工程
对永丰河沿线岸墙滑移、岸坡坍塌段和部分土坡进行边坡防护,共7处,防护长度共5033m。其中,挡墙拆除改建30m,对连锁衬砌块防护700m,木桩防护4303m。同时,结合美丽示范河湖相关要求,对永丰河与前二十五村交汇口处(桩号19+730)进行生态提升改造和雨污水改造、对永丰河湿地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永丰河沿线水生态及水环境,打造水文化。
3.建筑物工程
本次工程共新建、维修、改建建筑物20座,包括新建水闸4座,维修水闸7座,拆除现状拦河闸1座,新建生态补水泵站1座,改造维修泵站2座,拆除新建生产桥1座,维修生产桥4座。
4.信息化工程
永丰河沿线增设信息化工程,包括建设水文设施、建筑物远程控制系统、视频监控及水质监测,强化智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管部门调度指挥系统及防汛减灾与应急管理系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垦利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程建刚
联系电话:*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化解措施、得出结论、编写分析报告、专家评审、送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估计,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工程建设的态度;
(2)您对该工程建设的了解程度;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工程建设带来的主要负面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本工程对自身的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减轻负面影响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认为本工程在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是否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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