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略) +政务服务”“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提升水务政务服务水平,市水务局决定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级资质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7日起,市水务局实行*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执行《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C0227-2020)标准(具体式样见附件)。
二、自2022年10月17日起, (略) 启用“ (略) 水务局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用于*级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相关事项。
三、自2022年10月17日起, (略) 对现行有效的*级检测单位资质纸质证书进行电子化转换,对准予资质行政许可(包括新申请、晋升、延续资质)以及资质证书变更、补办、延期*级检测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四、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作废。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级资质电子证书式样
2022年10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略) +政务服务”“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提升水务政务服务水平,市水务局决定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级资质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7日起,市水务局实行*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执行《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C0227-2020)标准(具体式样见附件)。
二、自2022年10月17日起, (略) 启用“ (略) 水务局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用于*级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相关事项。
三、自2022年10月17日起, (略) 对现行有效的*级检测单位资质纸质证书进行电子化转换,对准予资质行政许可(包括新申请、晋升、延续资质)以及资质证书变更、补办、延期*级检测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四、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作废。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级资质电子证书式样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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