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1").css("display","block");//视图时要用 包围var flashvars = {f:size,s:"0",c:"0",e:"2",v:"80",p:"1",lv:"0",loaded:"loadedHandler",my_url:encodeURIComponent(window.locati" />
涪陵城区背街小巷人工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敦仁街道办事处合同区域)采购公告
涪陵城区背街小巷人工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敦仁街道办事处合同区域)采购公告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城区背街小巷人工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敦仁街道办事处合同区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注:因竞争性磋商采购涉及二次报价。一旦成交,中标人所投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均须按成交的最后总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初始总报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即下浮后的价格为最终成交单价。】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涪陵区 (略) (http://**)查看公告,按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1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供应商持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重庆 (略) ( (略) 涪陵区太极大道38号),进行报名和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未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报名和缴费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3-*、*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从其供应商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转(汇)入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022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磋商保证金进账凭据需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名称可简写。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2.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略) 重庆涪陵支行
户名:重庆 (略) 涪陵分公司
账号:*720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请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代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涪 (略) 明瑜国际十三号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涪陵区太极大道38号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8日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城区背街小巷人工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敦仁街道办事处合同区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注:因竞争性磋商采购涉及二次报价。一旦成交,中标人所投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均须按成交的最后总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初始总报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即下浮后的价格为最终成交单价。】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涪陵区 (略) (http://**)查看公告,按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1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供应商持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重庆 (略) ( (略) 涪陵区太极大道38号),进行报名和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未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报名和缴费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3-*、*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30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从其供应商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转(汇)入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022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磋商保证金进账凭据需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名称可简写。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2.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略) 重庆涪陵支行
户名:重庆 (略) 涪陵分公司
账号:*720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请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代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涪 (略) 明瑜国际十三号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涪陵区太极大道38号
(略) 涪陵区人民政府敦仁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