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0日拟作出的南丰隆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07-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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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0日拟作出的南丰隆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资源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07-2009: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 (略) 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南丰 (略) 废弃资源仓储建设项目

(略) 南丰县富溪工业园

南丰 (略)

南昌绿 (略)

该项 (略) 南丰富溪工业园,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6°31′22.698″,北纬27°14′51.314″。建设内容为:废矿物油、废电池和废轮胎仓储区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形成年储废矿物油300吨,废旧电池50吨,废旧轮胎100吨规模。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26%。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废铅蓄电池储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和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项目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废矿物油贮存量小,贮存周期短,在经过有效管理、监督检查,无组织废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非*烷总烃初设排放速率为0.491kg/h,小于3kg/h,不设置非*烷总烃处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碱液喷淋用水。其中,生活污水不含重金属等污染物,水质较简单。废水经过预处 (略) (略) 进入南丰县富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喷淋塔用水掉入底部沉淀系统沉淀后循环利用,不排放。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自于装卸油泵。提高设备安装精度,采用减振措施,将设备基础设置于衬垫或减振器上;管道沿地面布置,管道走向平直顺畅,少设弯头,不采用急弯;选取有足够的刚度的防振支架应;采用固定支架、管卡或卡箍型管托支架型式,管道与管卡或卡箍之间加垫石棉橡胶垫;选用同类型设备中的低噪声型号。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体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废棉纱、废旧耐酸塑料箱、废电解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和储罐底油。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处置。废棉纱、废旧耐酸塑料箱、废电解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和储罐底油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占地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分区内不同区域分别根据工程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加强废电池仓储区、废矿物仓储区、废轮胎仓储区等场所物料储存管理,加强日常巡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 (略) 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南丰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南丰 (略) 废弃资源仓储建设项目

(略) 南丰县富溪工业园

南丰 (略)

南昌绿 (略)

该项 (略) 南丰富溪工业园,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6°31′22.698″,北纬27°14′51.314″。建设内容为:废矿物油、废电池和废轮胎仓储区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形成年储废矿物油300吨,废旧电池50吨,废旧轮胎100吨规模。项目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26%。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废铅蓄电池储存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和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项目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废矿物油贮存量小,贮存周期短,在经过有效管理、监督检查,无组织废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非*烷总烃初设排放速率为0.491kg/h,小于3kg/h,不设置非*烷总烃处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碱液喷淋用水。其中,生活污水不含重金属等污染物,水质较简单。废水经过预处 (略) (略) 进入南丰县富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喷淋塔用水掉入底部沉淀系统沉淀后循环利用,不排放。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自于装卸油泵。提高设备安装精度,采用减振措施,将设备基础设置于衬垫或减振器上;管道沿地面布置,管道走向平直顺畅,少设弯头,不采用急弯;选取有足够的刚度的防振支架应;采用固定支架、管卡或卡箍型管托支架型式,管道与管卡或卡箍之间加垫石棉橡胶垫;选用同类型设备中的低噪声型号。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体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废棉纱、废旧耐酸塑料箱、废电解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和储罐底油。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处置。废棉纱、废旧耐酸塑料箱、废电解液、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和储罐底油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占地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分区内不同区域分别根据工程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加强废电池仓储区、废矿物仓储区、废轮胎仓储区等场所物料储存管理,加强日常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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