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东莞智能自动化数控加工及电子制造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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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东莞智能自动化数控加工及电子制造服务项目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广合科技东莞智能自动化数控加工及电子制造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熙霖节能环保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拟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建设“广合科技东莞智能自动化数控加工及电子制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 (略) 房( (略) (略) 厂房)和1栋宿舍楼(4号宿舍),设计年加工生产PCB约136万平方米、PCBA约300万件,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26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m2,劳动定员800人,实行2班制,每班12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和VOCs。项目将机械加工工序的设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硫酸雾和氯化氢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未被收集的硫酸雾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将SMT工序和测试工序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 (略) 界标准值。项目员工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的要求(参照执行)。同时,厂界内有机废气浓度需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略) 述,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种污染经过有效治理后可达到相关环境标准、总量控制及相关他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则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2-10-19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不全,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广合科技东莞智能自动化数控加工及电子制造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熙霖节能环保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拟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村建设“广合科技东莞智能自动化数控加工及电子制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 (略) 房( (略) (略) 厂房)和1栋宿舍楼(4号宿舍),设计年加工生产PCB约136万平方米、PCBA约300万件,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26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m2,劳动定员800人,实行2班制,每班12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和VOCs。项目将机械加工工序的设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硫酸雾和氯化氢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未被收集的硫酸雾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将SMT工序和测试工序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 (略) 界标准值。项目员工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的要求(参照执行)。同时,厂界内有机废气浓度需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略) 述,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种污染经过有效治理后可达到相关环境标准、总量控制及相关他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则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2-10-19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不全,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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