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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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裕能新能源 (略) 年产*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塘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裕能新能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汇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46%),建设4条纳米级磷酸铁锂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用地面积*.82m2。主要构筑物为:主厂房、仓库、样品间、综合楼和配套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投料罐、预混罐、砂磨机、喷雾干燥、烧结炉窑、批混机、气流磨、电磁除铁器、震动筛、包装机、制氮系统。主要原辅材料为:碳酸锂、磷酸铁、葡萄糖、导电剂、天然气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混合配料、预混均质、研磨、喷雾干燥、烧结、气流粉碎、电磁除铁、真空包装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 (略) (略) ;项目设备清洗水和车间拖把清洗废水经厂内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 (略) (略) ,排放至鹤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纯水设备浓 (略) (略) 。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烧结机头废气经袋式除尘+催化燃烧+喷淋除臭处理、烧结机尾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CO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河北省《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BG13/478-200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标准要求(30mg/m3)、VOCs(以非*烷总烃计)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2 中标准要求,分别经2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雾干燥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干燥产生的废气经“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处理,确保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分别经4根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混合配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无组织逸散,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布袋收集粉尘及沉降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废布袋、废烧钵、沉淀池沉渣、铁渣等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置;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分类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等措施。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 (略) 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裕能新能源 (略) 年产*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塘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裕能新能源 (略)

建设地点

(略) 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交汇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46%),建设4条纳米级磷酸铁锂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用地面积*.82m2。主要构筑物为:主厂房、仓库、样品间、综合楼和配套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投料罐、预混罐、砂磨机、喷雾干燥、烧结炉窑、批混机、气流磨、电磁除铁器、震动筛、包装机、制氮系统。主要原辅材料为:碳酸锂、磷酸铁、葡萄糖、导电剂、天然气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混合配料、预混均质、研磨、喷雾干燥、烧结、气流粉碎、电磁除铁、真空包装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 (略) (略) ;项目设备清洗水和车间拖把清洗废水经厂内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 (略) (略) ,排放至鹤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纯水设备浓 (略) (略) 。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烧结机头废气经袋式除尘+催化燃烧+喷淋除臭处理、烧结机尾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CO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河北省《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BG13/478-200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标准要求(30mg/m3)、VOCs(以非*烷总烃计)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2 中标准要求,分别经2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雾干燥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干燥产生的废气经“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处理,确保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分别经4根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混合配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无组织逸散,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布袋收集粉尘及沉降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废布袋、废烧钵、沉淀池沉渣、铁渣等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置;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分类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等措施。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 (略) 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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