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依安县依龙镇中心镇区北侧

依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黑龙江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依龙镇中心镇区北侧。项目建设规模为2×29MW热水锅炉,供热面积为73.*m2,建成后替代现有12处热水锅炉房,承担依龙镇全部热负荷,现有锅炉房改造为换热站,采取间供方式供热。配套建设相应 (略) ,实现各个社区集中供热,将社区内原有锅炉房改造为热力站,原 (略) (略) 使用。新建辅助工程有储煤系统、点火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石灰石粉仓、石膏储存设施、尿素储存设施、化学水系统及空压站。公用工程有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及供电系统。同时建设运输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锅炉、换热站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为永久占地。 (略) 沿 (略) 铺设,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8457.*元,环保投资*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严禁污水乱排和污染环境等。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不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冲洗,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洗在附近的汽修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因此,施工期无施工废水排放到环境水体。本项目施工内容较少,施工期持续时间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脱硫废水、化学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反冲洗),回用于除灰渣加湿系统及输煤系统降尘用水。脱硫废水在脱硫塔内经絮凝、沉淀等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滤出液水箱中,经处理后的脱硫废水通过配套 (略) 回用除灰渣加湿系统及输煤系统降尘用水,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 (略) 建成前,抽排至依龙镇污水处理厂, (略) 建成后,直接排 (略) ,进入依龙镇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扬尘控制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小,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过程。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治的原则。②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③出工地的车辆要对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

④主要施工现场要围挡或部分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⑥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恢复。围挡起直接阻挡扬尘飞扬的作用,洒水可降低施工扬尘的起尘量,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车辆尾气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 (略) 面平整,同时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项目运输车辆定期检修,汽车尾气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场区占地面积较大,远离居民区,项目汽车尾气不会对施工区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运营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尿素散逸氨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有原煤破碎粉尘、煤装卸粉尘及储煤场粉尘等。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SNCR法脱硝+石灰石-石膏脱硫+布袋除尘器+4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处理后的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分别设置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尿素散逸氨通过SNCR设备处理,确保排放的废气满足《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的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原煤破碎粉尘,采取碎煤机室全封闭,设置洒水除尘装置;煤装卸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储煤场粉尘采取在储煤场四周设置10m高的 (略) ,配备移动式洒水抑尘设备。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本项目施工区距离噪声环境敏感点较远,施工期噪声不会对于区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提出以下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作业,同时夜间(22:00~6:00)不使用噪声设备。(2)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施工场区中部,远离边界。此外,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亦对噪声有良好作用。(3) (略) (略) 沿线两侧村屯时,应加强现场货物的运输管理,在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尽量减速慢行,居民区内禁止鸣笛,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经过居民点运输,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锅炉房北测、东侧、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确保锅炉房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要求。确保换热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间在运输和转运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时,将产生一定量建筑垃圾。废弃垃圾中钢筋、木材、废纸板等可以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内设置垃圾箱(桶)内,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炉渣、锅炉飞灰、除尘器收尘灰、废除尘布袋、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锅炉炉渣、锅炉飞灰、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用处理;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回用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9日

  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批复意见

1

依龙镇城镇集中供暖建设项目

依安县依龙镇中心镇区北侧

依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黑龙江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依龙镇中心镇区北侧。项目建设规模为2×29MW热水锅炉,供热面积为73.*m2,建成后替代现有12处热水锅炉房,承担依龙镇全部热负荷,现有锅炉房改造为换热站,采取间供方式供热。配套建设相应 (略) ,实现各个社区集中供热,将社区内原有锅炉房改造为热力站,原 (略) (略) 使用。新建辅助工程有储煤系统、点火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石灰石粉仓、石膏储存设施、尿素储存设施、化学水系统及空压站。公用工程有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及供电系统。同时建设运输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锅炉、换热站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为永久占地。 (略) 沿 (略) 铺设,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8457.*元,环保投资*元。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严禁污水乱排和污染环境等。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避免地面水体二次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不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冲洗,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洗在附近的汽修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因此,施工期无施工废水排放到环境水体。本项目施工内容较少,施工期持续时间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脱硫废水、化学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反冲洗),回用于除灰渣加湿系统及输煤系统降尘用水。脱硫废水在脱硫塔内经絮凝、沉淀等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滤出液水箱中,经处理后的脱硫废水通过配套 (略) 回用除灰渣加湿系统及输煤系统降尘用水,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 (略) 建成前,抽排至依龙镇污水处理厂, (略) 建成后,直接排 (略) ,进入依龙镇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1)扬尘控制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小,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过程。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治的原则。②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③出工地的车辆要对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

④主要施工现场要围挡或部分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⑥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恢复。围挡起直接阻挡扬尘飞扬的作用,洒水可降低施工扬尘的起尘量,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车辆尾气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 (略) 面平整,同时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项目运输车辆定期检修,汽车尾气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场区占地面积较大,远离居民区,项目汽车尾气不会对施工区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运营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尿素散逸氨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有原煤破碎粉尘、煤装卸粉尘及储煤场粉尘等。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SNCR法脱硝+石灰石-石膏脱硫+布袋除尘器+4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处理后的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分别设置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15m高排气筒限值要求。尿素散逸氨通过SNCR设备处理,确保排放的废气满足《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的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原煤破碎粉尘,采取碎煤机室全封闭,设置洒水除尘装置;煤装卸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储煤场粉尘采取在储煤场四周设置10m高的 (略) ,配备移动式洒水抑尘设备。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本项目施工区距离噪声环境敏感点较远,施工期噪声不会对于区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提出以下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作业,同时夜间(22:00~6:00)不使用噪声设备。(2)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施工场区中部,远离边界。此外,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亦对噪声有良好作用。(3) (略) (略) 沿线两侧村屯时,应加强现场货物的运输管理,在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尽量减速慢行,居民区内禁止鸣笛,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经过居民点运输,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锅炉房北测、东侧、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确保锅炉房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要求。确保换热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间在运输和转运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时,将产生一定量建筑垃圾。废弃垃圾中钢筋、木材、废纸板等可以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内设置垃圾箱(桶)内,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炉渣、锅炉飞灰、除尘器收尘灰、废除尘布袋、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锅炉炉渣、锅炉飞灰、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用处理;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回用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同意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