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科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乡基地导电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科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乡基地导电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湖南科晶 (略) 宁乡基地导电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10.19-2022.10.25(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湖南科晶 (略) 宁乡基地导电剂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 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爽尔产业园10号栋厂房 |
建设 单位 | 湖南科晶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公示 日期 | 2022.10.19-2022.10.25 |
项目 概况 | 湖南科晶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爽尔产业园10号栋厂房,建设生产碳纳米管导电液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92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 (略) (略) 进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要满足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主要为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制;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经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湖南科晶 (略) 宁乡基地导电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10.19-2022.10.25(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湖南科晶 (略) 宁乡基地导电剂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 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爽尔产业园10号栋厂房 |
建设 单位 | 湖南科晶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公示 日期 | 2022.10.19-2022.10.25 |
项目 概况 | 湖南科晶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爽尔产业园10号栋厂房,建设生产碳纳米管导电液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92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 (略) (略) 进入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要满足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主要为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制;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经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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