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十五)】市城管执法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十五)整改情况公示
【销号公示—反馈问题(十五)】市城管执法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十五)整改情况公示
按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襄文〔2021〕46号)、市环委会《关 (略) (略) 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襄环委〔2021〕3号)要求,现将我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十五)
建筑垃圾监管不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均 (略) 在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略) 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出台了《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但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高新区官庄消纳场使用过程中无任何扬尘防控措施,场内机制砂工序露天作业,大面积裸土和沙堆未覆盖;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砂石料堆场未覆盖。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冲洗、密闭 (略) 面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城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2.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各在建工地、消纳 (略) 面硬化、围挡规范、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对辖 (略) 政、房建、拆迁等工地建立档案,明确各在建工地监管责任人;加强城区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督促各在建工地、消纳场、运输企业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明确现场负责同志,确保出场车辆平仓密闭运输、车容车貌整洁,从源头上减 (略) 、飞扬撒漏现象。
3.强化执法办案。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开展分级培训。市城管执法委对委属各单位、各城区城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的培训,各城区城管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城管队员执法能力水平,共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3次;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主动进行“登门提醒”,提升各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学法、守法意识,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共计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20余次。
2.市城管委办公室于2022年9月7日印发《 (略) 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双责任人和拆迁施工报备案制度,强化拆迁工地管理;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对市区房建、拆迁、市政等工地逐一建档,定期更新,截止目前,市区共有房建工地71个、拆迁工地28个、市政工地53个;压实城区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前申报、 (略) 面硬化、车辆冲洗、平仓密闭运输等制度,强化现场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意识,确保出场车辆做到“车身净、车轮净、路面净”,严 (略) 、飞扬撒 (略) 面行为;强化检查考核, (略) 区各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巡查,采取日、夜间不间断巡查方式,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针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办责任城区整改,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188次,抽查在建工地、消纳场996处(次),印发《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专项督察通报》《 (略) 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共12期。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倒逼各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安全施工。
3.加大执法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基础上,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计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68起。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有关要求。
4.高新区官庄消纳场已封场;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及砂石料堆场已清运完毕,管理权限归属地政府。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开展巡查监管,督促各施工单位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加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严禁车身脏污 (略) 、“飞扬撒漏”现象发生。
2.增强执法办案力度,加大对随意倾倒、私拉偷运等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略) 区建筑垃圾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共7天)向市城管执法委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刘涛0710--*
承办人:周冰0710--*
整改办:闵开学0710--*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
按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襄文〔2021〕46号)、市环委会《关 (略) (略) 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襄环委〔2021〕3号)要求,现将我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十五)
建筑垃圾监管不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均 (略) 在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略) 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出台了《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但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高新区官庄消纳场使用过程中无任何扬尘防控措施,场内机制砂工序露天作业,大面积裸土和沙堆未覆盖;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砂石料堆场未覆盖。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冲洗、密闭 (略) 面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城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2.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各在建工地、消纳 (略) 面硬化、围挡规范、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城区(开发区)对辖 (略) 政、房建、拆迁等工地建立档案,明确各在建工地监管责任人;加强城区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督促各在建工地、消纳场、运输企业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明确现场负责同志,确保出场车辆平仓密闭运输、车容车貌整洁,从源头上减 (略) 、飞扬撒漏现象。
3.强化执法办案。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开展分级培训。市城管执法委对委属各单位、各城区城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的培训,各城区城管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城管队员执法能力水平,共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3次;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主动进行“登门提醒”,提升各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学法、守法意识,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共计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20余次。
2.市城管委办公室于2022年9月7日印发《 (略) 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双责任人和拆迁施工报备案制度,强化拆迁工地管理;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对市区房建、拆迁、市政等工地逐一建档,定期更新,截止目前,市区共有房建工地71个、拆迁工地28个、市政工地53个;压实城区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前申报、 (略) 面硬化、车辆冲洗、平仓密闭运输等制度,强化现场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意识,确保出场车辆做到“车身净、车轮净、路面净”,严 (略) 、飞扬撒 (略) 面行为;强化检查考核, (略) 区各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巡查,采取日、夜间不间断巡查方式,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针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办责任城区整改,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188次,抽查在建工地、消纳场996处(次),印发《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专项督察通报》《 (略) 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共12期。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倒逼各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安全施工。
3.加大执法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基础上,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计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68起。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有关要求。
4.高新区官庄消纳场已封场;襄城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及砂石料堆场已清运完毕,管理权限归属地政府。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省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开展巡查监管,督促各施工单位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加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严禁车身脏污 (略) 、“飞扬撒漏”现象发生。
2.增强执法办案力度,加大对随意倾倒、私拉偷运等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略) 区建筑垃圾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共7天)向市城管执法委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刘涛0710--*
承办人:周冰0710--*
整改办:闵开学0710--*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