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良玉激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江苏良玉激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良 (略) 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江苏良 (略)
二、验收地点: (略) 湖滨新区双 (略) 88号
三、验收项目概况:
江苏良 (略) (略) 湖滨新区双 (略) 88号,占地面积50亩(*.74平方米),厂区内设成品车间、分切车间、涂布车间、配料房、危险品仓库、研发车间及门卫,建设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2016年3月23日,项 (略) 湖滨新区经济发展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2016)3号)。2016年5月,企业委托江 (略) 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年9月26日,项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关于江苏良 (略) 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管表*号)。2021年4月21日收到《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2020](1)13号),本企业积极整改于2021年9月15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关于江苏良 (略) 后督察情况的报告》(宿环后督察[2021](1)139号),2021年12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1MFD2K2J001X。项目分期验收,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已于2020年11月验收通过。
现阶段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所需生产设备全部到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全厂已具备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二阶段:期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配套设备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托于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本次验收范围为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配套设备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联系电话:*
五、公示日期:2022年月10日08日至2022年11月03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链接: http://** 提取码:r4b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良 (略) 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江苏良 (略)
二、验收地点: (略) 湖滨新区双 (略) 88号
三、验收项目概况:
江苏良 (略) (略) 湖滨新区双 (略) 88号,占地面积50亩(*.74平方米),厂区内设成品车间、分切车间、涂布车间、配料房、危险品仓库、研发车间及门卫,建设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2016年3月23日,项 (略) 湖滨新区经济发展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2016)3号)。2016年5月,企业委托江 (略) 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年9月26日,项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关于江苏良 (略) 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管表*号)。2021年4月21日收到《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2020](1)13号),本企业积极整改于2021年9月15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关于江苏良 (略) 后督察情况的报告》(宿环后督察[2021](1)139号),2021年12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1MFD2K2J001X。项目分期验收,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已于2020年11月验收通过。
现阶段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所需生产设备全部到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全厂已具备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二阶段:期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配套设备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托于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本次验收范围为转移膜研发、制造项目(第二阶段:年产*平方米转移烫印膜)配套设备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联系电话:*
五、公示日期:2022年月10日08日至2022年11月03日(自信息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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