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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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北林区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北林区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实 施 方 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26日下发的《关于来绥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北林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赋能产业发展的意义

我省目前尚无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无法将更多的新能源发电量输送至省外,电力消纳已成为制约我省新能源项目建设的瓶颈。二十大报告把着力点放到了发展实体经济上,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了产业振兴发展战略,所以上马更多的产业项目,能够较好的破解电力消纳难题。北林区新能源资源丰富,同时又能为新能源项目建设创造更加广阔空间。产业项目建设与新能源项目建设是相辅相成,实现产业项目和新能源项目双向赋能非常可行、非常必要。

二、赋能产业的原则

结合北林区实际情况,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1. 赋能产业是新能源项目投资的必要条件。采取“双向赋能”的办法,即新上产业项目赋能新能源企业新能源项目指标;新能源企业新上新能源项目赋能产业项目。落地产业项目是先决条件、必要条件,同时赋能产业项目要符合北林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 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项目落地快的优先予以考虑。采取落地产业项目与新能源企业项目相关联的办法,在满足产业项目标准和规模等条件的同时,哪个新能源企业赋能的产业项目落地快就优先申报新能源指标;没有关联的,由区政府负责协调关联并双向赋能。

  3. 辖区内新能源建设项目要符合《 (略) 综合能源基地规划》相关要求。建设的新能源项目要符合新能源总体规划,符合国土、规划、生态、建设等部门有关规定,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三、赋能产业的方向

    基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全区“六大产业”开展赋能产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

    (一)食品加工产业。重点围绕水稻、大豆、肉制品、乳制品、北菜等加工赋能产业。

    (二)生物发酵产业。重点围绕高端调味、保健品、营养品等系列产品生产及玉米发酵等赋能产业。

    (三)现代物流产业。重点围绕农产品集散中心、冷链物流产业园等赋能产业。

(四)麻纺制品产业。重点围绕麻制品及服装加工、高档亚麻面料和织布印染等赋能产业。

(五)数字经济产业。重点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赋能产业。

(六)新型能源产业。重点围绕新能源材料、零部件生产,新能源电站运维,储能电站(配套或独立)建设,制氢、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生产等赋能产业。

另外包括总部经济,可引进总部经济到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四、赋能产业的优选办法

(一)赋能产业项目标准

1、赋能项目规模标准。赋能产业项目投资额度最低基

数为新能源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引进总部经济的,参照赋能产业投资项目的税收标准计算。

2、赋能项目落地认定标准。内容包括新能源企业基本情况、赋能产业项目基本情况、赋能产业综合方案、新能源项目情况、产业项目前期进展情况等,具体落地评估内容和标准附后。

  1. 对赋能产业项目落地情况的认定程序

  2. 成立赋能产业项目落地认定组织。区政府成立赋能

    产业项目落地认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主管发改、工业和招商的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成员包由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国土分局、建设局、生态分局、工信局、商务局等单位组成。

    2、本实施方案在北 (略) 站公示。凡是有意愿新建新能源项目和赋能产业项目的企业向办公室提交赋能申请,按照实施方案和评估内容提供说明和有关佐证材料。

    3、产业项目落地认定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新能源企业

    赋能产业项目有关情况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进行评估论证,排出前三名企业。

    4、排名前三的企业赋能产业项目有关情况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后,提交区委研究,最后确定上报企业名单及赋能的产业项目。

    5、区政府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约定不能按照要求建设赋能产业项目或者产业项目落地慢,不能使用新能源指标等。

    6、将新能源及赋能产业项 (略) 政府,经市长

    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区发改局再行文向省发改委申报。

  3. 省发改委下达新能源 (略) 条,该批复相当于

    预核准指标。

    8、赋能产业项目落地后,经落地认定领导小组及办公

    室认定后,区发改局正式申请新能源指标核准。

    9、新能源项目和产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建设和验收,区发改局暂 (略) 核准申请。

    五、几点要求

    1、关于指标申报。以企业为主、政府为辅争取的新能源投资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对认定后排名前三名的新能源企业如果满足项目落地条件,在第一名申报不成功的前提下,按照顺序分批梯次进行申报。

  4. 关于指标分配。对新能源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指标实行动态调整、二次分配的办法,总的原则是谁能落地就给谁,能落地多少就给多少。新能源指标争取之后,采取预核准的办法,争取指标的企业如果不能建设赋能产业或者项目落地慢,不予正式核准;如果落地部分项目可以核准相应的新能源指标;区政府引进的其它能够落地快的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产业项目投资规模使用全部新能源指标或者部分新能源指标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3、关于优惠政策。新能源企业与赋能的产业项目主体相关联,采取双向赋能的办法,已经赋能的产业项目不再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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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实 施 方 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26日下发的《关于来绥投资开发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北林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赋能产业发展的意义

我省目前尚无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无法将更多的新能源发电量输送至省外,电力消纳已成为制约我省新能源项目建设的瓶颈。二十大报告把着力点放到了发展实体经济上,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了产业振兴发展战略,所以上马更多的产业项目,能够较好的破解电力消纳难题。北林区新能源资源丰富,同时又能为新能源项目建设创造更加广阔空间。产业项目建设与新能源项目建设是相辅相成,实现产业项目和新能源项目双向赋能非常可行、非常必要。

二、赋能产业的原则

结合北林区实际情况,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1. 赋能产业是新能源项目投资的必要条件。采取“双向赋能”的办法,即新上产业项目赋能新能源企业新能源项目指标;新能源企业新上新能源项目赋能产业项目。落地产业项目是先决条件、必要条件,同时赋能产业项目要符合北林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 新能源企业赋能产业项目落地快的优先予以考虑。采取落地产业项目与新能源企业项目相关联的办法,在满足产业项目标准和规模等条件的同时,哪个新能源企业赋能的产业项目落地快就优先申报新能源指标;没有关联的,由区政府负责协调关联并双向赋能。

  3. 辖区内新能源建设项目要符合《 (略) 综合能源基地规划》相关要求。建设的新能源项目要符合新能源总体规划,符合国土、规划、生态、建设等部门有关规定,满足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三、赋能产业的方向

    基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全区“六大产业”开展赋能产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

    (一)食品加工产业。重点围绕水稻、大豆、肉制品、乳制品、北菜等加工赋能产业。

    (二)生物发酵产业。重点围绕高端调味、保健品、营养品等系列产品生产及玉米发酵等赋能产业。

    (三)现代物流产业。重点围绕农产品集散中心、冷链物流产业园等赋能产业。

(四)麻纺制品产业。重点围绕麻制品及服装加工、高档亚麻面料和织布印染等赋能产业。

(五)数字经济产业。重点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赋能产业。

(六)新型能源产业。重点围绕新能源材料、零部件生产,新能源电站运维,储能电站(配套或独立)建设,制氢、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生产等赋能产业。

另外包括总部经济,可引进总部经济到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四、赋能产业的优选办法

(一)赋能产业项目标准

1、赋能项目规模标准。赋能产业项目投资额度最低基

数为新能源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引进总部经济的,参照赋能产业投资项目的税收标准计算。

2、赋能项目落地认定标准。内容包括新能源企业基本情况、赋能产业项目基本情况、赋能产业综合方案、新能源项目情况、产业项目前期进展情况等,具体落地评估内容和标准附后。

  1. 对赋能产业项目落地情况的认定程序

  2. 成立赋能产业项目落地认定组织。区政府成立赋能

    产业项目落地认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主管发改、工业和招商的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成员包由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国土分局、建设局、生态分局、工信局、商务局等单位组成。

    2、本实施方案在北 (略) 站公示。凡是有意愿新建新能源项目和赋能产业项目的企业向办公室提交赋能申请,按照实施方案和评估内容提供说明和有关佐证材料。

    3、产业项目落地认定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新能源企业

    赋能产业项目有关情况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进行评估论证,排出前三名企业。

    4、排名前三的企业赋能产业项目有关情况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后,提交区委研究,最后确定上报企业名单及赋能的产业项目。

    5、区政府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约定不能按照要求建设赋能产业项目或者产业项目落地慢,不能使用新能源指标等。

    6、将新能源及赋能产业项 (略) 政府,经市长

    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区发改局再行文向省发改委申报。

  3. 省发改委下达新能源 (略) 条,该批复相当于

    预核准指标。

    8、赋能产业项目落地后,经落地认定领导小组及办公

    室认定后,区发改局正式申请新能源指标核准。

    9、新能源项目和产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建设和验收,区发改局暂 (略) 核准申请。

    五、几点要求

    1、关于指标申报。以企业为主、政府为辅争取的新能源投资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对认定后排名前三名的新能源企业如果满足项目落地条件,在第一名申报不成功的前提下,按照顺序分批梯次进行申报。

  4. 关于指标分配。对新能源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指标实行动态调整、二次分配的办法,总的原则是谁能落地就给谁,能落地多少就给多少。新能源指标争取之后,采取预核准的办法,争取指标的企业如果不能建设赋能产业或者项目落地慢,不予正式核准;如果落地部分项目可以核准相应的新能源指标;区政府引进的其它能够落地快的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产业项目投资规模使用全部新能源指标或者部分新能源指标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3、关于优惠政策。新能源企业与赋能的产业项目主体相关联,采取双向赋能的办法,已经赋能的产业项目不再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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