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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1-7/03地块修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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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1-7/03地块修改规划

修改目的:

为促进地方企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拟在不突破计容总规模的条件下,对C21-7/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以此实现项目顺利交付,提升高新区居 (略) 形象。特编制《重庆市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1-7/03地块修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12月1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3月1日);

5.《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3月1日实施);

6.《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7.《重庆 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8.《 (略) 商业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42号);

9.《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6月);

10.《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1-7/02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2020年10月);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单位:

重庆鼎石 (略)

编制范围:

1.本次修改地块C21-7/03位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原璧山工业园区璧城组团), (略) (略) (略) 口西南侧,属于工业园西配套片区,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0.29公顷。

修改内容:

在不突破项目地块计容建筑规模的条件下:

1.将C21-7/03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商混合用地(R2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2.将用地版本号“03”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要求修改为“04”,修改后地块编号为C21-7/04,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公示单位: (略)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略)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 (略) 站(http://**)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 (略)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 (略) 璧 (略) 29附1号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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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目的:

为促进地方企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拟在不突破计容总规模的条件下,对C21-7/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以此实现项目顺利交付,提升高新区居 (略) 形象。特编制《重庆市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1-7/03地块修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12月1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3月1日);

5.《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3月1日实施);

6.《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7.《重庆 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8.《 (略) 商业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42号);

9.《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6月);

10.《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21-7/02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2020年10月);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单位:

重庆鼎石 (略)

编制范围:

1.本次修改地块C21-7/03位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原璧山工业园区璧城组团), (略) (略) (略) 口西南侧,属于工业园西配套片区,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0.29公顷。

修改内容:

在不突破项目地块计容建筑规模的条件下:

1.将C21-7/03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商混合用地(R2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2.将用地版本号“03”按照《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要求修改为“04”,修改后地块编号为C21-7/04,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公示单位: (略)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略)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 (略) 站(http://**)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 (略)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 (略) 璧 (略) 29附1号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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