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云南白药研发平台-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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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云南白药研发平台-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呈贡区月华街1830号云南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呈贡区云南 (略) 厂区内,总用地面积*.64m2,总建筑面积*.72m2,拟设置第三方检测模块、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物质基础模块、药物评价模块五个研发模块。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5%。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基坑涌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

(2)在基坑内设置截水沟和集水井,并在基坑外四周地面上设置临时排水沟,地下涌水经基坑内的截水沟和集水井收集后,通过潜水泵抽入地面上的临时排水沟,排入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和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3)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1992年1月1日),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

(4)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水沟,将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基坑用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和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5)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收集后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1)办公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通过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2)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灭菌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动物尿液和笼具清洗废水一起经消毒灭菌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

(5)实验服清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6)本项目实验过程中含酸碱、重金属的废水全部收集作为危废处理,微生物实验和动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可能涉及病原微生物,要求对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水进行单独收集消毒灭菌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依托厂区内已建 (略) 、污水站进水口,排入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由 (略) (略) ,最终进入捞鱼河水质净化厂处理。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级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防渗防腐过程产生的废气。

(1)施工时,在施工场地的四周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同时在施工期 (略) 的铺置。

(2)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工作,非雨季期日洒水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和回填土方时的表层干燥土质应增加洒水次数,防止扬尘飞扬。

(3)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淤泥应单独堆放在临时弃置场并予以封盖,并及时清运,清运淤泥渣土应当采取密闭化车辆;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与通行证。

(4)加强管理,落实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临时堆放的粉状建材要加盖。

(5) (略) 面清扫工作, (略) 面的尘土量。

(6)统一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

(7)推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建立扬尘源动态信息库和颗粒物监控系统。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8)强对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油料在柴油机内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的黑烟。

(9)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采用低耗能、低排放的设备,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10)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使用合格的燃油。

(11)所用材料涂料要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合理安排喷涂作业量,缓解涂料异味,做好通排风工作。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

(1)第三方检测模块微生物实验室设置净化排风系统,室内设置生物安全柜,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气溶胶采用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及实验室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过滤+紫外线消毒。

(2)第三方检测模块、物质基础模块研究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机试剂主要为*醇、二氯*烷、*苯、正己烷、*酮、异*醇、盐酸、硫酸、硝酸、氨水等挥发性试剂,种类繁多,有机试剂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拟设置2套一级喷淋吸收设施(含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第三方检测模块、物质基础模块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3)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研究实验过程中使用*醇、中药材。提取、浓缩等过程会产生挥发性废气,拟设置2套一级喷淋吸收设施处理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中药材破碎、干燥等过程会产生的粉尘,拟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4)药物评价模块实验过程中使用到无水*醇、*醇消毒液、*醇、*醛、二*苯、盐酸、硫酸、硝酸、氨水等挥发性试剂,有机试剂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动物适应性饲养过程中使会产生动物恶臭,拟设置4套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含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动物恶臭。

(5)药物评价模块微生物实验室设置净化排风系统,室内设置生物安全柜,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气溶胶采用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及实验室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过滤+过氧化氢熏蒸消毒。

(6)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项目研发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氨、苯系物、*醛外排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药物研发机构相关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建设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动力设备、汽车运输等施工活动。

(1)首先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小型机械(电锯等)置于室内工作。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施工厂界噪声值应当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打桩等高噪声设备施工,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 (略) 线和行车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出入口应远离居民区,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并要减速慢性,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5)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

(6)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7)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1)采取厂房隔声、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

(2)安装减震垫、绿化带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即昼≤55dB(A)、夜间≤4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废弃土石方。

(1)根据《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禁止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凌空抛撒或者向建筑物外抛掷建筑垃圾、废弃物,接纳或者使用未封闭、无遮盖的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

(2)根据《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 (略) 指定消纳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部门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

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3)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4)一般固废,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弃一次性实验装备经统一收集并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5)饲料残渣、实验动物粪便等废弃垫料应经高温高压灭菌消毒处理,达到要求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6)涉及细胞培养等具有生物活性的废液通过高温灭活后再作为危废处理,各类废液由专用带盖收集桶分类收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做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7)实验室实验中会使用到部分药物、药品,产生的废药物、药品,此类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类别为HW03 900-002-03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8)项目产生的实验动物尸体经集中包装冷冻处理后,暂存于动物尸体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 (略) 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首佳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ttp://**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呈 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邮编:*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呈贡区月华街1830号云南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呈贡区云南 (略) 厂区内,总用地面积*.64m2,总建筑面积*.72m2,拟设置第三方检测模块、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物质基础模块、药物评价模块五个研发模块。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5%。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基坑涌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

(2)在基坑内设置截水沟和集水井,并在基坑外四周地面上设置临时排水沟,地下涌水经基坑内的截水沟和集水井收集后,通过潜水泵抽入地面上的临时排水沟,排入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和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3)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1992年1月1日),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

(4)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尽量安排在旱季进行,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水沟,将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基坑用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和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5)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收集后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1)办公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通过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2)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3)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灭菌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动物尿液和笼具清洗废水一起经消毒灭菌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

(5)实验服清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6)本项目实验过程中含酸碱、重金属的废水全部收集作为危废处理,微生物实验和动物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可能涉及病原微生物,要求对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水进行单独收集消毒灭菌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依托厂区内已建 (略) 、污水站进水口,排入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由 (略) (略) ,最终进入捞鱼河水质净化厂处理。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级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防渗防腐过程产生的废气。

(1)施工时,在施工场地的四周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同时在施工期 (略) 的铺置。

(2)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工作,非雨季期日洒水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和回填土方时的表层干燥土质应增加洒水次数,防止扬尘飞扬。

(3)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淤泥应单独堆放在临时弃置场并予以封盖,并及时清运,清运淤泥渣土应当采取密闭化车辆;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与通行证。

(4)加强管理,落实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临时堆放的粉状建材要加盖。

(5) (略) 面清扫工作, (略) 面的尘土量。

(6)统一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

(7)推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建立扬尘源动态信息库和颗粒物监控系统。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8)强对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油料在柴油机内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的黑烟。

(9)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采用低耗能、低排放的设备,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10)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使用合格的燃油。

(11)所用材料涂料要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合理安排喷涂作业量,缓解涂料异味,做好通排风工作。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

(1)第三方检测模块微生物实验室设置净化排风系统,室内设置生物安全柜,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气溶胶采用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及实验室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过滤+紫外线消毒。

(2)第三方检测模块、物质基础模块研究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机试剂主要为*醇、二氯*烷、*苯、正己烷、*酮、异*醇、盐酸、硫酸、硝酸、氨水等挥发性试剂,种类繁多,有机试剂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拟设置2套一级喷淋吸收设施(含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第三方检测模块、物质基础模块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3)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研究实验过程中使用*醇、中药材。提取、浓缩等过程会产生挥发性废气,拟设置2套一级喷淋吸收设施处理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中药材破碎、干燥等过程会产生的粉尘,拟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制剂模块、精准营养模块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4)药物评价模块实验过程中使用到无水*醇、*醇消毒液、*醇、*醛、二*苯、盐酸、硫酸、硝酸、氨水等挥发性试剂,有机试剂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动物适应性饲养过程中使会产生动物恶臭,拟设置4套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含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动物恶臭。

(5)药物评价模块微生物实验室设置净化排风系统,室内设置生物安全柜,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气溶胶采用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及实验室排风系统高效过滤器过滤+过氧化氢熏蒸消毒。

(6)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项目研发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氨、苯系物、*醛外排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药物研发机构相关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建设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动力设备、汽车运输等施工活动。

(1)首先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小型机械(电锯等)置于室内工作。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施工厂界噪声值应当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打桩等高噪声设备施工,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 (略) 线和行车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出入口应远离居民区,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并要减速慢性,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5)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

(6)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7)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1)采取厂房隔声、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

(2)安装减震垫、绿化带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即昼≤55dB(A)、夜间≤4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废弃土石方。

(1)根据《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禁止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凌空抛撒或者向建筑物外抛掷建筑垃圾、废弃物,接纳或者使用未封闭、无遮盖的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

(2)根据《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 (略) 指定消纳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部门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

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3)项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4)一般固废,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弃一次性实验装备经统一收集并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5)饲料残渣、实验动物粪便等废弃垫料应经高温高压灭菌消毒处理,达到要求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置。

(6)涉及细胞培养等具有生物活性的废液通过高温灭活后再作为危废处理,各类废液由专用带盖收集桶分类收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做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7)实验室实验中会使用到部分药物、药品,产生的废药物、药品,此类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类别为HW03 900-002-03危险废物,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8)项目产生的实验动物尸体经集中包装冷冻处理后,暂存于动物尸体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 (略) 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首佳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ttp://**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呈 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邮编:*

(略) -昆明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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