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作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燃气供热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河东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作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燃气供热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河东区卫国道133号红城小区商业广场(7号楼底商)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燃气供热锅炉项目 |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 (略) 河东区卫国道 169 号 | (略) 普林 (略) | 1 台1.4MW 燃气热水锅炉及其相关配套设备,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大楼冬季供暖。 | 见附件 | 无 | 2022.10.19-2022.10.2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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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河东区卫国道133号红城小区商业广场(7号楼底商)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燃气供热锅炉项目 |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 (略) 河东区卫国道 169 号 | (略) 普林 (略) | 1 台1.4MW 燃气热水锅炉及其相关配套设备,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大楼冬季供暖。 | 见附件 | 无 | 2022.10.19-2022.10.2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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