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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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宁德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筛选好本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并及时报送市重点办,以便汇总上报。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项目符合“十四五”规划,突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和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领域,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重大项目,优先考虑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

  (一)农林水利。总投资1亿元以上(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的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要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远洋渔业基地、现代农业园建设等项目;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二)交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主要包括: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 (略) ;国道;省道;独立特大桥隧;民航机场和重要通用航空基地;沿海泊位、内河泊位、深水航道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通信、邮政项目。

  (三)能源。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主要包括: (略) ; (略) ; (略) ( (略) );新能源发电或储能项目;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油气输送干线管网项目;国家原油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

  (四)城建环保。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主要包括: (略) 理(含市政管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设施项目(含市政管网);垃 (略) 理项目;危险、医 (略) 置设施项目;城市特大桥隧, (略) 、城市主干道;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

  (五)工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包括: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项目;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六)服务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包括:现代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总部经济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信息服务业项目;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3A级及以上(省标准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七)社会事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包括:中小学、 (略) 校建设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校( (略) )建设项目; (略) 、 (略) 、公共文化设施、体育活动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养老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型和工作深度要求

  省、宁德市重点项目分为在建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两类,申请列入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的工作深度要求如下:

  (一)在建重点项目

  1.续列:2022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符合在建重点项目要求的,转列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

  2.新申报:申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或2023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

  3.申报列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4.凡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宁德市在建重点项目,且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二)预备重点项目

  1.续列: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应转列为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迟到2023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续列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但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仍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续列;

  2.新申报:申报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申报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 (略) 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并预计能在2023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23年下半年能开工建设;

  3.申报列入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

  4.凡申报省预备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宁德市在建重点项目,且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务必在2022年10月122022年11月1日 (略) (重点办)提交申报2023年省重点项目和2023年宁德市重点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电子版和项目相关信息。联系人:马子怡,联系电话:0593-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0593-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书面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含申报项目总体情况和项目模版(格式见附件);(2)新申报项目同时报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续列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总投资有变化的,请提供佐证资料复印件。

  四、其他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纸质申请报告与网络申报内容要准确、一致。续列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有变化的,请上传佐证资料并做备注说明。新申报项目名称、全国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请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

  (二)项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报送,以免项目重复申报。

  (三)项目原则上不打捆,实行一项目一业主。

  附件:1.新申报2023年度省、宁德市重点项目信息收集表

  2.项目前期节点档案表

  福安市 (略)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宁德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筛选好本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并及时报送市重点办,以便汇总上报。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项目符合“十四五”规划,突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和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领域,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重大项目,优先考虑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

  (一)农林水利。总投资1亿元以上(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的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要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远洋渔业基地、现代农业园建设等项目;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

  (二)交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主要包括: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 (略) ;国道;省道;独立特大桥隧;民航机场和重要通用航空基地;沿海泊位、内河泊位、深水航道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通信、邮政项目。

  (三)能源。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主要包括: (略) ; (略) ; (略) ( (略) );新能源发电或储能项目;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油气输送干线管网项目;国家原油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

  (四)城建环保。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主要包括: (略) 理(含市政管网)、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设施项目(含市政管网);垃 (略) 理项目;危险、医 (略) 置设施项目;城市特大桥隧, (略) 、城市主干道;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

  (五)工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包括: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项目;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六)服务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包括:现代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总部经济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信息服务业项目;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3A级及以上(省标准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七)社会事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省标准为2亿元以上),包括:中小学、 (略) 校建设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校( (略) )建设项目; (略) 、 (略) 、公共文化设施、体育活动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养老设施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型和工作深度要求

  省、宁德市重点项目分为在建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两类,申请列入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的工作深度要求如下:

  (一)在建重点项目

  1.续列:2022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符合在建重点项目要求的,转列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

  2.新申报:申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或2023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

  3.申报列入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4.凡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宁德市在建重点项目,且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二)预备重点项目

  1.续列:2022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应转列为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迟到2023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续列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但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仍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续列;

  2.新申报:申报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申报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 (略) 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并预计能在2023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23年下半年能开工建设;

  3.申报列入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

  4.凡申报省预备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宁德市在建重点项目,且省、宁德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务必在2022年10月122022年11月1日 (略) (重点办)提交申报2023年省重点项目和2023年宁德市重点项目的书面申请材料、电子版和项目相关信息。联系人:马子怡,联系电话:0593-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0593-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书面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含申报项目总体情况和项目模版(格式见附件);(2)新申报项目同时报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续列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总投资有变化的,请提供佐证资料复印件。

  四、其他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纸质申请报告与网络申报内容要准确、一致。续列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有变化的,请上传佐证资料并做备注说明。新申报项目名称、全国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请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

  (二)项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报送,以免项目重复申报。

  (三)项目原则上不打捆,实行一项目一业主。

  附件:1.新申报2023年度省、宁德市重点项目信息收集表

  2.项目前期节点档案表

  福安市 (略)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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