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0-1916: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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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0-1916:55: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9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环审[2022]98号

(略) 集团山 (略)

泰青威管道、淄博支线管道与临 (略) 交叉改线工程项目

淄环审2022-9 (略) 集团山 (略) 泰青威管道、淄博支线管道与临 (略) 交叉改线工程项目审批意见.pdf

淄环审[2022]99号

山东隆 (略)

*吨/年PA66项目(一期)

淄环审2022-99山东隆 (略) *吨年PA66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9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环审[2022]98号

(略) 集团山 (略)

泰青威管道、淄博支线管道与临 (略) 交叉改线工程项目

淄环审2022-9 (略) 集团山 (略) 泰青威管道、淄博支线管道与临 (略) 交叉改线工程项目审批意见.pdf

淄环审[2022]99号

山东隆 (略)

*吨/年PA66项目(一期)

淄环审2022-99山东隆 (略) *吨年PA66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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