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鸿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乙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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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鸿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乙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铜陵鸿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乙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9-14 22:02:08

2022年9月9日,铜陵鸿 (略) 根据《铜陵鸿 (略) 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以北、铜精山大道以西、 (略) 以南。

厂区东侧为安 (略) , (略) 腾发铝 (略) ,西侧为铜陵 (略) ,北侧为铜陵狮子山科技创业园。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总投资1.2亿元,包括2栋单层钢构厂房,其中2#厂房7800平方米,3#厂房7500平方米(厂房为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建),其中,3#厂房用作仓库储存成品;2#厂房建设一吹塑车间及一注塑车间,生产车间均为万级洁净车间。

一期项目购置相关配套设施,注塑车间内设置3台注塑机(3条注塑生产线),吹塑车间内设置12台吹塑机(12条吹塑生产线),形成年生产聚*烯食品级包装材料0.9亿件的生产规模,其产品主要用于餐饮食品等行业的外包装。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19日,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铜陵鸿 (略) 《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立项备案。

2021年7月,铜陵鸿 (略) 委托安徽 (略) 关于《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安徽 (略) 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8月4 (略) 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铜区环评〔2021〕16号)。

项目于2021年10月建设,2022年7月竣工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铜陵鸿 (略) 于2022年7月委托铜陵 (略) 对该公司“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铜陵鸿 (略) 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

主要变动如下:

(1)产品结构:原环评设计为湿巾包装桶桶体和桶盖,为聚*烯产品, (略) 场及订单,调整为聚*烯系列食品包装材料,产品生产的工艺未发生变动,产品性质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原环评设计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后再回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再进行破碎回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不属于重大变动。

因此,本项目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纳入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顺安河。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不参与生产过程,为清净下水,定期外排, (略) 达标排至安徽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顺安河。

2、废气

(1)废气来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吹塑车间吹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注塑车间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2)废气主要产生工段及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产生的工段主要为吹塑和注塑工段,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非*烷总烃)。

(3)废气主要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注塑废气:注塑车间为万级无尘车间,全封闭形式,车间内保持负压状态。补风装置为净化空调机组。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负压状态进行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吹塑废气:吹塑车间万级无尘车间,为全封闭形式,车间内保持负压状态。补风装置为净化空调机组。吹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负压状态进行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 dB(A)。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采用隔声门窗;风机采用消声设施等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以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废。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1)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82.21%。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中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满足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位于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均为其他工业企业,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监测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建立健全危废台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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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鸿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乙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2-09-14 22:02:08

2022年9月9日,铜陵鸿 (略) 根据《铜陵鸿 (略) 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以北、铜精山大道以西、 (略) 以南。

厂区东侧为安 (略) , (略) 腾发铝 (略) ,西侧为铜陵 (略) ,北侧为铜陵狮子山科技创业园。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总投资1.2亿元,包括2栋单层钢构厂房,其中2#厂房7800平方米,3#厂房7500平方米(厂房为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建),其中,3#厂房用作仓库储存成品;2#厂房建设一吹塑车间及一注塑车间,生产车间均为万级洁净车间。

一期项目购置相关配套设施,注塑车间内设置3台注塑机(3条注塑生产线),吹塑车间内设置12台吹塑机(12条吹塑生产线),形成年生产聚*烯食品级包装材料0.9亿件的生产规模,其产品主要用于餐饮食品等行业的外包装。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19日,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铜陵鸿 (略) 《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立项备案。

2021年7月,铜陵鸿 (略) 委托安徽 (略) 关于《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安徽 (略) 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8月4 (略) 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铜区环评〔2021〕16号)。

项目于2021年10月建设,2022年7月竣工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铜陵鸿 (略) 于2022年7月委托铜陵 (略) 对该公司“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铜陵鸿 (略) 年产1.5亿件食品级高分子聚*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一期)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一期工程。

主要变动如下:

(1)产品结构:原环评设计为湿巾包装桶桶体和桶盖,为聚*烯产品, (略) 场及订单,调整为聚*烯系列食品包装材料,产品生产的工艺未发生变动,产品性质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原环评设计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后再回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再进行破碎回用,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不属于重大变动。

因此,本项目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纳入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顺安河。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不参与生产过程,为清净下水,定期外排, (略) 达标排至安徽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顺安河。

2、废气

(1)废气来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吹塑车间吹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注塑车间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2)废气主要产生工段及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产生的工段主要为吹塑和注塑工段,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废气(非*烷总烃)。

(3)废气主要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注塑废气:注塑车间为万级无尘车间,全封闭形式,车间内保持负压状态。补风装置为净化空调机组。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负压状态进行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吹塑废气:吹塑车间万级无尘车间,为全封闭形式,车间内保持负压状态。补风装置为净化空调机组。吹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负压状态进行收集后,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 dB(A)。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采用隔声门窗;风机采用消声设施等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以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废。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1)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82.21%。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中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满足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位于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均为其他工业企业,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监测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建立健全危废台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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