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示范区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上合示范区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上合示范区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胶东街道、九龙街道 | |
建设单位: | 青岛新城环湾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包含上合大 (略) 工程(南 (略) ,北至北部快速通道,全长约7.6km)及中运量L1线工程( (略) 与和谐大道交叉口,北至胶东国际机场大巴候车区西侧,全长约25.7km,设置车站17组,购置车辆25辆)。上合大 (略) 工 (略) 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保护及迁改工程。道 (略) (略) ,设计车速60km/h,标准段双向8车道(含内侧双向2车道中运量专用道),路面结 (略) 面,路线全长约7.6km。中运量L1线工 (略) 工程(中运量专用道)、车站工程(中途站和首末站)、交通工程及L1线的供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停车场、保养维修基地、车辆购置等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并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和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现场不设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进行收集处理,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纳管处理;不得向河道内排放废水、废液,不得向水体内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固体废物。(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组织与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 (略) 线,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临时围挡、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须提前向我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运营期应落实限速、 (略) 面、安装隔声门窗、树木绿化等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定期维护 (略) 面,确保敏感建筑声环境质量达标或者不恶化。运营后须加强对环境敏感建筑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弃土石方密闭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弃土;建筑垃圾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桩基钻渣外运至指定弃渣场;废旧管道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废旧管道的杂质作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检修基地作业产生的废旧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由电池供货商回收利用;检修基地作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不设取施工营地、弃土场、取土场和场拌站,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减小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环境安全事件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我局备案,并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略) 段设置警示牌。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上合示范区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胶东街道、九龙街道 | |
建设单位: | 青岛新城环湾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包含上合大 (略) 工程(南 (略) ,北至北部快速通道,全长约7.6km)及中运量L1线工程( (略) 与和谐大道交叉口,北至胶东国际机场大巴候车区西侧,全长约25.7km,设置车站17组,购置车辆25辆)。上合大 (略) 工 (略) 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保护及迁改工程。道 (略) (略) ,设计车速60km/h,标准段双向8车道(含内侧双向2车道中运量专用道),路面结 (略) 面,路线全长约7.6km。中运量L1线工 (略) 工程(中运量专用道)、车站工程(中途站和首末站)、交通工程及L1线的供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停车场、保养维修基地、车辆购置等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并采取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和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现场不设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进行收集处理,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纳管处理;不得向河道内排放废水、废液,不得向水体内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固体废物。(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组织与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 (略) 线,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临时围挡、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须提前向我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运营期应落实限速、 (略) 面、安装隔声门窗、树木绿化等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定期维护 (略) 面,确保敏感建筑声环境质量达标或者不恶化。运营后须加强对环境敏感建筑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弃土石方密闭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弃土;建筑垃圾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桩基钻渣外运至指定弃渣场;废旧管道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废旧管道的杂质作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检修基地作业产生的废旧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由电池供货商回收利用;检修基地作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处置。(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不设取施工营地、弃土场、取土场和场拌站,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减小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环境安全事件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我局备案,并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略) 段设置警示牌。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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