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昌泵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三昌泵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建设单位 | 湘潭县天易经开 (略) 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湘潭县天易经开 (略) 8号建设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1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261m2,总建筑面积为*m2。改建2#办公楼,占地面积约500m2,改建2#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2617m2,新建1#办公楼1栋,占地面积约500m2,新建1#生产车间一栋,占地面积约5644m2,主要购置卧式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布置机加工、装配、喷漆以及各类仓库等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应严格落实8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 (略) 面100%硬化,裸土及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封运输,拆除工地、土方开挖或现场清扫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2、施工期水环境 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打桩阶段的泥浆废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施工作业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通过施工现场排污管 (略) (略) 。 3、施工期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应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规范运输,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均为自流,排 (略)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旧泵零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旧泵零件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 (略) (略) 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污染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Nm3的排放标准要求;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设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有机废气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标准限值,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危险固废厂区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清单。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建设单位 | 湘潭县天易经开 (略) 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湘潭县天易经开 (略) 8号建设年产2000套智能化自平衡多级离心泵生产线1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261m2,总建筑面积为*m2。改建2#办公楼,占地面积约500m2,改建2#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2617m2,新建1#办公楼1栋,占地面积约500m2,新建1#生产车间一栋,占地面积约5644m2,主要购置卧式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布置机加工、装配、喷漆以及各类仓库等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应严格落实8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 (略) 面100%硬化,裸土及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封运输,拆除工地、土方开挖或现场清扫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 (略) 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2、施工期水环境 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打桩阶段的泥浆废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施工作业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通过施工现场排污管 (略) (略) 。 3、施工期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应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规范运输,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均为自流,排 (略)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旧泵零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旧泵零件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 (略) (略) 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2、大气环境:项目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污染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Nm3的排放标准要求;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设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有机废气满足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标准限值,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回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危险固废厂区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清单。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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