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局以霞发改审批〔2022〕35号文批复,由于项目内部建设面积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推进霞浦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项目可研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2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霞浦县松港街道。
三、建设单位: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317.6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科研教学用房建筑面积575平方米、特殊实验用房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卫生监督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职业病健康体检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卫生应急储备室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消杀隔离处置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疫苗冷链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皮肤病、性病门诊用房建筑面积935平方米;地下(含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及专项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12月—2025年10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均采用公开招标,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应当报我局核准。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霞浦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2〕54号)。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其他事项:原霞发改审批〔2022〕35号文即日起废止,以本文为准。
(此件主动公开)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3日
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局以霞发改审批〔2022〕35号文批复,由于项目内部建设面积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推进霞浦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项目可研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20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霞浦县松港街道。
三、建设单位: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317.6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科研教学用房建筑面积575平方米、特殊实验用房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卫生监督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职业病健康体检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卫生应急储备室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消杀隔离处置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疫苗冷链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皮肤病、性病门诊用房建筑面积935平方米;地下(含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及专项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12月—2025年10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均采用公开招标,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应当报我局核准。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霞浦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2〕54号)。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十、其他事项:原霞发改审批〔2022〕35号文即日起废止,以本文为准。
(此件主动公开)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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