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明鑫塑业填料有限公司年产新派智能节能辅材30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长兴明鑫塑业填料有限公司年产新派智能节能辅材30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新派智能节能辅材*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长兴 (略)
建设地址: (略)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拟租赁浙江 (略) 闲置厂房5000平方米实施搬迁,淘汰加热搅拌 (略) 筛,新增自动输送计量系统、混合机、分级筛、自动码垛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派智能节能辅材*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原材料废弃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原材料采用筒库贮存,筒库储料过程中筒库库顶呼吸孔及库底会有粉尘产生,企业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该部分粉尘在库筒顶部空间无组织排放,预计厂界外浓度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中的规定限值要求。
分级砂输送至筛分系统,因此筛分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筛分设备封闭,并通过设备自带的1套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该粉尘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石膏砂浆和腻子粉原材料的搅拌在全密闭搅拌设备中进行,基本无粉尘产生,只有在投料和包装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企业分别设置石膏砂浆和腻子粉生产线,单条混合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在设备的投料口和包装口安装密闭管道收集,使得区域内达到微负压状态,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经处理后,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李家巷新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将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材料废弃包装、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收集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兴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胡云明 电话:*
2、环评单位:长兴 (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2704C-2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长兴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新派智能节能辅材*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长兴 (略)
建设地址: (略)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拟租赁浙江 (略) 闲置厂房5000平方米实施搬迁,淘汰加热搅拌 (略) 筛,新增自动输送计量系统、混合机、分级筛、自动码垛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派智能节能辅材*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
(1)废气:粉尘
(2)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噪声
(4)固废:原材料废弃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原材料采用筒库贮存,筒库储料过程中筒库库顶呼吸孔及库底会有粉尘产生,企业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该部分粉尘在库筒顶部空间无组织排放,预计厂界外浓度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中的规定限值要求。
分级砂输送至筛分系统,因此筛分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筛分设备封闭,并通过设备自带的1套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该粉尘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石膏砂浆和腻子粉原材料的搅拌在全密闭搅拌设备中进行,基本无粉尘产生,只有在投料和包装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企业分别设置石膏砂浆和腻子粉生产线,单条混合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在设备的投料口和包装口安装密闭管道收集,使得区域内达到微负压状态,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经处理后,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李家巷新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将废气处理收集净化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并设置隔离墙,地脚配置减震器,在风机周围设置隔声罩等;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材料废弃包装、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收集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相关单位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要点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建成营运后又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兴 (略)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胡云明 电话:*
2、环评单位:长兴 (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2704C-2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0572-*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长兴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8日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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