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第五批复商复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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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孜县第五批复商复市的公告

县城广大居民朋友、各市场经营主体:

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第 (略) 经营单位103家,从2022年10月18日16时起实施(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经营管理方式。进店顾客要严格执行“两米线”,不聚集、不扎堆,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防控措施;鼓励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支付方式;餐饮行业暂停堂食,提倡顾客到店自取。

2.做好经营准备。恢复经营的商超和单位要签订《拉孜县经营 (略) 经营主体承诺书》,做好从业人员信息核实及登记,符合“三天两检”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的方可上岗;对经营场所及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杀;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和防控需求,配备不少于7天的防疫物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严格防疫要求。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张贴使用“场所码”,做好人员分流;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同时做好个人消杀工作,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三天两检”核酸检测、“一天一次”体温监测及抗原检测等,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查;经营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好消毒清洁,垃圾要“日产日清”。

4.及时进行报备。各市场经营主体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发现藏易通为红、黄码及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等情形,在第一时间锁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恢复经营的商超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略) 工作,对落实防疫措施不到位、哄抬物价、未 (略) 场经营主体,将通过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拉孜县第 (略) 经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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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广大居民朋友、各市场经营主体:

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第 (略) 经营单位103家,从2022年10月18日16时起实施(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经营管理方式。进店顾客要严格执行“两米线”,不聚集、不扎堆,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落实“一测一扫三查”防控措施;鼓励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支付方式;餐饮行业暂停堂食,提倡顾客到店自取。

2.做好经营准备。恢复经营的商超和单位要签订《拉孜县经营 (略) 经营主体承诺书》,做好从业人员信息核实及登记,符合“三天两检”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的方可上岗;对经营场所及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杀;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和防控需求,配备不少于7天的防疫物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严格防疫要求。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张贴使用“场所码”,做好人员分流;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同时做好个人消杀工作,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三天两检”核酸检测、“一天一次”体温监测及抗原检测等,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查;经营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好消毒清洁,垃圾要“日产日清”。

4.及时进行报备。各市场经营主体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发现藏易通为红、黄码及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等情形,在第一时间锁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恢复经营的商超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略) 工作,对落实防疫措施不到位、哄抬物价、未 (略) 场经营主体,将通过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拉孜县第 (略) 经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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