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世大唐化工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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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盛世大唐化工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盛世唐 (略) 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2 10:27来源: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盛世唐 (略) 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

地点: (略) 泾县茂林镇

建设单位:安徽盛世唐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租赁安徽 (略) 3#厂房,建筑面积约6000m2进行生产,依托原有供水供电系统,购置车床、锯床、刨床、数控钻铣床、龙门铣床、行车、电焊机、卷板机、浸渍锅、热处理锅等设备,配 (略) 、水电等设施。实现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的规模。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石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浸渍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在石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浸渍、热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浸渍、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醛、酚类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表9中相应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区内(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测试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测试废 (略) (略) 排入茂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泾县茂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边角料、石墨边角料、石墨浸渍废渣、废树脂桶、废切削液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 (略) ;石墨边角料集中收集 (略) ;浸渍废渣、废树脂桶、废活性炭和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应标准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沾有切削液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0】292号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0-03-*)。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0月12日


《安徽盛世唐 (略) 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2 10:27来源: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盛世唐 (略) 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项目

地点: (略) 泾县茂林镇

建设单位:安徽盛世唐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租赁安徽 (略) 3#厂房,建筑面积约6000m2进行生产,依托原有供水供电系统,购置车床、锯床、刨床、数控钻铣床、龙门铣床、行车、电焊机、卷板机、浸渍锅、热处理锅等设备,配 (略) 、水电等设施。实现年产2000套石墨设备的规模。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石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浸渍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在石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浸渍、热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浸渍、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醛、酚类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表9中相应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厂区内(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测试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测试废 (略) (略) 排入茂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泾县茂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边角料、石墨边角料、石墨浸渍废渣、废树脂桶、废切削液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 (略) ;石墨边角料集中收集 (略) ;浸渍废渣、废树脂桶、废活性炭和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应标准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沾有切削液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0】292号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0-03-*)。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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