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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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0日我分局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黟县碧 (略) 120号( (略) 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补短板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20号 (略) 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黄山 (略)

4、项目概况: (略) 位于 (略) 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20号,院区总占地面积*.8m2,总建筑面积约*m2,院区内现已建1栋4层门诊、急诊、住院综合楼,1栋4层行政综合楼,1栋3层发热门诊,1栋医疗商业用楼(外租),共设置120张床位。本项 (略) 区内,不新增占地,改建后总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改造门诊、急诊、住院综合楼1—4层,改造总面积约*m2,并对综合楼内医疗科室重新布局, (略) 部,不在设置床位;②对行政综合楼1-2层进行维修出新,3层多功报告厅及4层储藏室重新布局,合计面积约3400m2;③拆除原发热门诊后新建一座传染病预防中心,建筑面积约4000m2,建筑层数5层。④购置新的医疗设备,进行整体化智能提升。 (略) 区共设置36张床位。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2.38%。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二)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三)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间,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使用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略)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及其他隔声降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运营期

(略) 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传染病区的医疗废水(传染病区病房废水、传染病大楼急门诊废水、传染病病区布草洗涤废水)经专用化粪池、消毒设施预处理后,与其他非传染病区的医疗废水一同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院区总排口处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污染物氨氮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 (略) (略) ,汇入到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漳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改建后污水处理站的水处理池位于地下,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无组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浓度限值。应急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尘、SO2、NOx 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建筑隔声、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项目南侧场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和叠加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场界昼夜间贡献值和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④ 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及污泥、检验科废液、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更换的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废催化剂、一般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有关规定。

⑤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物质为柴油等,应在生产、储存区域可能泄漏柴油等可燃物质危险区域及发生火灾区域,设置设置禁烟标志,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严格控制点火源,配备合理的消防设施; (略) 区雨水排口切断装置,新建污水处理站配套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第一 (略) 雨水总阀,让事故废水进入事故应急池;对院区化粪池(现有化粪池依托,新建专用化粪池新增)、传染病病区预消毒池(新建)、废水处理站(改建)、污水管沟(依托现有)、事故池(新增)、污水处理房(依托现有)、医废暂存间(依托现有)设置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采用厚度不小于30cm的混凝土和厚度不小于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渗透系数≤10-10cm/s,医疗废水输送管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2cm/s,厚度≥1.5mm。修编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等,降低环境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二、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有异议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0日我分局拟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黟县碧 (略) 120号( (略) 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补短板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20号 (略) 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黄山 (略)

4、项目概况: (略) 位于 (略) 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20号,院区总占地面积*.8m2,总建筑面积约*m2,院区内现已建1栋4层门诊、急诊、住院综合楼,1栋4层行政综合楼,1栋3层发热门诊,1栋医疗商业用楼(外租),共设置120张床位。本项 (略) 区内,不新增占地,改建后总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改造门诊、急诊、住院综合楼1—4层,改造总面积约*m2,并对综合楼内医疗科室重新布局, (略) 部,不在设置床位;②对行政综合楼1-2层进行维修出新,3层多功报告厅及4层储藏室重新布局,合计面积约3400m2;③拆除原发热门诊后新建一座传染病预防中心,建筑面积约4000m2,建筑层数5层。④购置新的医疗设备,进行整体化智能提升。 (略) 区共设置36张床位。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2.38%。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二)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三)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间,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少数不能循环使用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略)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及其他隔声降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运营期

(略) 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传染病区的医疗废水(传染病区病房废水、传染病大楼急门诊废水、传染病病区布草洗涤废水)经专用化粪池、消毒设施预处理后,与其他非传染病区的医疗废水一同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院区总排口处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污染物氨氮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 (略) (略) ,汇入到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漳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改建后污水处理站的水处理池位于地下,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无组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浓度限值。应急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尘、SO2、NOx 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建筑隔声、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项目南侧场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和叠加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场界昼夜间贡献值和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④ 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及污泥、检验科废液、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更换的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废催化剂、一般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有关规定。

⑤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物质为柴油等,应在生产、储存区域可能泄漏柴油等可燃物质危险区域及发生火灾区域,设置设置禁烟标志,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严格控制点火源,配备合理的消防设施; (略) 区雨水排口切断装置,新建污水处理站配套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第一 (略) 雨水总阀,让事故废水进入事故应急池;对院区化粪池(现有化粪池依托,新建专用化粪池新增)、传染病病区预消毒池(新建)、废水处理站(改建)、污水管沟(依托现有)、事故池(新增)、污水处理房(依托现有)、医废暂存间(依托现有)设置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采用厚度不小于30cm的混凝土和厚度不小于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渗透系数≤10-10cm/s,医疗废水输送管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2cm/s,厚度≥1.5mm。修编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等,降低环境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二、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有异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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