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0日拟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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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0日拟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硫酸厂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硫酸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硫酸厂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一套硫化氢气体焚烧装置, (略) (略) 线改造后低温*醇洗工序、变换工序、气化渣水工序产生的含H2S酸性气体,通过离子液进行吸收,制取液体二氧化硫产品,形成0.*吨/年液体二氧化硫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时段

序号

因素

措施

施工期

1

废气

1、对 (略) 面勤洒水(每天4~5次);

2、临时建材堆场可采取加盖塑料布,表面洒水等;

3、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2

废水

1、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施工生活污水纳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系统;

2、施工场地冲洗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由厂区内排水沟外排。

3

噪声

1、加强设备及车辆养护,选择低噪声设备;

2、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接收其依法监督;

3、禁止夜间使用施工运输车辆。

4

固废

1、废建筑材料应送到当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处置;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定点收集,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退役期

1

废气

1、在拆除、转移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2、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企业在过程中应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

3、拆除所有设备前需要用氮气进行吹扫,吹扫出的废气根据废气性质送至吹风气燃烧炉进行燃烧处理或采用其他方式处理,待置换完全后,才可以开始设备的拆除工作。

2

废水

1、设备废弃废液、槽体及管道冲洗废水、擦洗废水由现有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需避免多种废液集中排放,设备拆除过程要保持排污管道畅通,保证废水可有效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3

固废

1、拆卸过程中,固体废物需分类收集,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由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

4

噪声

1、退役期施工过程中尽量优化设备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周边居民;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中午休息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运营期

1

废气

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排放的尾气中其主要成分为SO2、硫酸雾、氮氧化物和硫化氢,此次技改过程中仍延用《硫酸厂硫酸尾气SO2减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审批的“离子液循环吸收法烟气脱硫技术”,经“离子液吸收装置+电除雾”后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Nm3/h。

本项目实施后硫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硫化氢通过离子液循环吸收法烟气脱硫技术处理能够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

1、废水收集: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车间设废水收集池(约55m3)收集废水。

2、废水处理:本项目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冲洗水采用中和的处理工艺;产生的CODcr、氨氮、废酸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后纳管进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乌溪江。

3、事故废水包括消防事故水、事故时排放的生产废水、事故雨水量和事故泄漏量。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系统排至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池依托现有,总容积600m3

3

地下水

1、主装置区采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填充柔性材料;

2、其余建筑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措施。

4

噪声

1、对分离器、水泵等类的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

2、加强设备的维护;

3、选择低噪声设备;

4、加强厂区绿化。

5

固废

1、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2、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配备台账;

3、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废暂存库位于硫酸厂北侧,全密闭式,储存面积约为96 m2

5、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类别、性质进行分区存放,设置相应标志,在包装上明确各危废种类、主要成分,根据各危废产生工序,明确各类危废是否相容,禁止将不相容的危废混装。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花园东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硫酸厂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硫酸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硫酸厂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一套硫化氢气体焚烧装置, (略) (略) 线改造后低温*醇洗工序、变换工序、气化渣水工序产生的含H2S酸性气体,通过离子液进行吸收,制取液体二氧化硫产品,形成0.*吨/年液体二氧化硫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时段

序号

因素

措施

施工期

1

废气

1、对 (略) 面勤洒水(每天4~5次);

2、临时建材堆场可采取加盖塑料布,表面洒水等;

3、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2

废水

1、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施工生活污水纳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系统;

2、施工场地冲洗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由厂区内排水沟外排。

3

噪声

1、加强设备及车辆养护,选择低噪声设备;

2、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接收其依法监督;

3、禁止夜间使用施工运输车辆。

4

固废

1、废建筑材料应送到当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处置;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定点收集,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退役期

1

废气

1、在拆除、转移过程中应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2、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企业在过程中应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

3、拆除所有设备前需要用氮气进行吹扫,吹扫出的废气根据废气性质送至吹风气燃烧炉进行燃烧处理或采用其他方式处理,待置换完全后,才可以开始设备的拆除工作。

2

废水

1、设备废弃废液、槽体及管道冲洗废水、擦洗废水由现有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需避免多种废液集中排放,设备拆除过程要保持排污管道畅通,保证废水可有效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3

固废

1、拆卸过程中,固体废物需分类收集,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由综合利用或环卫清运。

4

噪声

1、退役期施工过程中尽量优化设备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周边居民;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中午休息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运营期

1

废气

硫化氢焚烧制液体二氧化硫排放的尾气中其主要成分为SO2、硫酸雾、氮氧化物和硫化氢,此次技改过程中仍延用《硫酸厂硫酸尾气SO2减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审批的“离子液循环吸收法烟气脱硫技术”,经“离子液吸收装置+电除雾”后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Nm3/h。

本项目实施后硫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硫化氢通过离子液循环吸收法烟气脱硫技术处理能够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

1、废水收集: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车间设废水收集池(约55m3)收集废水。

2、废水处理:本项目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冲洗水采用中和的处理工艺;产生的CODcr、氨氮、废酸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后纳管进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乌溪江。

3、事故废水包括消防事故水、事故时排放的生产废水、事故雨水量和事故泄漏量。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系统排至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池依托现有,总容积600m3

3

地下水

1、主装置区采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填充柔性材料;

2、其余建筑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措施。

4

噪声

1、对分离器、水泵等类的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

2、加强设备的维护;

3、选择低噪声设备;

4、加强厂区绿化。

5

固废

1、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2、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配备台账;

3、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危废暂存库位于硫酸厂北侧,全密闭式,储存面积约为96 m2

5、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类别、性质进行分区存放,设置相应标志,在包装上明确各危废种类、主要成分,根据各危废产生工序,明确各类危废是否相容,禁止将不相容的危废混装。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花园东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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