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规定,龙江县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线索;
二、奖励规定
(一)凡举报破坏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经森林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被举报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二)凡举报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违法行为的,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经相关行政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被举报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三、调查核实
(一)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接到举报后,应按程序交由龙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调查核实,举报受理人员应在核实工作结束后回复举报人,告知核实结果和奖励金额并确定奖金支付方式(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也应告知举报人)。
(二)对同一事项,有多次不同举报人举报的,对举报时间在先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以受理机构受理登记的时间为准)。对非最先举报者但补充提供重要线索,经相关行政机关调查核实采用为证据,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四、有关要求
龙江县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或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本通告所指自然保护区为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本通告由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负责解释。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4年10月31日。
(四)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452-* 手机*。
????????????????????????????????????????????????????????????????????????????????????????龙江县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规定,龙江县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线索;
二、奖励规定
(一)凡举报破坏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经森林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被举报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二)凡举报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违法行为的,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经相关行政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被举报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三、调查核实
(一)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接到举报后,应按程序交由龙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调查核实,举报受理人员应在核实工作结束后回复举报人,告知核实结果和奖励金额并确定奖金支付方式(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也应告知举报人)。
(二)对同一事项,有多次不同举报人举报的,对举报时间在先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以受理机构受理登记的时间为准)。对非最先举报者但补充提供重要线索,经相关行政机关调查核实采用为证据,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四、有关要求
龙江县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或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本通告所指自然保护区为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本通告由龙江哈拉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负责解释。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4年10月31日。
(四)举报电话:固定电话045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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