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2年0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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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丽水缙云水光储能源汇集站工程融资租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 丽环建缙〔2022〕36号 | 2022-09-27 16:53:28 | 见附件 |
公示期为2022年09月28日 至2022年10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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